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继修路之后, 原来的胡国,现在的胡地,成了长宁城新的热点话题。
李暮歌在早朝上的那一张大饼摊得是又大又圆, 香的当时在场的人都迷糊了。
大臣们下朝回去干活儿的时候, 嘴上还一直不停地说着这张大饼,讨论着这张大饼如果真的能实现,可以给他们自身, 以及他们的家族,带来多大的利益。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有好处的事情,大家干起来才会分外有动力。
对于朝臣们的反应,李暮歌早就有所预料, 她甚至还提前在报纸上预定了头条,头条刊登的内容,就是论西北百年大计。
没错, 百年大计!
李暮歌一直觉得, 将国家的发展提前写入计划中,之后按照计划, 一步步实现目标,这一套方法是真的很好用。
现在她已经能够掌控整个大庄,无论内外, 都没有人站出来给她捣乱了, 那么这些好法子,就得搬过来用了。
不光有发展西北的百年大计,还有发展沿海地区对外贸易的二十年计划,以及各地商业街建设的十年计划,还有全面支持工业研发, 创新科技的百年大计等等。
全都是这段时间李暮歌弄出来的新鲜产物。
原本人们对这动不动就几年大计的名头,听起来还一头雾水,听得多了,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还真别说,有了计划之后,一下子未来都清晰了许多。
朝臣和百姓们都接受良好,觉得这个计划特别好。
这片大地上的人,自古就崇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观点,对于做计划,那是相当的熟练。
除了长期计划,朝廷也做短期计划,最短就是三个月,比如修路的计划,其实就规划了三个月,因为入冬之后,实在不是个动土的好时机。
冬天除了南方,大多地方土都被冻住了,这个时候施工,不光施工难度高,工人也会很冷。
有足够保温材料的现代,冬天在外头挖土,人都有可能会被冻坏,更不要说缺衣少穿的古代了。
李暮歌是真的很珍惜人手,因为一旦开启基建模式,她就发现,人真的太少了。
太少了啊!到处都缺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位都缺人。
原本一些人对大量女官进入朝堂开始执政的时候还指手画脚,现在多了个胡地需要管理,所有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别说女官进入朝堂了,只要能为他们分担繁琐的朝政,妖怪进来干活都行啊!
这种需要人干活的风,吹到了大庄的大江南北,到处都缺人,新的厂子缺人,新开垦的土地需要人种,荒芜的土地需要人去治理……
现在别说女子了,就是老人,只要你还能动弹,就得干活,清闲的活儿也得干。
也就小孩不用干,因为小孩需要上学。
这个小孩仅限于家境比较好一点儿的小孩,穷苦人家的孩子还是以前的老样子。
李暮歌还是没有展开基础教育,想要将学堂开遍大庄,难度太大了,钱现在是不缺,书笔纸都不缺,缺得是老师。
再怎么努力培养,人才长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若是急于求成,培养出一堆酒囊饭袋当老师,教出来的学生也好不到哪儿去。
李暮歌是着急,但她还没有着急到什么香的臭的都要的程度。
不过也就这几年的事情了,按照李暮歌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来看,五年之内,有望实现大庄境内的基础教育遍地开花。
到时候不求出多少个文曲星,只盼着每个大庄的百姓,能自己读报,让新一代大庄人里没有文盲。
接着慢慢去扫盲,争取让全大庄的人都能认识字,自己读个报纸,看个公文能看明白。
这样一来,就能有效避免地方官员欺上瞒下,两头吃,两头贪的情况了。
百姓知法懂法,明白国家是怎么个运行方式,才能有效遏制贪官污吏横行。
相对应的监管机构,李暮歌也早就开始安排起来,就以宫中情报机构为原型,第三方监管机构,干脆就交给了立场较为中立的宫人们。
因为宫人有一个入宫后就不允许自行婚配的规定,这个规定,原本是因为太监没有资本,宫女名义上全都是皇帝的女人,所以才会有规定如此。
现在,这个规定方便了李暮歌建立第三方机构。
联姻是腐蚀权力的一种办法,当昔日的同僚或仇敌通过联姻,成为“一家人”后,权力的公正性就会受到人情世故的挑战。
关键是,人身为群居生物,还没法彻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李暮歌也是在建立反腐机制的过程中,才更加明白,为什么历朝历代的皇帝都那么喜欢用太监和没有牵绊的宫中女官。
实在是太好用了。
虽然宫人也是人,但是宫人已经通过后天人为,被斩除了腐败的一条大路,而且宫人还没法形成家族,这一点甚至比朝中的寒门子弟更好。
毕竟当高官久了,寒门就是第二个世家。
不过李暮歌并没有想延续这种扭曲人性的传统习俗,反正以后太监是不太可能出现了,真出现,也只会出现在牢狱里。
至于宫女,她们以后就是宫中女官,这是个正儿八经的职位,以后肯定还会有。
只要皇权不灭,宫中女官就会一直存在。
这个冬天,注定过得不会安静。
在生活中奔波的人们,偶尔停足细想,会发现,自打新帝上位后,每一个冬天似乎都没有平静过。
或者说,一年到头,就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人们变得非常忙碌,不是在上工就是在上工的路上。
以前的日子过得也很忙,每天天不亮就要开始起来干活,干上一整天,往往晚上还要拖着疲惫的身子,收拾自己的小家。
那个时候,每一个人都很麻木,没有任何出去玩乐的心思,当然,手头也没有玩乐的钱。
现在却完全不同。
赵雪娘今年十八,她现在在长宁城外的纺织厂里做工,因为她会绣花,胆大心细,所以她才入厂不到三个月,就已经是厂里的管事了。
每月能拿到的月钱,从一两半上升到了四两半。
大庄银子值钱,若是在村里,一家三口一年的花销,大概是三两左右,长宁城花销大,赵雪娘家中人不多,但一年也得花个四五两。
谁能想到,她现在一个月就能赚到一家能用一年的银钱了!
今日发工钱,赵雪娘怀中揣着沉甸甸的荷包往家里走,步子极大,冷风打在脸上刺骨得冷,但没有浇灭她心中的热情。
赵雪娘是家中的老大,她出生在冬日,对冬天,她一向是厌恶的,此刻她却能在冷风中笑起来。
一路走过热闹的大街,拐入狭窄的小巷,接着又走过几个岔路口,拐来拐去,终于到了有些破旧的木门前。
赵雪娘将缩在怀里的手拿出来,手上套着毛织手套,暖烘烘的,这是纺织厂管事都有的东西。
她第一次戴,热得她手心都是汗,她还不舍得摘下。
“叩!叩!叩!”
门环扣门三声,里头传来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
“谁呀?”
“是我,玉娘,开门。”
嘎吱一声响,木门被人从里头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形瘦弱的少女,瞧着十四五的年纪。
见到赵雪娘,她因为过瘦而显得极大的眼睛里满是惊喜。
“大姐回来了!”
“嗯,小妹呢?”
赵雪娘点点头,没听着屋里有动静,有些奇怪。
“学堂还没放学呢,这两天黑的早了,学堂还是之前的时间,祖母去接他们了。”
赵雪娘想起来了,那孩子今年开始去学堂读书启蒙了。
束脩一年才一两银子!比以前半年二两,便宜太多了。
听说是朝廷有补助,陛下体恤平民百姓读书不易,特意补助一半的束脩。
原本这一两银子,赵雪娘掏得都极为心疼,若不是怕妹妹日后目不识丁,出去容易被人蒙骗,她都想再等两年,再送人去学堂了。
现在想想怀中的钱,赵雪娘一下子就轻松了。
木门后头是个显得有些破败的小院子,院子里目前只有赵雪娘和她二妹妹赵玉娘两人。
赵雪娘的祖父与父亲死了好几年了。
母亲则是改嫁了,算一算也有五六年了。
赵雪娘不喜欢冬天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原本的家,破碎在一个个冬日寒冷的夜里。
赵雪娘的祖父出身不高,有个兄长但也早死,轮到他,膝下也只有一个独苗苗。
赵雪娘的娘曾是大户人家的奴婢,后来得了恩典被放还良籍,早就不知家中亲眷在何方,所以一家人在长宁城中,难免孤苦无依,出了事也没亲戚帮忙。
对赵雪娘来说,没亲戚还算好事了,不然,她家中无男丁,若有亲戚,家产估计都得被亲戚占了去。
赵雪娘祖父曾是个小酒楼的掌柜,赵雪娘九岁那年,酒楼出事关了张,她祖父没了活计。
她祖父年纪大了,一时寻不到什么事情做,长宁城花销大,几个月没入账,祖父就坐不住了,干脆出去寻了个粗活,帮人建房子,赚得银钱不如之前一半,还特别累身体。
为了贴补家用,祖母要刺绣赚点儿银钱。
她爹本是出门跑商的小商人,为了多赚点儿钱,他冒险跟着商队走得更远了,赚得钱是多,可外头土匪山贼多得很,这完全是卖命的钱。
在赵雪娘三妹妹出生那一年,也是她十二岁的冬天,外头传来了噩耗,她爹被山匪一刀捅死,只留下一点本钱由好友带了回来。
赵雪娘记得,那时她娘哭得肝肠寸断。
那个冬天真难熬啊,祖父经历丧子之痛,一下子病重不起,没熬过冬天就去了。
祖母接连承受丧子丧夫之痛,哭瞎了眼睛,再也没法绣花。
家里能挑大梁的人,只剩下她娘,那个此前从不曾养家糊口过的女子。
起初,她娘很努力去挣钱,可能让女子挣钱的门路太少了,祖母接了些洗衣的活儿回来,她娘则咬牙出去,像男子一样扛包做工,但她生了三个孩子,身体羸弱,这一累就累出毛病来了。
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家里剩下的积蓄花用干净后,又是一个冬天。
赵雪娘十三岁的冬天,她娘离开了。
留下了二十两银子,那是她娘的聘礼,她娘什么都没带,就离开了家。
旁人总说她娘心狠,抛弃了她们姊妹三人,每每听到类似的话,赵雪娘都会怒骂对方,骂得对方仓皇而逃。
她娘已经做得很好了,是这世道不容她娘,不是她娘心狠!若不是她娘改嫁,她和妹妹们,如何能活到如今?
还有祖母,若不是那二十两银子,祖母恐怕也早就死了。
“玉娘,我现在是厂里的管事了,一个月能拿许多月钱。入冬前,我去看了娘,她现在过得很不好,那个男人气她将聘礼全都留给了咱们,对她动辄打骂,如今我能挣钱了,所以我想着,咱们要不要把她接回来?”
赵玉娘听到这话,给姐姐倒水的动作顿了顿,水壶里的水洒在了桌子上,落下一片狼藉。
和大姐不同,赵玉娘心里对母亲,又爱又恨。
“大姐,她已经有自己的孩子了,她很喜欢那个孩子,我看见过,她把那孩子抱在怀里,还会亲他的额头。”
赵玉娘低着头,没有说赞同还是不赞同,只是谈起了她们同母异父的弟弟。
“孩子确实是个问题,恐怕,那家人不会让母亲将他带走。”赵雪娘手中把玩着荷包,之前还觉得沉甸甸的荷包,此刻却又轻飘飘的了。“若是能将那二十两还给那家人……”
“大姐!母亲在那家当牛做马了五年,凭什么将二十两给他们!”赵玉娘就听不得那二十两,她现在正处于敏感的时期,那二十两就像是时时刻刻在提醒她,她活下来,是靠母亲的卖身钱。
赵玉娘鼻头一酸,她恨自己年幼无能为力,又恨自己苟活于世,连累了母亲姐姐。
同时也恨,当时一言不发,擅自卖了自己,给女儿们生路的母亲。
“她走得时候,我才九岁,小妹刚一周,大姐你要出去做事挣钱,每天辛苦极了,而我,要在家里带小的,伺候老的。”
瞎了眼睛的祖母,嗷嗷待哺的妹妹,她九岁就开始操持这个家里的一切了。
这些年的苦累,其实也不算什么。
家里苦一些有什么呢?再苦又能苦到哪里去,可为什么要抛弃她,去做别人的娘?五年来,甚至不曾回来看她一眼。
“大姐,小妹甚至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啊!”
赵玉娘说到这儿,泣不成声。
第107章
想到乖巧懂事的小妹, 赵雪娘彻底沉默下去。
在她十三岁之前,家里的日子平静祥和,她还拥有一个完整的家, 于是母亲在她心里的模样, 一直是美好的。
哪怕是后来,母亲不得已之下将她们抛弃,在赵雪娘看来, 那也是事出有因,不能将其视作母亲的不是。
可对当时年纪尚小的赵玉娘, 以及她最小的妹妹赵霜儿来说,母亲并不合格。
“玉娘,这些年家里家外都辛苦你了, 你年纪还不大,听厂里从上头派下来的管事说,城西有一家私塾, 专门招收十岁以上的女郎, 教导她们识字读书,束脩是贵了些, 但姐姐现在已经能够赚很多钱了,只需一个月,你与霜儿的束脩, 姐姐都能挣回来, 你愿不愿意去读书啊?”
赵雪娘此刻想明白了,母亲这么多年来,一次不曾回来看过,可见她其实也并不想离开她现在的家。
钱是穷人胆,不管母亲日后怎么选择, 都不是身为女儿的她可以去左右的。
那二十两救命银子,到底是她欠母亲的,等之后私下全数归还母亲便是。
赵玉娘张嘴“啊”了一声,一脸迷茫。
“啊什么?你难道不想读书识字吗?”
“大姐,玉娘认字,不用花钱再去读书了!”
赵玉娘连连摇头,不想浪费赵雪娘的银子。
大姐在外面做工很是辛苦,她不想让姐姐更辛苦。
“玉娘,你只是粗略识了几个字,你启蒙的时候,家里条件就已经不好了,所以这个书,你一定要接着读。你看姐姐,若不是读过书,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从纺织工变为管事?识字真的很重要,你不要怕浪费钱财,等日后,你能赚钱了,这点儿钱,你肯定能赚回来。”
赵雪娘可看不得妹妹退缩,说什么不读书的话,沉甸甸的银子让她对读书有了新的认知,读书不会错!
赵玉娘还想拒绝,门口传来敲门声,随后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是祖母和小妹回来了。
赵玉娘拒绝的话被打断,她起身去开门,将门外的家人迎进来,接着去烧火热菜,准备开饭了。
第二天一大早,赵雪娘就起身去街口等待公共马车,花一文钱,马车带着她从街口一路到了城外的纺织厂。
赵雪娘急匆匆去寻了那位上面派下来的管事。
纺织厂是今年年初建立的工厂,那时候纺织厂里头就是几台纺机,十几个织娘与绣娘,管事也只有一个。
说是背靠朝廷开设的纺织厂,实际上并不受重视。
运行了一段时间后,西北边关传来大捷的消息,纺织厂突然开始对外大肆招工,工钱开得高,活儿干净,附近许多女子都愿意来。
赵雪娘就是那个时候通过选拔,进入纺织厂的。
才三个月,她就从一个普通的女工变为管事,不光是她绣花手艺好,更不光是因为她识字,还因为她胆大心细,有组织能力,而且年轻有活力,做事认真,有上进心。
关键是有上进心。
这是纺织厂明面上的总管事红棠,最为欣赏赵雪娘的地方。
红棠是带着命令从宫里出来的,她原本是为了在长宁城城郊设立一处情报点,培养几个探子,没想到随手开得纺织厂,竟意外入了陛下的眼。
陛下眼看就要好好发展纺织厂,红棠自然要多挑几个好苗子留下,帮助陛下将纺织厂办得红火起来。
那样等之后她回宫,也能放心些。
赵雪娘是红棠接触下来后,最欣赏的姑娘,这年头穷人窝里实在难出凤凰,赵雪娘算不得凤凰,却也是万中无一的奇珍。
赵雪娘愿意拼命抓住任何机会往上走,这点和其他得过且过的纺织厂女工完全不同。
大早上的,赵雪娘过来寻她,说起了她妹妹去读书的事,问她城西的私塾究竟是不是真的。
红棠点头,赵雪娘之前跟她说过家中两个妹妹的事,对于二妹妹赵玉娘,赵雪娘多有愧疚,听赵玉娘年纪轻轻就能照顾好眼睛不太好的祖母以及更为年幼的妹妹,红棠不忍叫这样的好姑娘被耽搁,见赵雪娘不放心私塾,干脆让赵雪娘今日下工后,同自己去一趟私塾看看。
赵雪娘震惊,自然千恩万谢,庆幸自己遇上了贵人。
城西的私塾名梧桐私塾,是如今的国子监博士穆盈栀的学生开设。
今年年初原国子监祭酒,陛下外祖父宁疏白呈了告老折子,陛下念其年事已高,遂允了折子,提了国子监博士宁泽世为新任国子监祭酒,穆盈栀则提为博士,挂了个工部侍郎的职。
穆盈栀一直以来都很注重教书,她以前收了许多学生,最有名的学生就是如今的兵部侍郎,刚从西北回来的使团成员之一,曾经的庶民状元——穆九榕。
“穆侍郎虽未称大儒,但其学识渊博,有教无类,实有圣人之姿。这梧桐私塾就是穆侍郎其中一位学生开设的,那位学生考了秀才功名后就没有再向前一步,非是其学识不足,而是她志不在此,令妹若是有读书的天分,日后想来也能有一番造化。”
红棠带着赵雪娘一路往巷子里走,城西有一片闹市,这学堂处在闹市之中,赵雪娘原以为此处会比较喧哗。
没想到竟是闹中取静,越往里走四周越清静,不远处闹市的声音传过来时,已经小了许多。
私塾占地不大,大概也就是一处二进的宅院,门口的石狮子倒是挺新,赵雪娘并红棠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散学了。
门口有人接学生,也有不少学生是结伴而行,两人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暗中观察一番,确认此地学风确实很不错。
那些学子年纪大概都在十岁至十五岁之间,举手投足皆进退有度,穿戴并不如何贵重,出身想必不高,散学时大家都客客气气的,没有出现闹事或争执的情况,门口还有两名年纪大些的女子看着,过往的学生尊称老师,想来是私塾里其他教课的讲师。
放学后,老师还会在门口看着,可见私塾很看重学生。
赵雪娘越看越满意,都恨不得立刻将妹妹送过来了。
若不是私塾不收太小的学生,她连三妹妹都想一起送过来。
“如何?”
红棠一眼看出赵雪娘的满意,语气带笑地问她。
“实在是好极了,多谢红棠总管事为玉娘寻到如此好的去处,等过两日,在下便带着玉娘一起,向总管事您道谢!”
“快些让你妹妹入学才是要紧事,谢来谢去的,平白生分了,你在纺织厂好好做事,比什么都强。”
红棠见赵雪娘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心里更满意了,她不缺一份感激,她只是鲜少见到懂得感激的人。
赵雪娘郑重点头:“总管事放心,雪娘一定会好好经营纺织厂,绝不会让您失望。”
红棠满意地笑了笑,两人最后没有进入私塾,直接打道回府了。
既然心里已经确定了是这个私塾,便没必要再去查探什么。
赵雪娘还想查查,当然,那是暗地里要做的事,人精如她,绝不会在红棠这个介绍人面前找人细细盘问。
两人就此分开,赵雪娘回家去,红棠回宫。
之前红棠十天有八天住在纺织厂,这段时间,确定纺织厂要被大力发展了,红棠才渐渐回宫住得多了。
她得慢慢放开纺织厂的事儿,好叫其他人上手,等她离开后,才不会手忙脚乱,把好好的厂子办黄了。
“红棠姑姑!”
经过一层又一层的检查,红棠可算是入了宫门,刚进去没多久,就被个小宫女给喊住了。
转头一看,是翠玉身边的小宫女。
“姑姑可算是回来了,姑姑这几日笑容多了些,愈发好看了,人果然要多笑笑才漂亮。”
小宫女性子活泼,常带笑脸,不光翠玉喜欢,红棠也挺喜欢她。
“姮娥,今日是吃了什么,嘴好甜啊。”
红棠将姮娥招到跟前来,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姮娥圆滚滚的小脸蛋。
姮娥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两块包着的糕点。
“今日是陛下赏赐的糕点,不知道是御膳房哪位大厨的手艺,香甜可口,姑姑快尝尝。”
御膳房现在卷的要命,做出来的饭越来越好吃,糕点更是花样百出,李暮歌这几天发现自己胖了不少,以防出现三高,李暮歌忍痛断了自己的下午茶,原本御膳房送来的糕点,她一人吃一盘,现在只吃一个,剩下的就赏给身边的宫人吃。
姮娥蹭了翠玉的光,最近吃得小脸滚圆。
红棠赶路半天,还真有些饿了,伸手拿过来一块,咬一口,满嘴留香,确实香甜,甜的恰到好处。
就是太小了,两口就没了。
红棠只吃了一个就停嘴了,她年纪也不小了,更得注意养生,她还想在陛下身边多干些年头呢。
姮娥见红棠不吃了,自己就拿出另一个吃了起来,她还没吃够呢。
“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是对的,以后可不能吃这么多,要有自制的能力,不要叫人看出,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姮娥是翠玉的义女,日后注定要跟在陛下身边,陛下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外头无数人巴结的对象,若是叫人知晓她们的爱好,少不了会有人擅作主张地投其所好。
届时容易出事。
“姑姑放心,姮娥明白,前些日子宫里有好几个姐姐被关起来了,她们就是拿了不该拿的东西,陛下最讨厌贪官污吏,女官们也得注意此事才行。”
姮娥年纪虽小,但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不是什么都不懂。
相反,她比任何人都明白,皇宫是天下富贵至极所在,同时,也是一个人人刀尖起舞的地方。
稍不注意,小命难保,想要活得长久,就得压住心里的贪欲,决不能放纵自身。
“知道就好,陛下如今有空吗?”
“有的,义母说,午后陛下提及姑姑,想来是要见姑姑,陛下快用完膳了,姑姑去偏殿等等,我这就去同义母说一声!”
第108章
吃完饭, 李暮歌便召见了红棠。
说来也巧,红棠外出发展人手,是李暮歌之前就定下的事情, 那个时候, 西北还没有捷报,开纺织厂,单纯是红棠想要的人手, 最好全是女子。
红棠不喜男子近身,觉得外头的男子还没宫里的太监干净, 纺织厂是最好聚集女子的借口。
谁知现在西北大捷了,然后纺织厂直接充公了。
“陛下,纺织厂又招了三十名织女, 十名绣娘,提拔了五位管事,其中一个叫赵雪娘的管事, 年纪虽小但为人颇有才能, 等奴离开后,可将纺织厂交由赵雪娘副管。”
总管肯定是再派女官前去, 总管是负责和上头接触的,副管才是真正管事儿的那个人。
“嗯,动作还挺快的嘛, 科研司那边的纺织机还没造出来, 估计要再等一个月,你们先熟悉一下羊毛线。”
李暮歌对红棠做事的速度很是满意,她身边的人做事都挺麻利的,就跟她一样。
说白了就是卷,李暮歌是个工作狂, 她身边的人有样学样了,一个比一个卷。
“是。”红棠应了一声,对那羊毛线很是惊叹,“真不知是何人想出拿羊毛做线,织成里衣穿得好主意,那羊毛衣穿在身上,比穿一层羊皮也不差多少,虽不是很挡风,但极为暖和,而且较之棉衣轻薄些许,还比棉花便宜,实在是神奇。”
大庄有棉,主要是木棉,木棉出棉量很低,远不如现代大众认知里的棉花。
棉花现在倒是也已经出现了,但还只在小范围内流通,因为棉花是外来物种,大庄中原地区并不是很符合棉花的种植条件。
现在的棉花种子和现代的可不一样,如今的棉花种子还需要人工栽培一段时间,才能培育出适应能力更强的品种。
所以大庄百姓在看见棉花时,想法非常简单,都认为土地种植粮食还不够用,哪儿能分出好地去种不能吃只能看的棉花?
因此比起羊毛,如今的棉衣还真是贵得很,除了富裕一些的人家外,也就只有朝廷会购买一些,让在寒冷地区戍边的兵能穿上一身。
“羊在西北的草原上,遍地都是,羊毛衣若是能推广开来,西北的牧民也能多一份收入。”
西北的羊主要是吃肉,并不是出毛的品种,李暮歌想,她还得让人去当地看看,有没有法子提升羊毛的产量。
初期羊毛衣没有在大庄铺开时,羊毛产量要求不高,还能顶得上,等后期羊毛的需求量变大,西北那点儿羊毛就不行了。
“陛下心中念着胡地人,那些胡地人定会感念陛下恩德,尽心养羊。”
红棠语气有一点儿酸,更多是赞叹,她之前也在宫中伺候,说实话,宫里那么多天潢贵胄,就没有一个如现在的陛下一般。
一心一意为国为民,将庶民的吃穿全都放在了心上,不光要让大庄的百姓吃好喝好,还想着那些刚刚归化的胡地人。
胡地人若是不老实,如何能对得起陛下这份心啊!
“听起来好像有点儿酸啊,红棠,你是在哪儿出生的?”
红棠脸上微红,有些羞涩地低了低头,没想到那点儿小心思一下子就被听出来了。
她也一把年纪了,还吃不知道哪门子醋,确实是有些说不过去。
“回陛下,奴出身北地,北州。”
北地有北州与胡州,其中胡州与原本的胡国接壤,而且还接了一大片。
胡国领土很大,只不过胡州那边气候条件更加恶劣,一年四季没个好天气,不是刮风扬沙,就是下雪下冰雹,胡国的骑兵都不想从那边打大庄。
人还没跑到大庄,可能脑袋已经被冰雹开了瓢。
北州可以说是天下最为苦寒之地,那边基本上全都是被流放过去的罪官,连本土的土著都少。
红棠从北地而来,可能往上数几代,同样是达官显贵之后。
“北州啊,北州地方大,多沙漠戈壁,其实也是个好地方,端看怎么用了,放心,朝廷不会忘了你的家乡。”
李暮歌觉得那地方是做实验的好地方。
地方大,万里无人烟,放个绝密实验室,不管出现什么动静,都不可能被人注意到。
不过碍于地理条件,想要有特别大的发展,是不太可能了。
红棠心知北州的缺点,她笑道:“多谢陛下想着北州,不过奴很小的时候就从北州离开了,一生大半时间都在长宁城,故乡是什么模样,奴都不记得了。”
“有机会可以去看看,长宁城很大,很繁荣,可看了二十多年,恐怕你也看腻了,趁着还能出去,到处走一走,增长见识,也能放松心情。”
李暮歌起身,走到窗边向外看。
外头是一如既往的宫中景色,朱红的木柱撑起巨大的宫殿,平整光滑的青石整齐铺设着,身着甲胄巡逻的侍卫,站在檐下当值的宫人,月华如水,洒在皇宫的每一处,平白让人觉得寒凉。
皇宫美则美矣,无奈过于端庄严肃,没有一丝人气。
李暮歌起初看着还算新奇,时日久了,便也厌了。
她有些明白,为什么一些活得久的皇帝,特别喜欢到处巡游了。
天下都是她的,可她却不曾用眼睛,亲眼看看自己手下的山河。
此刻想出去玩的心到达了巅峰。
然后李暮歌吩咐道:“明日回公主府住两天吧,公主府现在是不是都成小学学校了?”
“是。”红棠在李暮歌身边久了,很多奇怪的词,她多少能猜出含义,但今日这小学学校,就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了。“陛下,何为小学学校?”
“幼童启蒙的私塾。”
李暮歌喜欢没事儿念叨一些现代的话,提醒自己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人,反正到了她这个位置,她就算是当场发疯,也没人敢说她是被人夺舍,要烧死她之类的。
红棠想了想,迟疑地点了点头:“府上确实有不少孩童,穆侍郎还让学生过去教书,倒确实有几分私塾的模样。”
李暮歌就是随口一说,没成想说到点子上了。
她哑然失笑,眼底倒映着宫灯的光芒,是一片暖色。
“盈栀真是一心教书育人,叫她去工部挂职,恐怕她都没去工部几次,还是得提拔几个得用的人才上来,各司其职才好。”
挂职是目前没有合适的人选,同时又觉得以穆盈栀的功劳,只做国子监博士,有些薄待她了,这才给了她更高的职位,让她能享工部侍郎正四品的待遇。
“西北战事已停,许多人从边关回来了,陛下想要的人才,想必很快就能崭露头角。”
李暮歌点点头,她还是挺期待那些被点为使团,在西北忙活了两年的年轻人,之后会有什么表现。
明明年纪比大部分官员都小,李暮歌却满是长辈心态。
第二日上完早朝后,李暮歌就驱车往宫外去了,先是到了公主府,看了眼那些孩子。
孩子们正上课呢,给孩子们讲课的老师,是个看上去不足十五的少女,声音还带着点儿稚嫩,举手投足间已经能看出几分稳重。
李暮歌听了一会儿,发现老师讲得十分简单易懂,可见讲课的这位小老师,功底很是扎实。
没打扰上课,李暮歌回了主院。
公主府很大,那些孩子只用了其中一处院落,离得远了,两边互不干扰。
今日没什么大事,李暮歌想着晚上回皇宫批奏折,所以白天没人打扰她,她自己待着也坐不住,到主院躺下眯了一会儿,睁开眼时,外面天光大亮,李暮歌恍惚起身,还以为自己睡到第二天了。
身旁伺候的翠玉说,她其实才睡了半个时辰不到。
“只半个时辰啊。”李暮歌皱了皱眉,她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很长很长,长到她像是回到了现代,又重新活了一遍似得。
“是啊,陛下睡得香甜,屋外鸟儿啼叫,也没能叫醒陛下。”
翠玉还是第一次看见李暮歌白天睡得那么安稳,一般贵人睡觉,会有奴婢在外头赶走恼人的鸟儿,可李暮歌从不用她们赶鸟,只因有一点儿动静,李暮歌就会醒来。
今天可真是睡得沉了。
李暮歌坐直身子,目光投向窗外,冬日里叶都落没了,只有一些小鸟在枝头跳来跳去。
“它们可真不怕冷。”
“今年冬日暖和,这种鸟,往常下雪时还会出现,更不要说这等暖和天了。”
李暮歌缓缓点头,走到窗前,看着外头的鸟儿发呆。
梦里一些画面不时闪现,让李暮歌神色多了几分阴沉。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就没怎么睡过安稳觉,后来她赢了,坐上了皇位,倒是不会被梦魇缠身了,只是睡眠一直不好。
楼心澄给她诊治后,没有开药,只劝她放宽心,莫要想太多。
李暮歌也没有特意想过,只是死亡的记忆早就已经深深烙印在她的灵魂深处,与此同时,还有百次回档带来的惶恐。
这一世,她赢到了最后,那等她死了,还会回档到那个丢了命的午后吗?
每一次闭上眼睛前,李暮歌都会想,当她睁开眼睛,会不会又回到了春和宫。
她恐惧如轮回一般的重生,同时也恐惧终有一日会到来的死亡,那些恐惧成了她新的梦魇,日日在睡前折磨她。
但是今日不知为何,一觉醒来,她心头轻快大半。
好像在梦中有人告诉她,当她成功摆脱必死的结局后,她就和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挣脱剧情,她就已经摆脱了那个轮回。
“陛下,刚醒来,莫要吹风。”
翠玉上前,为李暮歌披上厚实的披风。
天气再好,也是冬日,窗边冷得很。
“嗯。”李暮歌随手将披风拽下来,扔给翠玉。
随后她走到了屋中,屋里火龙烧得热。李暮歌向来受不得热,现下就穿了一件里衣。
年轻人火气旺盛。
“传膳吧,吃完去皇姐府上看看。”
想多了也没用,不如吃饭。
第109章
吃完饭, 李暮歌直接去了隔壁的理慧公主府。
说是隔壁,其实也有一段距离,这一片都是空的府邸, 以前全都是各位亲王皇室的宅院。现在出宫的皇室宗亲, 满打满算都不够一个巴掌,李暮歌和李乐景可以随便挑,觉得地方不够, 完全可以将其他空地也占了。
中间没人住,所以她俩就是邻居了。
李暮歌在马车里晃悠了一刻钟左右, 这才到了理慧公主府门前。
准确来说应该是长公主府。
李乐景非常稀罕自己长公主的名头,最近所有喊她公主的人,都被她提醒了一下, 该称呼她为长公主。
只是个称呼,没那么严格的要求,不过李乐景喜欢, 旁人也就加个字再叫她一遍了。
李暮歌要过来的消息, 李乐景在李暮歌做出决定没多久就知道了,她饭都没吃两口, 赶紧从科研司回家侯着。
这才确保当李暮歌下马车时,李乐景就在门口等着。
“见过陛下。”
李乐景上前行了一礼,李暮歌摆摆手, 示意她进门说。
李暮歌还是在李乐景搬入长公主府后, 第一次到府上,之前她只见过空荡荡的长公主府。
还真别说,住了人和没住人就是不一样。
住了人后,宅子好像一下子就活过来了,变得光鲜亮丽, 有了人气。
进门后,李暮歌问道:“吃了吗?”
“回陛下话,刚吃过不久。”
李暮歌没有在饭点上门,就是不想一起吃饭,李乐景当然不会饿着肚子等李暮歌,胡乱吃了两口。
见李乐景真吃过,李暮歌就开始问科研司最近的事情了,她还没丧心病狂到,要人饿着肚子给自己回话。
虽然这种上门问工作的行为,也没好到哪儿去,但说出去有面子啊,换个别人,李暮歌不可能上门问工作。
李乐景说出去,那都是殊荣。
李乐景回朝没多久,已经有了点儿铁血保皇派的味儿了,朝堂上李暮歌说一,她绝对不会说二,事事以李暮歌的意愿为先,没有一点儿桀骜不羁。
这让不少暗地里想要撺掇李乐景跟李暮歌搞事的人,大失所望,认为李乐景真的是不堪重用。
殊不知李乐景正是从林太妃身上,察觉到了一些人不安分的心思,未免自己成为那些人手中的刀剑,这才完全倒向李暮歌。
科研司的事情,李乐景做得很好,朝堂上的事情,李乐景处理得也不赖。
“出去两年,皇姐真是成长了不少,不愧是咱们李氏皇族的公主。”
李暮歌听完李乐景的工作汇报后,心情变得很不错,少见的夸了李乐景两句。
还是从血脉亲情方面夸得。
此话一出,李乐景一脸惶恐,恨不得跪地认罪了。
李暮歌表面上不说,实际上谁都知道,她很不喜欢皇室其他皇嗣,从她掌权后不久,皇嗣死得死死得死,就能看出来。
李乐景清楚,若自己不是有一身搞科研的本事,她此刻坟头草估摸着都有一人高了。
李暮歌夸她不愧是李氏公主,这跟直接说,想要给她上坟,有什么区别!
李乐景被吓得腿都有些发软了,脑子里疯狂想着,最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不成是母妃那里还不死心,在暗地里搞事,引来了陛下盛怒?
“这是作甚?快快起来,之前不是说过,私底下不要行如此大礼。”
李暮歌也被吓一跳,李乐景的反应实在是太大了,她这话说晚一秒,李乐景就该给她跪下去了。
还好李暮歌成功阻止了李乐景的下跪。
李乐景不知道此话是出自皇帝真心,还是一句客气,又或者是一句试探,她抬头揣摩着李暮歌脸上的表情,想要看出皇帝的真心,结果什么都没看出来。
掌权多年,李暮歌早就练出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
现在的李暮歌,虽不是面瘫,但想从她脸上看出情绪,比去看面瘫的情绪,要难多了。
“谢、谢陛下。”
李乐景看不出更多,又不敢直接违抗李暮歌,只好哆哆嗦嗦谢了一句,站直了身体。
“你这样怕作甚?你与朕是亲姐妹,私底下何必如此生疏?在这朝堂之上,只有十三姐你与朕一条心,十三姐你莫要一惊一乍。”
李暮歌以前没反应过来皇室宗亲的好处,现在倒是体会出一点儿了,因为皇室宗亲与她血脉相连,所以宗亲是威胁的同时,也是一种助力。
就跟朝堂上同族出身的官员们一样,会互相扶持,有时候会无条件站在一起。
自打李乐景回来后,李暮歌对付朝堂上那些老狐狸都轻松了些,因为不管是什么时候,李乐景都会站在她身边,为她摇旗呐喊。
宗亲可真是太好了。
当然,仅限于如今的李乐景。
若是昔日李暮歌送入坟头的那几个不安分的皇嗣成为宗亲,李暮歌估计只会想着怎么弄死对方,不可能生出有宗亲扶持还不错之类的想法。
李乐景见李暮歌没有发火的迹象,终于确定了李暮歌此刻所说句句真心,她直接鼻头一酸,差点儿哭出来。
天知道,她从西北回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老老实实的母妃,突然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还将她原本有的赏赐给搅黄了之后,内心有多惶恐!
要不是后来好好干活,李暮歌又将长公主的封号封给她,李乐景都要考虑考虑,自己死了之后,去哪块儿坟地埋着了。
她现在死了,皇陵都进不了。
这段时间,李乐景别提有多害怕了,别人不知道李暮歌的手段,她还不知道嘛,她只是不说而已,又不是傻!
现在李暮歌表露出对她的信任,说明悬在她头顶的剑终于被取走了,李乐景终于死里逃生,只是鼻子酸,没嚎啕大哭,已经算她坚强了。
李暮歌也是看出李乐景最近状态太紧绷,怕这位天才皇姐给憋出病来,今日才特意上门来劝解一二。
只有李乐景能享受到李暮歌的心理辅导,因为李乐景是个科研人才。
“朕听说,最近科研司屡屡传出好消息,蒸汽机已经有模样了?”
李乐景没在长宁这两年,有关蒸汽机的研究,几乎停滞了。
在科研领域,天才的重量超乎想象,这个领域完全是看天分和运气,缺一不可。
可见李乐景那几个手下,没有一个拥有如她一般超乎常人的天赋。
这显得李乐景分外珍贵。
李乐景才回来没几个月,中间还有修路以及各种杂事影响,即便如此,停滞接近两年的项目,照旧在她回来后,开始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年还没到,蒸汽机都要出来了。
“是,理慧幸不辱命,蒸汽机确实已经造出来了,只差一些细节调整,过段时间就能开始使用,不知陛下想先用在哪儿?”
“朕在长宁城外开了一处纺织厂,先用它来纺线织布吧。”
李暮歌早就已经想好了。
历史上,蒸汽机最出名的表现在交通方面,铁轨列车从原本的马拉车,变成了蒸汽火车,以惊人的表现登上了世界舞台。
自此,铁轨铺到何处,人就能到达何处。
听起来很棒,但李暮歌还没有铺设那么长的铁轨,她只是想修个水泥路,都折腾了大半年,要是再用珍贵的铁去铺设铁轨,估计又得接着扯皮。
而且以目前大庄各地的贫困程度,铁轨铺到哪儿,护卫就得跟着到哪儿,不然今天铺好,明天就全被人拆了卖钱去了。
卖钱都是小事,融了造兵器然后造反,那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庄太大了,工业基础也比较薄弱,火车暂时不适合出现,即便出现,也只能在近处。
李乐景不知道李暮歌短短的时间里,大脑风暴了多少东西,听李暮歌说要先用在纺织上,她立马脑子里浮现出改装的图纸。
并且表示,这几天她加个班,三五天的事件,李暮歌就能看见真正的机器纺织了。
大庄不是没有大型纺车,纺织业发达的江州更是有几层楼高的纺车,利用江水,大型纺车能抵过数十个织娘同时工作。
而且不知疲倦,日夜皆可使用。
因此对于纺织机器的工作效率,李暮歌并不如何期待,选择蒸汽机先带动纺机,主要是象征意义比较浓。
织布是苦活,耕田亦如此,自古以来,辛勤的底层百姓包揽了这两项辛苦至极的工作,耕田织布一辈子,没吃过几口自家的粮食,没穿过一身自己织的布的底层百姓,比比皆是。
水力纺车依靠地利,受限太大,且难以复刻,若是纺织机器能够遍布全国,那就能将解放妇女的劳动力。
迄今为止,大庄收税,还会要求布税,为交税,地里的活儿要干,纺车更不能停。
当家中的纺车停下来时,妇女就有时间外出打工,拿到银钱。
钱才是一切的基础,有了钱,才能有地位,有话语权,才能真正的提高整个社会中所有女子的地位。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提高中上层女子的地位,无法改变最底层人民的生活。
五天后,当李暮歌看见笨重的机器发出呜呜的噪音,带动五台纺车快速织布的景象时,欣慰地笑了。
李乐景暂时只改造了五台纺车,这五台纺车一天织出来的布,比纺织厂三十个织娘一天织出来的布还多一些。
机器的伟力,绝非人力能比拟。
李暮歌听着工业的鸣叫,仿佛看见了新时代的开篇,而与她同时参观蒸汽纺车的人,则被吓得瑟瑟发抖。
更有人无助地捂住嘴,生怕自己害怕的喊出声来。
这是什么怪物?为何无人能自己动弹,还能日夜不停地织布,织得那样快!像是有鬼魂在操作一般!
翌日,当今陛下是天命所归,能御神纵鬼的传闻流传开来。
工业时代还没开始,迷信先给一切罩上了神秘的面纱。
第110章
普通百姓没读过书, 字都认不全,给他们解释什么是蒸汽机,他们只会说是神器。
李暮歌对那点儿传言并不在意, 说她能操纵鬼神, 总比说她被鬼神附身要强得多。
在李暮歌对工业的向往中,又到了年底。
每年到了年底,都有数不清的宴会要参加, 其中最引人瞩目,同时也是朝臣们最关心的宴会, 自然是宫中举办的年宴。
距离那个充满血腥的除夕年宴,已经过去了三年,朝中多出了许多生面孔, 老人对那个晚上讳莫如深,轻易不会谈论,导致生面孔们对年宴的期待十分纯粹, 再不见李暮歌没登基时, 朝臣们对年宴的惧怕之色。
李暮歌在宫中摆开席面,坐于上位, 低头看着那些三三两两说笑喝酒的朝臣,心里有点儿无聊。
其实看那些老狐狸又害怕又不得不坐下吃饭聊天的模样,挺有趣的, 可惜以后是看不见了。
李暮歌喝了口酒, 暖暖身子,照例起身说了几句庆祝国泰民安的话,然后差不多就离场了。
她在场上,朝臣们反倒是都放不开,等之后要放烟花, 她再过去就行。
颜士玉和几个同僚说了话,抬头一看,见上位已经空了,微微叹口气。
覃宁谧走过来,双手举杯,同颜士玉道:“颜侍郎,新春将至,今年颜侍郎在朝政上表现出色,来年还望再创新高啊!”
颜士玉看见覃家人,面上的笑变得虚假三分,弧度未变,却能叫人感觉到,她的神情冷了冷。
“嗯。”颜士玉不咸不淡应了声,举杯饮下,从始至终,屁股都没有挪开座位,可谓是十分失礼。
覃宁谧见此并不生气,颜士玉讨厌覃家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平日里也不喜欢贴过来,尽量躲着这位简在帝心的颜侍郎走。
今日过来,非是为了冰释前嫌,而是为了她大姐。
“颜侍郎,听说,户部有意提拔一地县令入长宁,那县令名为赵诗,所在之地为望水县。”
颜士玉如今名头是侍郎,实际上距离尚书只一步之遥,没被荣升为尚书,纯粹是因为她年纪小,资历浅。
实际上,户部大半由她掌权。
“官员调动,你该去问问吏部,寻本官作甚?”
颜士玉不喜欢听覃家的消息,她之前知道此事后,就已经很不爽了,现在看覃宁谧竟然还问到自己头上,更是不爽至极。
她起身,收了脸上的笑,冷冰冰看着覃宁谧道:“你年后要入鸿胪寺吧?这么年轻,就能做到鸿胪寺少卿的位子,前途无量,本官今日奉劝你一句,年轻人只管好分内之事即可,官场之中,最忌讳手伸得太长。”
这是在说覃宁谧有意左右官员调动。
覃宁谧听了这话并不生气,她非常谦逊地行了一礼,表示受教了。
她与颜士玉是同龄人,但在官场上,颜士玉是她的前辈,听听前辈的话,算不了什么。
覃宁谧的态度就像是一团棉花,颜士玉一拳打上去,没有半分实感,没趣得很。
比起覃昌,还有昔日的覃韵诗,覃宁谧真的是更难对付。
颜士玉一想到自己曾经针对覃家,本来有望将覃家彻底踩下去,却因顾忌天下安稳,没有下死手,就觉得心里憋屈。
她当然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再来一万次,她依旧会选择放覃家一马,不为别的,只为她所追随的陛下,能够安安稳稳坐拥天下。
可这心里是真不得劲啊,日日看着仇人在眼前晃悠,却无法手刃仇敌,有时还得跟仇人合作共事。
颜士玉每每想到这儿,都觉得自己不应该姓颜,她应该姓忍!
看着觥筹交错,气氛热烈的众人,颜士玉倍感无趣,不理会还想问她赵诗一事的覃宁谧,转身往后殿而去。
看着颜士玉离开,覃宁谧没有阻拦。
主要也拦不住,更不能追上去,满朝也就颜士玉一人,能随意出入紫薇殿的后殿。
“颜侍郎不喜覃家,满朝皆知。你何故来问她?得不着答案,还被奚落一番。”
等覃宁谧直起腰,身后有人过来了,回头一看,是同僚好友。
“九榕,你酒量不好,少喝些。”
覃宁谧看见穆九榕脸上微红,眼神略有些迷离,就知道对方喝多了。
估计也就喝了一杯,穆九榕典型又菜又爱玩,酒量不行,还就馋酒。
“今日除夕年宴,百官共聚,正是举国欢腾的好日子,平日里不敢多喝,今日,我还想着喝个够本呢!”
少喝是不可能少喝的,这天底下怎么会有酒这么好喝的东西啊!
穆九榕想着,又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手里的酒。
酒杯要见底了。
看她那小心对待杯中酒的模样,覃宁谧哭笑不得,喝不了就别喝了,还非得喝,嘴馋又怕喝醉,一杯酒恨不得啄上十几口,不知道的还以为陛下吝啬,官员赴宴,宫里却连官员的酒水都没备够。
“你啊,就是想得多,年纪轻轻的,有酒便喝,有菜便吃,填饱了肚子睡一觉起来还得干活儿呢,人生苦短,何必为别人考虑太多?”
穆九榕见覃宁谧眼底的愁思如池塘底下的淤泥般经久不化,叹了口气,又是一顿劝。
覃宁谧羡慕地看了穆九榕一眼,没有说什么,最后被穆九榕拉着去喝酒了。
穆九榕出身庶族,家中已无什么亲人在世,不似覃家家大业大,她当初力压一众世家子,摘得桂冠,成了状元,不知有多少人说她全是走了庶族的运道,自身本领没那么高。
是这两三年在朝中兢兢业业做事,后来更是不畏艰险,去到西北,与胡国人周旋,必要时做大军使者,传递消息,算是舍生忘死,才得了今日的美名。
她从西北回来后,就直入兵部,成了兵部侍郎,真正的实权侍郎,不少人觉得,她能和颜士玉打擂台。
当然,打肯定是打不过,颜士玉从一开始就跟在陛下身边,是陛下最为得力的谋士,情谊之深,岂是穆九榕能比的?
穆九榕类似的话听多了,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年轻人脾气大,她又是从底层一路爬上来的,肯定不会随便认输,哪怕对方是众所周知的权臣,皇帝的宠儿,她也照样不服气。
覃宁谧与穆九榕意外成了好友,如今看好友被人为难,穆九榕就更看颜士玉不顺眼。
朝堂之中,官员们各看各不顺眼,其实是挺正常的事情。
越往上走,位子就越少,皇帝的心不是榴莲,没法站那么多人在心尖尖上,不争不抢,皇帝可看不见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也看不见你。
后殿之中,李暮歌另摆了一桌子饭菜,见颜士玉过来,就招招手示意她坐到对面去。
颜士玉也不客气,坐下就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一口饮尽,一脸畅快。
“好酒,还是宫里的酒有味道!”
“喝酒对身子没好处,你这样说,我也不会让你把酒带回家喝。”
李暮歌连自称都换成了我,可见此刻心情相当不错。
颜士玉闻言,遗憾地摇了摇头,然后又满上一杯,一口饮尽,随后说道:“那臣今日可得多喝点儿,酒不能用手拎着回去,好歹也能用肚子装回去。”
李暮歌被逗得哈哈一笑,觉得颜士玉真是个人才,搁现代也得是个玩抽象的。
颜士玉不惧被人嘲笑,连着喝了三杯才算解气了。
“陛下喝得是水?”
撂下杯子,颜士玉看见李暮歌杯中白水,瞠目结舌,震惊非常。
“嗯,楼小太医说了,喝酒伤身,少喝也比不上不喝。”
李暮歌以前喜欢吃,喜欢喝,美食能够满足她的欲望,让她开心起来。
现在她开心的阈值高了不少,像是吃喝这一类,能带给她的快乐少了许多。
她更喜欢看见国家在自己手里变得越来越好,有种在玩经营游戏的成就感,为了能让这个没有攻略的经营游戏不至于翻车,李暮歌要确保自己身体健康,能活久一点儿。
她不打算成亲,目前又没有合适的继承人,真要是死了,大庄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就全完了。
“那臣也少喝两口吧。”颜士玉说着,又喝了半杯,才真停了手,可见她说少喝两口,是真两口。
“你心里有点儿数就成,心情不好别喝,容易喝多了,酗酒才是真伤身。”
李暮歌看了眼那被颜士玉放下的半杯酒,敏锐感知到颜士玉情绪不太对劲。
颜士玉苦笑一声,她走到今日,早就学会了将情绪藏在心里,自己慢慢消化,而不是显露在外,被旁人所知。
大权在握的感觉确实非常好,只不过得就注定要付出。
“覃少卿问臣,赵诗是不是要回长宁了,没想到消息传得这么快,八字刚有一撇,覃家人就知道了。”
颜士玉非常懂说话的艺术,陈述一件事,可以是简单的陈述,也可以是不着痕迹的上眼药。
李暮歌嗯了一声,没有多言语。
颜士玉此话确实有针对覃家的嫌疑,但覃家的手确实伸得有些长了,吏部调任的文书还没到赵诗本人手里,覃家就知道了。
“赵诗此次立下大功,还有重乐,她们二人若是回长宁,恐怕会碰到熟悉的故人啊。”
颜士玉这是在告诉李暮歌,两个死人重新现身,肯定会引来风言风语。
“赵诗和重乐皆是望水县人,她们从未来过长宁,怎么可能有故人在此?”
覃韵诗和昔日太子妃杨卿鱼都已经死了。
李暮歌这话一出,基本上就定死了赵诗和重乐回长宁的事。
届时谁敢冒出来当赵诗和重乐的故人,那就是想当李暮歌眼中的死人。魔.蝎`小`说 M`o`x`i`e`x`s.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