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苏星月跟着颜士玉进了城, 一路行一路走,一路被沿途的百姓热烈欢迎回家。
这两年百姓的生活条件,以肉眼可见的水平在变好, 别的地方变化还小一些, 长宁城作为都城,真可谓是一天一个样。
苏星月上次回长宁城还是在两年前,如今回来, 看着沿途大变样的街道,惊叹连连。
“听闻, 颜侍郎在新安县设立的商业街大获成功,陛下在长宁也仿照商业街的模式,改变了东市与西市, 叫长宁百姓们得了许多好处,颜侍郎此举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实在令人佩服。”
苏星月对颜士玉, 那是久仰大名, 颜士玉主管商业,在户部做侍郎, 但所有人都知道,侍郎绝对不会是颜士玉最终的职位,她最后必定会代替覃昌, 成为名副其实的中书舍人, 简在帝心的人物。
所以就算现在苏星月打了胜仗,于朝中来说,是炙手可热的新星,她也不敢在颜士玉面前显露高傲,甚至还要不动声色捧着颜士玉。
当然, 这种行为在官场上不叫捧着,叫表露友好,叫互惠互利。
苏星月的善意,颜士玉自然是感觉到了,她笑了笑,全面接受了对方的善意,并且回报以相同的态度,带着万分的友好,开始为苏星月介绍目前的长宁城。
经过颜士玉一路介绍,苏星月对长宁城两年来的改变,有了大致的印象。
于是她心里更为震惊了。
在路边的公共车站,叫长宁城的百姓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走遍整个长宁,尽头就是东西两市,这大大增加了两市的人流量,让商家放置在两市场的货物能够更快卖出。
长宁城一些边边角角的路也被修了起来,确保每一个生活在长宁城的人,都能够花费很少的钱走遍整个长宁,这样一来,百姓会更加乐意去买便宜的货物,虽说挤压了一些货郎的生存空间,却能让百姓得到便利。
除了购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外,百姓也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以前困于交通不便,百姓只能在眼前一亩三分地打工,哪怕工钱被压了,也不敢走太远。
现在,长宁城的人工费用已经翻了一番。
百姓手里有钱,就更愿意去购物,商家在单一货品上赚得少了,可卖得东西多了,以量取胜,总体算下来比以前赚更多。
各有各的好处。
朝廷也因为交易次数增多,拿到了更多商税,甚至长宁城的商税,以及租赁的手续费、当地商铺外租后的费用,都比长宁城附近的农税要多了。
因此,今年朝廷开始商量,要不要适当降低农税。
加上去年开始推广开来的一些高产粮种,地里的产出多了,不光税收上来更多,农民的手里也有了余钱。
苏星月听完后,眼前已经展开了一片兴兴向荣的场景。
她内心颤栗不已,此刻,她感受到了大庄勃勃向上的生机。
“那群人是……”
入宫路上,路过了一处奇怪的地方,苏星月有些好奇。
这里靠近城中心,附近不是各个中心部门,就是达官显贵所在,可此刻,苏星月在路边看见了手脚还沾着泥,一副下地刚回来打扮的人。
更奇特的是,这些人身上穿得衣服样式很奇怪,不像是普通农人下地穿得短打,反倒是像个学子,身上还有学院的特殊标识,头顶是学子常常裹着的幞头。
“是农学院的学子,没想到今日你回来,她们还特意从地里过来迎接大功臣了。”
颜士玉看见那些学子,立刻笑得眯起了眼睛。
农学院建成,还广纳学子,朝中大臣们的态度,从一开始觉得不合适,到后来看见一群学子天天玩泥巴的愤怒,最后完全妥协了,看着一年比一年高产的种子,大臣们只能说农学院干得好。
大庄到底是个以农为本的国家,哪怕是士大夫们,也不敢小瞧土地里种出来的粮食,农学院的学子是真有本事,他们觉得士大夫天天在土里耕种,实在不雅,却也无法开口制止此事。
不雅还是吃饱饭,他们不傻就知道,必须选吃饱饭。
不然他们就等着被“土匪”灭门吧。
颜士玉对农学院的学子没什么特殊感情,她之所以每次看见农学院学子,都笑容灿烂,是因为农学院的学子,让那群眼高于顶的大臣,吃了个哑巴亏。
颜士玉单纯是想看世家的笑话,自打她自认颜家并非世家后,就将世家看做了眼中钉肉中刺,世家不高兴,她比谁都高兴。
苏星月在西北就听说了农学院的名字,西北那地实在苦寒,不光是人苦,地也苦,种出来的东西少得可怜,若不是实行军屯制,指不定大军连口稀饭都吃不上。
朝廷这两年给得粮草够多了,可惜对比几十万大军来说,那些粮草还是不能让大军吃饱饭,加上地里那点儿产出还差不多。
农学院的学子能够让粮食增产,军中不知多少人希望农学院有学子过来,为他们治理一下西北的土地,叫大军能吃得好一些。
见苏星月眼睛一直在往那几个农学生身上飘,颜士玉了然,说道:“陛下说过,大庄太大了,需要帮助的百姓也太多了,西北有朝廷帮助,至少能吃个七分饱,多得是地方,百姓饿得面黄肌瘦。”
“是,陛下对西北颇为支持,此等大恩,西北军铭记于心,西北军确实不急,只是西北的百姓……”
苏星月一脸感激地看向皇宫方向,她此时所说的话,每一句都出自真心。
她确实没有那么担忧西北军,她主要是担心西北的百姓。
“原本是轮不到西北的,但你这不是带上那些人了吗?胡国若被纳入大庄,就得先被治理了。”
大庄最穷最苦的地方,可能都比胡国那边好一点。
胡国为什么每年都得南下,难道是他们人多,想执行人口清除计划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胡国不南下抢点儿东西回去,冬天就度不过去了!
不南下才是真清除人口,可见胡国内部百姓的日子过得多惨。
以前胡国百姓多惨,和大庄都没有关系,但以后不同了,陛下想要吞下胡国,那胡国百姓就是大庄百姓。
好歹大庄也是上国,怎么能让国内的百姓,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苦日子呢?
苏星月闻言,震惊到瞳孔地震,她是将胡国打下来了,但她没想过将胡国整个吞下去啊!
这下别说农学生去西北了,就是李暮歌本人去西北,苏星月都有些笑不出来了。
“颜侍郎,陛下是不是不太理解胡国有多大?此次追击胡国王室,苏某一路从西北边城,追到了他们的王庭附近,骑马于草原荒漠之中,疾行数十日才追到。比回长宁用得时间还要多!”
苏星月打仗确实累得够呛,她此前身体有些圆润,放在现代都是有些肥胖的体型,而现在,她变成标准体型了。
身上的肉全都消耗在旷日持久的追击战中。
“陛下在长宁,没少看胡国的游记,还有你送来的舆图。”颜士玉听出苏星月话里话外的质疑,脸色唰的一下阴沉下来,“苏将军,你我臣子,只需听命于君王。”
别妄想去左右君主的想法,那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尤其是在此时此刻。
苏星月恍然,她现在身携天大的功劳,正是朝野内外无数人关注的焦点,此刻她发表意见,哪怕只是随口一说,都有可能化作利刃,刺向与她意见不合的人。
旁人也就罢了,这利刃很有可能还会刺向皇帝!
到时候,皇帝听了她的意见,过后就是她功高震主,桀骜不羁。
皇帝没听她的意见,难免会有人议论,皇帝对功臣过于薄情,并非明主。
“多谢颜侍郎教我,苏某愚钝,差点儿酿成大错,还望颜侍郎莫要将苏某无心之语放在心上。”
苏星月果断向颜士玉低头认错。
颜士玉眯着眼睛看了看苏星月,确定她是真心悔过后,才展露变脸绝技,一扫刚刚给人强大压力的阴沉,变回了刚刚的阳光,满脸笑容地连说苏将军客气。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火朝天,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不妥之处。
终于,她们看见了皇宫大门。
苏星月看见皇宫大门时,挺直的脊背都弯了弯,放松不少。
在沙场上她是战无不胜的将军,但在官场上,她远不如文官敏锐。
战场上有暗箭,虽难防,但她能依靠自身武力尽量防住。
而这官场上的暗箭,那是防不胜防,纵使你有千般武功,照样无处躲藏。
苏星月入宫前,在内心几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说错话,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就打哈哈敷衍过去,别因为一点儿战功,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
苏星月入宫前就被颜士玉上了一课,这让她在宫宴上的表现十分低调。
想要挑事的人被苏星月几次以喝醉头疼为名堵了回来,转头心中暗骂不已,都说苏星月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就这还大将军?敌人是被她的胆小吓怕了吗?
他们心中无论多扭曲多恨,也无法改变苏星月不跳坑的现实,最后他们只能怎么来就怎么走,一直到宫宴散去,苏星月被宫人扶着带到偏殿歇下,她回长宁后的第一个难关,才算是跨了过去。
她能松口气了,与她已经相处出了战友情的理慧公主李乐景,却丝毫不敢懈怠。
宫宴过后,皇室成员私底下的聚会,就是李乐景劫难的开始。
说是皇室成员聚会,实际上,只有李乐景、李暮歌和李乐景她母妃三人。
现在哪儿还有什么皇室成员啊。
第102章
李暮歌见到李乐景后, 态度十分热情,看着李乐景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举世无双的大宝贝。
那眼神过度热情, 导致李乐景都有些不敢抬头了。
而李乐景的母妃林灵的目光, 比之李暮歌,不遑多让,她多日不曾见到自己女儿, 早就已经思之若狂了。
“皇姐好不容易回来,自然该与林太妃好好说说话, 宫宴已经结束,时辰已晚,今日皇姐就先住在宫里吧。”
李暮歌有很多话想跟李乐景说, 今日确实是晚了,怕自己看重的人才累着,李暮歌索性放人去休息。
李乐景欢天喜地地跟着林太妃回了她两年前的住所, 之前她就不与林太妃住一起了, 李乐景本想先将母妃送回去,没想到母妃跟着她进了屋。
“母妃今日是要住在儿这里吗?”李乐景有些兴奋, 或许她可以跟母妃在床上谈谈心,夜里说话肯定特别高兴。
她想得很好,可惜林太妃今日前来, 并不是抱着单纯与女儿谈谈心的想法。
她想问问孩子, 为何两年不曾回长宁,是不是怕了皇帝。
此言一出,直接把李乐景给问愣了,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母妃说什么?”
“母妃问你,你两年在西北不回长宁, 是不是害怕,皇帝容不下你?”
“陛下有什么容不下儿的?母妃,儿的封号是陛下亲封,在西北自然是因为西北需要儿,此番儿在西北立下大功,陛下肯定会封儿一个长公主当,陛下哪里就容不下儿了?母妃,是不是有人在你身边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你可千万别信他们胡说!”
李乐景离开长宁两年了,依旧记得两年前发生在皇宫里的事情。
那一个个提心吊胆的夜晚,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的儿,你在西北一待就是两年,这两年,母妃一直在想,战场上刀剑无眼,你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母妃也不活了。”
林太妃说着,眼泪唰唰流下,李乐景想到这两年听到看到,亲身经历过的种种战场上的惊险,同样心有余悸,她其实也怕死。
此刻,她与林太妃抱在一起,痛哭出声。
母女俩一通抱头痛哭后,关系缓和了很多,刚刚那种说不出的紧张感,瞬间散去了。
纵使是亲生母女,两年未见,仅用书信往来,到底还是会产生些许陌生。
一场痛哭拉近了母女的距离,林太妃也愿意跟李乐景说说,她到底在担心什么了。
原来,她是担心李乐景功高震主,更害怕李暮歌看见了她的才华后,会忌惮她的存在,毕竟从几乎死绝了的皇嗣身上,能够看出,李暮歌绝不是什么有容人之量的皇帝。
对此,李乐景觉得林太妃想太多了。
“母妃,陛下已经登基两年有余了,她不是未曾登基,也没有底气的十四公主,也不是刚刚登基,朝政未稳的皇帝了,她以及掌控了整个大庄,没人能轻易撼动她的地位,不管儿发明出多少东西,都不可能取代皇帝。”
李乐景认为,自己现在的地位非常安全,此刻回京,也能消除李暮歌的杀意。
实际上,在一开始听说自己要出使西北的时候,李乐景就很是高兴,那个时候李暮歌刚登基,胡国捣乱,朝中也不稳定,她留在长宁,很容易成为别人手里的刀,变成他人野心的工具。
离开反倒是一件好事。
李暮歌选择安排她离开,就说明了,在李暮歌心里,她是可以活下来的那个人。
“母妃,陛下愿意放过咱们母女二人,不说多感恩戴德吧,咱们理应明白陛下的恩典,而不是随意揣度陛下,陛下确实少了几分心软,可她也没错啊,她从来没有主动害过别人,不是吗?”
林太妃听着女儿细声细语地劝说,被有心人挑拨后敏感的神经,终于松了松。
她迟疑地点点头,说道:“你说得倒是有几分道理,这两年,陛下对本宫亦是关爱有加,不曾慢待。”
“是啊,咱们陛下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任人唯贤,关爱子民,乃当世明主。”
“就是可惜,陛下一直不曾广纳后宫,开枝散叶,如今宗室的人太少,这样下去,李氏的江山何谈安稳啊?”林太妃同意女儿的话,在做皇帝上,李暮歌确实无可指摘,可在另一方面,她的问题就很大了,“你可千万别和她学,母妃只有你这一个女儿,若是你不生孩子,母妃岂不是断后了?”
林太妃其实在这两年里,一直在想这件事。
万一女儿战死沙场,她身边连个念想都没有。
等女儿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让女儿赶紧生个孩子,继承香火。
她们家是没有皇位要继承,但她们家有公主之位要继承啊!
公主所生的孩子多是县主,不过李乐景是实权公主,她的孩子可以更为尊贵,获封郡主是一定的。
林太妃其实还想着,如果李暮歌一直没有孩子,那未来的孙女,是不是就可以更进一步?
李乐景在政治上确实没有在科学研究上那么聪明,但她就不是个傻人,应该说,在皇宫里长大的孩子,没有一个傻子。
林太妃还没将她内心深处藏着的那一点点野望透露出半点儿,李乐景便提前感知到了。
“母妃,不属于咱们的东西,切记不要惦记。”李乐景低下声音,语气满是警告。
在西北两年的时间,虽然李乐景没有真正的上阵杀敌,但她早已不同往日,身上锻炼出了一种与深宫之人迥然不同的气势,此刻她不伪装,气势散出,愣是将林太妃吓得心脏狂跳。
林太妃愣了好一会儿,才有些尴尬地说:“你这孩子,母妃劝你早些生个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也是为了你好,你不愿便不愿,再等些年也没什么,何故反应这样大,冷着脸吓唬人。”
“母妃最好真如自己所说,一切都是为了儿好,而不是为了儿那个还见不着踪影的孩子。”
林太妃此刻找补的话,听起来没有多少真心,李乐景不想在回来的第一天就和自己母妃吵起来,因此只警告两声,没有再多谈论这个话题。
林太妃笑了两声,转而同李乐景说起了别的,母女俩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气氛,好像刚刚的尴尬不曾存在过。
第二天一早,李暮歌穿朝服时,翠玉将昨夜理慧公主与林太妃之间的对话完整地说了一遍。
说完后,就站在一旁,等李暮歌吩咐。
李暮歌嗯了一声,看着宫人为她整理朝服上的褶皱,面无表情。
“理慧皇姐是个聪明人,可惜,她母妃不是,长公主的封号之后再说,先让皇姐搬出去住吧,公主府挂上匾额了吗?”
“回陛下,已经好了,礼部说选个好日子,就能让理慧公主入住了。”
翠玉没有回答有没有挂上匾额,主要是之前工部给定了个长公主府的匾额,本想着提前挂上,是礼部的人先拦下了,说理慧公主还没有正式册封长公主之位,不好现在挂上匾额。
本来大家都觉得,理慧公主的长公主之位不会出问题,谁曾想,还真就出了问题。
礼部倒是机敏,知道圣旨还没有下之前,一切情况皆有可能。
“大军班师回朝,捷报传来,今日就是个极好的日子。”
李暮歌怕李乐景被她母妃给带跑,不好好当科研人员,非要去搞政治,叫她错失一个科研人才。
她现在就想让那个李乐景赶紧搬出宫去,远离林太妃。
恨不得马上叫人将李乐景给带出宫去。
有野心想上位的皇嗣,李暮歌身边不缺,她缺的是如李乐景这般纯粹的领域大佬,科研天才,她是真怕李乐景走上歪门邪道啊。
翠玉感受到了李暮歌的着急,立刻应了一声是,道:“等下了朝,奴立马去同礼部的大人商量。”
李暮歌点点头,转身上朝去了。
李乐景不用李暮歌找人抬,她自己就远离林太妃了,因为今天是她回来的第一天,必须上朝,接受皇帝的嘉奖。
苏星月等有功之臣均在早朝上,今日早朝可真是热闹非凡,各种奇珍异宝,金银珠宝,全都一一流入紫薇殿内,然后跟着它们的新主人离开皇宫。
连带着离开皇宫的还有李暮歌亲笔所写的圣旨,每一个拿到圣旨的官员,都是满脸红光,走步带风,说不出的得意潇洒。
陛下亲笔所写的圣旨,意义非凡,平日里下达的圣旨,大多数是中书省拟诏后,皇帝盖个戳而已,亲笔所写的含金量真的很高。
高兴的人群中,只有李乐景的快乐稍打折扣,她还以为自己会成为理慧长公主,没想到还是公主。
当她站在自己明显逾制的公主府门前时,那种失落烟消云散。
陛下亲自赐下的公主府,名义上是公主府,实际上是长公主府,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陛下对她有信心,认为她很快就能获得长公主称号了!
她再努努力就行了!
面对自己的大房子,李乐景在心中暗暗发誓,她回来后,一定要带领科研司,研发出更新更有用的东西,以此来报效陛下对她的这份信任!
科研司等了两年的头儿可算回来了,科研司其他人也挺高兴,这两年,赵氏姐妹为李乐景招来了三个颇有才能的年轻官员,她们五人也做出了一些成绩。
比如,最近李暮歌正在跟官员们扯皮的修路,修路材料就是赵氏姐妹的成果,李暮歌赐名叫水泥。
水泥的产量不是很稳定,除了造路外,它还可以用来修房子。
是一种性能十分优越,与糯米浆等建筑材料相对比,水泥是性价比极高的一种建筑材料。
朝臣们已经看出水泥的优点了,李暮歌拿水泥造宫殿,他们没意见,但是修路,他们咬死不开口。
修官道,这里头的学问可多了,最关键的影响是两点,一点是涉及到地方官员的钱袋子,一点则是涉及到了军事上的问题。
每年朝廷都会拨给地方一笔修路的钱,这笔钱,是用来付当地百姓服役修路的工钱,以及修路的成本费用。
这笔钱还不是一笔小数目,每年地方上的官员,都会想方设法压缩成本,拿更多的钱到自己口袋。
多年下来,这笔钱已经成了各方心照不宣的“官员福利”。
换成水泥修路,这笔钱可就不好拿了。
水泥的原材料掌握在朝廷自己手里,成本是多少,户部的账本一目了然。
加上这两年李暮歌一直在抓服徭役的问题,想通过克扣百姓拿钱,地方官员几个脑袋都不够李暮歌砍得。
没有好处全是坏处的事情,他们当然不乐意干。
第103章
至于军事上的问题, 就比较简单了。
一旦用水泥路连通各地,那么运粮会变成一件比之以前更轻松的差事,在路上花费的时间以及损耗, 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
这是好的一方面。
不好的一方面, 就是一旦边关城破,利于己方的道路,会变成利于敌人的道路, 敌人的铁骑能够一日一夜,从边关到都城。
届时要如何应对?
这件事真是各方有各方的道理, 只是有些道理能够摆在台面上明说,有些则不能。
李暮歌对于此刻朝堂上的意见相左的真实原因心知肚明,大庄朝政素来如此, 并非为百姓之未来着想,而是以个人私心左右每一个关乎国家未来的决定。
李乐景身为科研司的司正,科研司的水泥迟迟无法推广开来, 导致无法回收对水泥的投资, 间接影响了所有科研司的科研项目,她当然要处理好这件事。
因此回长宁没两日, 李乐景就开始站在朝堂上,与其他朝臣打嘴仗了。
输多赢少。
李乐景就不是个耍嘴皮子的人,她以前在宫中的时候, 和她说话的人都少, 现在让她对付拿嘴皮子吃饭的言官朝臣,简直就是小菜鸡对上大佬,被秒杀。
若不是李乐景为皇室宗亲,深受李暮歌倚重,那些朝臣指不定如何奚落她。
反正用词不会如现在一般婉约, 还给李乐景留了一点儿面子。
觉得朝臣们已经很给面子的人里,除了朝臣自己,还有林太妃。
林太妃听闻女儿在朝堂上几次三番和朝臣吵嚷的事情后,很是忧心,特意寻到了女儿的公主府上,劝说女儿与其他大臣好好相处。
要理解那些大臣,不要跟大臣们对着干。
“哈!本公主是不是还得谢谢他们,谢谢他们对本公主手下留情啊?”
经过几日战斗,李乐景再好的脾气,也好不了了,现在她就像是一桶已经被点燃的火药,任何人过来招惹,都只会惹来她的怒火。
哪怕那个人是林太妃也照样会被她喷。
林太妃从来没有被女儿如此对待过。
在林太妃的印象里,她的女儿十三公主,就是一个内敛腼腆的孩子,不爱说话,不爱与人交流,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十三?”
看见林太妃怔愣的神情,李乐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情绪太差,导致她竟然如此不孝地吼了母妃两句。
“抱歉母妃,儿最近心情不佳,还请母妃谅解。”
李乐景知道林太妃说的话都是为她好,可她却不觉得这好。
她是科研司的司正啊!
林太妃当然会原谅李乐景,没有母亲会记恨女儿偶然说出的一两句气话。
林太妃叹口气,说道:“十三,你刚回长宁,还没有摸清长宁的情况,千万不要一股脑地向前冲,当了别人手中的剑。”
李乐景能感受到林太妃对她的关心,可是她依旧觉得,很烦。
这些天在朝堂上,她看见了太多拿天下大义做借口,满嘴冠冕堂皇,实际心里肮脏龌龊的家伙。
她突然想起了之前林太妃心里不该有的那些想法,瞬间没了平日里和稀泥的想法,只想和林太妃说清楚。
“母妃想说,陛下在利用儿是吧?”
林太妃没想到李乐景会说得如此直白,她迟疑地点点头,又劝道:“母妃明白,你对陛下忠心耿耿,可陛下对你呢?你在西北替她守边,还立下了天大的功劳,如今你回了长宁,她只给你一个公主府,却连长公主的封号都吝啬于你。”
“母妃当真不知,为何儿没有获封长公主之位吗?这公主府,可是依照着长公主府的形制建造,若无意外,住在长公主府里的人只会是长公主!”
李乐景心情不好的原因之一,就是她知道了,自己错过了什么。
她到科研司的时候,赵氏姐妹刚闭关出来,对外界的事情一知半解,张嘴就恭祝她成为长公主。
那时李乐景才知道,原来在她回到长宁之前,所有人都知道,陛下要封她为长公主了。
“你、你是觉得,母妃耽误了你的前程吗?”
林太妃在宫里多年,曾经也是受过家族培养教育的贵女,自然能听出李乐景的言下之意。
当即,林太妃就犹如猛然遭受重创,露出伤心欲绝的姿态来。
李乐景当然不能直接说自己心中所想,而且那些心思说出来,就变得太不孝了。
李乐景不是个不孝的孩子,她只是觉得迷茫。
到底她要如何做,母妃才能满意?她要怎么做,母妃才能不打着为她好的旗号,去做那些她不想做的事情?
李乐景此刻的沉默,比肯定更让林太妃心痛。
她悲愤喊道:“十三,母妃所做之事,都是为了你啊!”
“母妃如果真的是为了儿,就请母妃随儿出宫,入公主府颐养天年,不要再留在宫中了,还有,那些来路不明的人,母妃还是少接触为好,更不要想着往女儿的后宅塞人。”
为了你这三个字好似是有什么力量,李乐景每次听到,都会生出反抗的勇气。
原本为了孝顺想退一步的心,瞬间变得冷硬起来。
林太妃到现在还没有从宫里出来。
这很不寻常。
正常来说,先皇去世,先皇的妃子们,有孩子出宫建府的,就该跟着孩子出宫,还留在后宫干什么啊。
偏偏林太妃一直以李乐景还没有成亲,府上无人为借口,留在皇宫之内。
以前李乐景或许会信了母妃的话,觉得母妃是真想等她成家后再出宫,现在不同了。
换个方向想一想,一直留在皇宫里,何尝不是一种监视。
林太妃分明就是在监视陛下,因为陛下后宫无人,她想要留在皇宫之中,一旦陛下出事,她能第一时间拿到消息。
林太妃想要辩解一二,她并非是那样想的!
可对上女儿那双尤为澄澈的眼睛时,林太妃沉默了,没错,她就是这样想的。
“母妃,儿只想要自己的前途光明,为了能够得到陛下的信重,儿不会那么早成亲,或许,儿永远不会成亲。”
李乐景不可能为了一个还不存在的孩子,放弃自己的前途。
她知道李暮歌对皇室其他成员的不信任,她不想去试探,一个皇帝的底线。
林太妃闻言,如遭雷击,顿时面上没了血色。
她看着女儿坚定的神情,只一个劲儿摇头,一副完全无法接受女儿决定的模样。
最后狼狈离开了公主府。
李乐景心里也不好受,只是看着母妃离开,她又生出几分隐秘的快乐,她好像成功对抗了那个压在肩头的,看不见的大山。
这几日跟朝中官员怄气导致的胸闷气短,好似都舒畅了,整个人精神状况焕然一新。
李乐景公主府上发生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宫里。
李暮歌确实不放心皇室成员们,她时刻监视着这些皇室的成员,她知道那些皇室成员的一举一动。
唯有如此,李暮歌才有安全感。
听完李乐景和林太妃之间的对话后,没两天,封十三公主为长公主的旨意就下发了。
与此同时,李暮歌还将监督各地重新修建官道一事,交给了李乐景,让她安排人去各地,务必让水泥的足迹,迅速遍布整个大庄。
水泥本就是科研司研发出来的东西,李乐景身为司正,总理此事,再合理不过。
李乐景喜不自胜,有了长公主的头衔,她为李暮歌做事更尽心尽责了。
李乐景转头直接叫停了几个属下手中的工作,让她们全力以赴,支持水泥造路一事,有五个助手帮忙,再加上李乐景长公主的名号力量加持,很快,科研司就扩张到二十人,水泥造路一事,也有了显著的成效。
更有几个国子监的学子主动找上门来,想要日后通过科举,直接进入科研司。
长公主的名头,实在是非常好用。
李乐景很高兴,李暮歌也挺高兴。
李暮歌发现李乐景是个人才,只要用得好,李乐景完全能够成为,她对付朝臣的一把刀。
这就是皇室宗亲的势力,单独于朝堂势力之外,直接效忠于皇帝。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都任人唯亲,关键是亲戚是真好用啊!而且皇帝的亲戚在朝中地位是真的稳固,那些朝臣有胆量去攻击如颜士玉、穆盈栀等李暮歌的忠实拥趸,却不敢去攻击李乐景这个长公主殿下。
之前还满心不情愿的朝臣们,在看见是长公主主持修路一事后,立马不敢多言,捏着鼻子开始干活。
他们已经看出了皇帝的态度,自然不会再做无用功。
水泥路,只要水泥管够,修建它完全就是几天的事情。
在水泥没到之前,地方官员可以组织一批民夫去挖路基,等水泥到了,直接现场搅拌灌注,平整过后,三五天不让人踩上去,水泥路自然就修好了。
三五天后,光滑整洁的水泥路,犹如一块块巨石般,铺设在路上。
上头只偶尔有鸟兽的脚印,半个人的脚印都没有。
现代的时候,可能会有讨人厌的家伙去踩未凝固的水泥路,在皇权为上的古代,没有一个人敢提溜着自己全家的脑袋,非去水泥路上踩两脚。
从开始修路到最后修路完毕,全程大概有三个多月,第一阶段修路只修好了长宁城周边地区,因为天气逐渐冷了下来,北方修路一事暂时搁置,主要紧着南方了。
要忙的事情,一下子就少了一半,李乐景可算是能腾出时间来,与李暮歌商量一下胡国的事情。
没错,距离西北大捷已经过去三个月,李暮歌还没有下达如何处理胡国的旨意。
第104章
三个月, 李暮歌完全没有问过有关胡国的一句话。
胡国的那些俘虏,就被关在鸿胪客馆内。
鸿胪寺名下的客馆占据了长宁城一小片区域,里头有屋舍数座, 各有各的特色, 大多数是之前各国使臣来访,随后花钱自己改造的。
鸿胪寺的官员并不会阻拦他们花钱自己改造,只要别把形制改造得类似皇宫样式就行。
出使到大庄的外国使臣, 身份顶天是一国王子,不可能建设出一处行宫来居住, 所以鸿胪寺的官员们一向是比较清闲的。
向来不用操心什么。
直到胡国战败,大将军苏星月直接将胡国的那群达官显贵全都俘虏了,带回长宁城。
作为俘虏, 理应将胡国的那些人全都下大狱,等待提审。
可是李暮歌一直没有下达命令,说明到底怎么处理胡国, 而那群胡国的俘虏, 明面上依旧保有胡国的高贵出身,不能轻易对待。
以免胡国剩下的那些人, 起了为君效忠的心思,同时传出去,也不利于大庄对外的高贵形象, 因此胡国那些俘虏, 暂时被安置在鸿胪寺的客馆之中。
拨了一处小院,安置所有人。
大概是五十余人,沦为阶下囚后,身边也没了伺候起居的奴隶们,一群贵人刚刚进去的时候, 成天找事儿,不是这不好,就是那不行。
那模样做派,恨不得鸿胪寺的官员给他们过来当奴隶。
鸿胪寺的官员当然不会理会那群胡国人,要不是为了维持大庄对外的“和善”名声,他们就把这群人全都关大狱了,哪儿还会给他们好好的房子住。
一群不知感恩的东西。
想到胡国这些年对大庄边境的骚扰,鸿胪寺的官员们直接新仇旧恨一起算,大门一关,直接几日没有去给那群人送饭。
五十几口人,每天对粮食的消耗很大,一旦鸿胪寺不给送吃的,他们当天就断顿,然后在饥饿中,明白自己目前的处境。
等李暮歌经由李乐景提醒,想起胡国这群家伙的时候,胡国的这些王公贵族已经学会自己伺候自己了。
事实证明,人的潜力是无穷的,自诩生来高贵的人,在生存面前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学会他们往日里最讨厌的“下等人”的技能。
反正李暮歌要见胡国的王子时,那位王子已经学会下厨做饭,洗衣拖地之类的活儿了。
鸿胪寺依照大牢的规矩,将男子与女子分开囚禁,没了女子压迫,男子内部的压迫直接打破了所谓的贵族血脉压制,年纪小,身材瘦小一些的王子,成了食物链的最底层。
“陛下,胡国王子胡加央已经带到紫薇殿外,另,还有几个胡国男子闹事,已被禁军当场击杀。”
翠玉低声同李暮歌说道。
李暮歌没想到胡国人到现在了还不老实,心中有些烦,摆摆手让翠玉到一边去。
随后她像是忘记了紫薇殿外的那个胡国王子,还跟李乐景聊天。
“长公主所言之事,之后朕会派御史前去探查,那些个胆敢偷工减料,压迫民夫服役的官员,一经发现,决不轻饶。”
“陛下英明,那些地方硕鼠早就已经习惯了此前肆无忌惮的贪污,往国库伸手比从自家拿东西还要随意,决不能轻饶这些人。修路乃是陛下心中大计,他们胆敢阻拦,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务必要重罚他们,以儆效尤。”
李乐景这段时间天天跑修路的事情,修路的事一日不曾彻底完成,她就一日不得安宁。
平常做事就已经够烦了,现在还有人跳出来阻挠此事,与她作对,她都想要亲自提刀上阵将那群人给砍了。
此刻说起那群人,就是一脸咬牙切齿。
李暮歌有段时间没有见过情绪如此外放的人了,李乐景回来后,倒是让李暮歌的日常多了几分趣味。
挺好玩。
当然,国事就没有好玩的,国事都很严肃。
所以李暮歌在心里笑了笑后,面上冷淡地说:“长公主放心,朕不会轻饶贪官污吏,胡国王子已经在外等候,长公主对胡国,有何见解?”
李乐景在西北两年,见过不少胡国人,同时也很清楚西北那边的气候。
但要问她对胡国有什么见解,李乐景说不出来。
“有关一国,臣姐愚钝,不知该如何评论,以正国论,胡国非国。其子民茹毛饮血,无固定居所,依存草场而生,无圣人引路,以文字丰精神,其农人不种地只牧羊,土地也不适宜种植粮食,是与我大庄截然不同的国度。”
李乐景认为自己说不出个所以然,结果说出来的话却是字字珠玑。
到底是去过西北的人,比不少朝中大臣说话要有底气很多。
李暮歌真不想回想,之前她在早朝上问大臣,胡国如何,竟然有大臣说,胡国之所以会输给大庄,是因为胡国没有名臣贤主。
胡国内部自然有名臣贤主,只是那个名臣贤主,绝不是朝臣口中的名臣贤主。
胡国的名臣大多数是王族的亲戚,贤主比较少,因为他们的“主”多看血脉。
和李氏内部的竞争上位不同,胡国王族是真的很重视长幼顺序,期待王族内部竞争,不如期待一下王族和其他大族争斗落败,换个更强大的王族上位。
总而言之,胡国内部的制度是非常适合草原的制度,与大庄完全不同。
大庄人有固定的居所,耕种土地,获得粮食而生存,这一点上,与胡国的百姓完全不同。
“若是能研究出生长在西北荒地上的粮种,或许能够改变一部分胡国人的天性,比起游离失所,他们肯定更喜欢稳定的生活。”
李暮歌一句话直切主题,她想将游牧民族,改成有固定居所的农耕与游牧民族的混合体。
这点其实有成功的先例,一些能够耕种粮食的地方,胡国人和大庄人互通有无,跟一国没有太大区别。
胡国人比较少,李暮歌想,她这个想法应该是很有前景的,关键在,交通要够便利。
在西北,能够种植粮食果腹的土地到底是少数,其实更应该种植经济作物,然后用钱来交换各种生活用品,只要这条商路运转起来,内陆攥紧粮食,就能稳住整个西北。
李乐景不确定李暮歌的想法到底能不能实现,她倒是听说了,农学院那边的学子,十分擅长种地,也能改良粮种。
这两年,大庄各地涌现出许多高产的粮食,除了以往常吃的粟米麦之类的粮食外,还有新品种。
如一名叫土豆的粮食,能做菜还能做粮,亩产很高,若不是朝廷不收土豆为税,且土豆放不好容易坏,土豆或许会瞬间代替大部分粮食。
同样的土地,种粮得三百斤,种土豆能得近千斤,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农学院的学子们特别努力提高产量,也是怕正儿八经的粮食打不过土豆。
土豆虽好吃,但也不能全都吃土豆啊!
而且土豆还有病虫害,万一出事,一大片地方颗粒无收,远没有正儿八经的粮食那么稳定。
李乐景想到炖肉里放的土豆,突然有点儿馋了。
李暮歌莫名其妙地看了李乐景一眼,正说着胡国,怎么突然一脸馋相?
看了眼时间,确实快中午了,李暮歌索性吩咐人传膳,顺便让李乐景留下一起吃饭。
李乐景不解,为何说着说着话,突然开吃。
不过她确实有点儿饿了,满心欢喜地答应了留在皇宫吃饭。
皇宫的后妃少了,人也少了,原本人很多的御膳房也走了一批人。
只留下那些手艺精湛,做饭特别好吃的人,剩下的人怕自己被淘汰掉,每天一门心思钻研吃,手艺是越来越好。
这直接导致了李暮歌这里的东西,味道更好了。
应该说宫里的伙食都变好了,连宫人们吃的都比以前强,证据就是李乐景两年后回来,除了正在长身体的李暮歌外,其余李乐景认识的人,几乎全都胖了两圈。
李乐景此前在李暮歌这儿吃了两顿饭,从此心心念念想留在宫里吃饭了。
酒足饭饱后,李乐景可算想起了胡国王子到了的事情。
她问了一句胡国王子在哪儿,翠玉回话:“长公主放心,那位胡王子已经到偏殿用膳。”
“行,饿不死就成。”
胡是胡国王室的特殊姓氏,他们的姓其实非常长,是大庄的皇帝赐予他们胡姓,自此谁谁胡国的王室,谁就姓胡。
李乐景见李暮歌依旧没有叫胡国王子过来的意思,知道这是要晾一晾对方,所以也就不再提胡国的事。
转而说起了科研司的研究成果。
这次主要说的是玻璃。
玻璃的研究,在李乐景离开长宁前,就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不然显微镜都做不出来。
但是玻璃出现了很大的技术难题,那就是做显微镜的透明玻璃还行,因为显微镜要用到的玻璃比较小,不用烧制太大了,做其他方面的玻璃就不太行了。
比如全身镜、玻璃窗户等等。
要不就是太大了,一碰就裂,要不就是颜色不均匀,烧出来的玻璃一大就容易出现乱七八糟的颜色。
科研司的人研究来研究去,最后得出一个让人灰心丧气的结果,那就是玻璃的烧制过程没什么问题,材料有点儿问题。
大庄当地的材料,烧出来的玻璃就是带着淡淡的绿。
科研司能获得大量经费,用于各种烧钱的科学研究,全靠这些年卖显微镜以及大块“琉璃”,其实没必要继续研究玻璃了,达官贵族们对玻璃制品的喜爱,已经给了科研司的众人一个答案。
但是,李乐景一直记得,陛下一开始跟她说,想要大块透明的玻璃窗户,想要那窗户,走进千家万户的家。
让每一个大庄百姓,都能在屋子里照到太阳,而不是为了保暖,只留一个小小的窗户。
第105章
李乐景时刻记着李暮歌的一些话, 她本人对大庄的百姓,做不到疼惜爱护,好在她够听话。
只要李暮歌能做到这一点, 李乐景就能永远同样爱惜百姓, 做一个合格的皇室成员。
之前玻璃因此原材料的原因,一时之间无法继续研究,更没法改良, 现在李乐景旧事重提,肯定是玻璃有了新进展。
胡国更西的地方, 有一个国度,和大庄不同,胡国基本上没有入侵过那个国家, 所以胡国可以跟那个国家好好进行贸易往来。
胡国之所以没有入侵那个国家,一来是因为地理原因,想要进入那个国家, 需要跨越高山, 胡国的铁骑没法征服两国边境,连绵不尽的山峰。
另一个原因, 则是另一个国家远没有大庄发达繁荣,前段时间还处于战乱之中,大庄一件精美的瓷器, 能在那个国家, 换取数之不尽的财富。
胡国当二道贩子赚得,比辛苦进攻来得多。
李乐景提到那个国家,是因为使用那个名为月华的国家的沙子,能够烧出透明无暇的大块玻璃。
月华沙比大庄本地的沙子要白上许多。
李暮歌不知道其中的科学原理,总而言之, 就是想要大块玻璃,必须从月华国进口沙子。
而想要更好更多的沙子,最好是将路修通整个胡国,能建立从月华国到大庄最近距离的水泥路。
“胡地地形广袤,横跨东西的水泥路,耗费材料怕是比大庄目前修路用的所有材料都要多,透明玻璃并没有那么重要。”
李暮歌拒绝了李乐景的想法,等什么时候大庄内部的水泥路都修完,有钱没处花了,可以考虑一下修一条跨越东西的胡地水泥路。
李暮歌觉得,她应该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了。
李乐景被拒绝后,并没有多灰心,在来之前,李乐景其实就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她如果没有主持过修路的事情,不知道修路需要耗费多少财力物力人力,她肯定会觉得李暮歌有点儿小心,连一条路都不愿意修。
现在她什么都知道,也清楚其中耗费巨大,光一个玻璃,确实没有办法承担这么大的成本。
“陛下,若是还有蒸汽机火车头呢?”
李乐景抛出了她今日前来的真正目的。
“蒸汽机?你们研究出蒸汽机了吗?”
李暮歌惊得有些坐不住了,一拍桌子就要起来。
“快了,只差一点点,攻克最后的难关,它就能转起来了。”
李乐景的手比划了一下,食指和拇指之间,只有小小的缝隙。
李暮歌见此,有些不耐烦地啧了一声:“长公主,你这是在给朕画大饼啊。”
在官场上历练了一段时间的理慧长公主,早就不是从前那个乖乖的小公主了,她学会了政治场上的一些坏习惯,比如给人画饼吊胃口。
更让李暮歌不满的是,她还真就被吊住胃口了。
蒸汽机对李暮歌来说太重要了。
当蒸汽机冒出白汽的那一瞬间,工业的大恐怖即将降临人间,一切人类的痴心妄想,都将会有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嘿嘿,陛下容禀,臣姐并不是在夸大其词,而是真的就差那么一点点,非常需要灵感,也需要寻找一些新的材料,正如陛下所说,胡地广袤无垠,在那一大片土地上,一定有能够解决目前科研司问题的答案。”
“行,朕已经作出决定,要将旧日的胡国,整个纳入大庄半途,胡国旧地即为大庄新土,胡地地广人稀,若想要收复人心,必须打破胡地以前的传统,一条路,将会是胡地新生的开始。”
光一个玻璃,肯定不足以让李暮歌点头修路。
但再加上蒸汽机的灵感,以及改变胡国三百多万子民的未来,多个原因同时用力,便足以让李暮歌下定决心,花费巨资铺设道路。
“谢陛下!陛下英明!”
李乐景喜出望外,立马高呼英明,恨不得给李暮歌当场磕两个头。
李暮歌见她那样就头疼,摆摆手让她赶紧滚,滚下去去给她做事,别让她后悔点头修这么长一条路。
李乐景其实就是单纯想要弄出更多更好的玻璃,她也没有其他想法,作为科研司的司正,她只为科研司考虑。
修路的事,她不会多想,李暮歌还得去找其他大臣到胡地监督此事。
李暮歌转头让人将颜士玉叫了过来,至于那位被放在偏殿的胡国王子,李暮歌完全将其给忘了。
一直到李暮歌和颜士玉商量到晚上,李暮歌才想起来宫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
想着第二天早朝要宣布修路的事情,李暮歌干脆将两人的会面也放在早朝上。
胡国王子本身就是走个流程,胡国现在已经全面在大庄的掌握之下,李暮歌跟对方没什么好说的。
反正胡国王子本人的想法,并不重要。
第二日一大早,早朝之上,瑟瑟发抖的胡国王子被宣到殿上,他这段时间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身形消瘦许多,瑟缩着肩膀站在殿内,就像是个任人拿捏的小鸡仔。
许多对胡国铁骑心有余悸的大臣,在看见这样的敌国王子后,心里的忌惮都消失许多。
胡国是真不行了。
以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胡国人,那都是跋扈嚣张,膘肥体壮的勇士,与眼前弱小可怜的胡国王子截然不同。
两相对比,最嘴硬的大臣都没法说出,胡国强大,一时之间无法彻底消除,吞下胡地恐有后患无穷之类的话。
“诸位爱卿,胡国王室之子愿意将胡国尽数献给大庄,他们愿意成为大庄的子民,与诸位一样,享有大庄百姓的身份,胡地上还有百万百姓,他们对大庄充满向往,均是自愿献上一切,融入大庄。”
李暮歌连皇宫大门都没走出去过一步,说起来胡国百姓的期待,那是一套接一套,好像胡国百姓亲自站在她面前,跟她说明心意一般。
大臣们纷纷用奇怪的眼神看向那胡国王子,想要从对方脸上看见不情愿,看见对李暮歌的不敬。
结果他们希望的情绪,一点儿都没看见,反倒看见了一脸狂热,李暮歌每说一个字,都恨不得跪地磕头赞同的胡国王子。
这个胡国王子,难不成就一点儿都不留恋自己的王子身份,不在乎自己的王国吗?
大臣们十分怀疑,他们依旧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胡国绝对没有好人。
李暮歌不急着证明胡国的无害,毕竟胡国并没有真的无害化,她只是在说完后,轻飘飘问了一句:“王子觉得,朕所言是否属实?”
“尊敬无比的大庄皇帝,您说的话,句句属实!胡国下至奴隶,上至王公贵族,皆是不曾开化的粗鄙蛮夷,若能得大庄教化,愿纳其为子民,实在是胡国上下的荣幸,小王愿意舍弃胡国王室的身份,成为大庄普通的百姓,每日为尊贵的陛下祈福,感恩陛下愿意收留我等。”
胡国王子一张嘴,真的是让许多有骨气的大臣瞠目结舌。
若有朝一日,大庄走到了灭国的边缘,大臣之中有不少人愿意为国捐躯,而不是苟活于世。
连苟活都不愿意,更不要说反手将自己的国家送给其他国家,还是以如此卑微的姿态送过去。
古往今来,真正的乱臣贼子,为了活着,愿意给人当狗的大臣,实在是少数,读书人大多是有几分风骨的。
那一分风骨让此刻的大臣们面容狰狞,表情怪异,他们的能力判断得出胡国王子句句发自真心,不曾有所隐瞒欺骗,而他们身为大庄人的风骨,却让他们觉得,这世上不可能有人这么随便就卖国!
李暮歌也被胡国王子过于热情卑微的态度吓了一跳,要不是宫里如今没有蛊虫,李暮歌都要怀疑自己给对方下蛊了。
不对,下降头了才能这样吧。
这应该就是皈依者狂热。
古代人很难理解这种狂热,李暮歌倒是见识过几次,像是这种人,正常的逻辑根本没法理解对方。
反正李暮歌也没多在意胡国王子的态度,对方拒绝也好,赞同也罢,都不可能改变她的命令。
“胡国王室愿意献上胡国,不曾反抗,待日后胡国成为胡地,王室可被封为胡王,日后代代降位世袭。”
李暮歌是真抠门,正常来说,亡国之君所受待遇都挺好,这个待遇不是真给对方享受的,而是对外以此来彰显皇室的特殊。
正常的处理方式是,李暮歌将爵位封出去后,过上三五年,寻个由头将对方全都砍了。
既保全了皇室的尊贵,又消除了所有威胁。
结果李暮歌给人封爵,还要代代降位,真是一点儿便宜都不让对方占。
大臣们没有意见,战败国王室没全都被砍了,已经够幸运了,还想要什么好待遇啊?
胡国王子被带走,李暮歌转头说起了如何处理胡地。
她要用一条路,一块地,彻底改变胡地。
让胡地的百姓们去服役修路,同时,让他们开垦荒地,种植各类经济作物,借由那条路,将当地的作物卖出去,让他们拿钱买粮、盐、茶等物。
顺便,还要建设草场,不能让胡地百姓和以前一样,人追着草场走,大庄的人能种出养活那么多人的粮食,就能种出一片草场。
胡地的牛、羊与马都能成为养活胡地人的“粮食”。
原本不想要那么多胡地人以及大片荒地的朝臣,在李暮歌一条条命令下,眼睛逐渐发亮。
若真按照陛下所言好好治理,胡地哪里还是荒地?简直就是遍地黄金啊!魔.蝎`小`说 M`o`x`i`e`x`s.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