三月,拆迁款到了。


    三百二十四万。


    全部打入我妈的账户。


    我爸搬出了家。


    他带走了两个行李箱。


    里面是他的衣服和一些杂物。


    没有钱。没有房。没有车。


    他搬去了城东——那个女人的房子。


    但那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


    他只能租房。


    听说他在城东租了一间小单间。


    月租一千五。


    之前他每个月给那个女人五千块生活费。


    现在他连一千五的房租都嫌贵。


    那个女人呢?


    她知道房子要被追回之后,态度变了。


    不是变得更恨我们。


    是变得更恨我爸。


    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在她被封之前看到了。


    内容是:“选错了人,浪费了十四年。”


    配图是一张搬家的照片。


    她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她自己娘家。


    听说走之前,她把我爸在那边的所有东西都扔了。


    我爸去找过她。


    吃了闭门羹。


    他打电话,那边拉黑了。


    他找那个孩子——浩浩——浩浩在电话里说:“你别来了。我妈说不认识你了。”


    十四年。


    他瞒着我妈养了她十四年。


    结果他什么都没有之后,她一天都不愿意等。


    我爸大概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那个女人图的是什么。


    可惜太晚了。


    四月份,法院判决下来了。


    城东那套房子,依法返还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也就是说,首付的三十五万和婚后还贷的部分,都要返还给我妈。


    那辆SUV也是。


    我爸名下的所有财产,清算完毕后,我妈拿回了她应得的部分。


    加上拆迁款。


    我妈的账户里,有将近四百万。


    四百万。


    这辈子她没见过这么多钱。


    她看着银行APP上的数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关掉手机。


    “走,去买衣服。”


    她对我说。


    “你不是一直说要带我去那个商场吗?”


    “今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