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拆迁款到了。
三百二十四万。
全部打入我妈的账户。
我爸搬出了家。
他带走了两个行李箱。
里面是他的衣服和一些杂物。
没有钱。没有房。没有车。
他搬去了城东——那个女人的房子。
但那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
他只能租房。
听说他在城东租了一间小单间。
月租一千五。
之前他每个月给那个女人五千块生活费。
现在他连一千五的房租都嫌贵。
那个女人呢?
她知道房子要被追回之后,态度变了。
不是变得更恨我们。
是变得更恨我爸。
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在她被封之前看到了。
内容是:“选错了人,浪费了十四年。”
配图是一张搬家的照片。
她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她自己娘家。
听说走之前,她把我爸在那边的所有东西都扔了。
我爸去找过她。
吃了闭门羹。
他打电话,那边拉黑了。
他找那个孩子——浩浩——浩浩在电话里说:“你别来了。我妈说不认识你了。”
十四年。
他瞒着我妈养了她十四年。
结果他什么都没有之后,她一天都不愿意等。
我爸大概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那个女人图的是什么。
可惜太晚了。
四月份,法院判决下来了。
城东那套房子,依法返还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也就是说,首付的三十五万和婚后还贷的部分,都要返还给我妈。
那辆SUV也是。
我爸名下的所有财产,清算完毕后,我妈拿回了她应得的部分。
加上拆迁款。
我妈的账户里,有将近四百万。
四百万。
这辈子她没见过这么多钱。
她看着银行APP上的数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关掉手机。
“走,去买衣服。”
她对我说。
“你不是一直说要带我去那个商场吗?”
“今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