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回到家时正值午饭时间。


    赵明笙将重重的背篓放在院中,先回房换洗了一番,等她再次出来的时候,这才有时间打量起院子角落里的鸡舍。


    鸡舍刚好建在通风处,每日拂过的微风就会将鸡舍中的异味轻轻带走,倒也不至于弄得院子里都是怪味。


    赵明笙没想到赵父做的鸡舍还挺像模像样的,一排竹质的矮栅栏,做工细致又整齐,靠近外墙篱笆的位置还搭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小屋子。


    三天不见的小鸡崽好像又长大了一些,看到有人靠近,它们一边扑扇着短小的翅膀,一边叽叽喳喳的叫着,看上去十分活泼。


    赵明笙给小鸡崽们撒下一些小米,它们连忙用尖尖的喙去啄,这才用吃食堵住了它们的嘴。


    喂完了小鸡崽,赵明笙听到厨房里有动静,还以为是邹大娘来做饭了,便习以为常的走进去准备帮忙。


    还未走近就闻见肉香四溢。


    她就开始有些疑惑,因为邹大娘做酱菜、红油豆腐、普通家常素菜那是一绝,但是因为她们家中比较贫寒,没什么机会吃到肉,所以肉菜不是她所擅长的,也不太可能做的出这种肉香四溢。


    这样想着她快步走进厨房,瞅见厨房里的老夫老妻,赵明笙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睛。


    只见孟氏掌勺,赵父生火,两个人配合的十分默契。


    赵明笙自觉她留下来也十分多余,正准备悄悄溜出去的时候,孟氏转身取调料的功夫,看见了心念已久的闺女。


    她掩饰不住喜悦,推推赵父肩膀道:“闺女回来了!”


    赵父放下了手中的火钳望向身后,尽管心中也是牵肠挂肚,说出来的话却变成了。


    “可算是回来了,你可不知道,你娘她都快担心死了,还天天怪我好端端干嘛答应让你出去摘青果。”


    “你看看,丫头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吗?要我说你这都是瞎操心。”说的好似他一点都没担心过一样。


    孟氏轻哼一声,轻描淡写地就把赵父的老底给揭了。


    “也不知道是谁大半夜翻来覆去的不睡觉,差点就提着药箱跟着一起去了。”


    “好啦好啦,你不是说要给咱们闺女做一顿好吃的吗?”赵父老脸一红,叉开了这个话题。


    “啊,我的三杯鸡!”孟氏这才想起来锅里还炖着菜,急急忙忙去翻炒。


    酱色粘稠的汤汁在大火地烹煮下咕嘟咕嘟冒着泡泡,好在添的米酒够多,这才没有糊锅。


    赵明笙后知后觉的注意到居然是孟氏在下厨,她还担心孟氏受不了厨房的热火连天连忙道:“怎么是娘在做饭?当心累着自己,还是我来吧。”


    “不累不累,最近我感觉身子好了许多。你才是在外面忙了三天,累坏了吧。”孟氏一边说着,一边从锅中铲出一块鸡肉放在碗中递给赵明笙。


    “尝尝味道怎么样。”她有些不自信道:“我这好久没做饭,手艺都生疏了”


    孟氏之前郁结于心,这一病就是大半年,最严重的那会儿站都站不起来,也就是最近两个月解开了心结,又在灵泉的滋养下这才渐渐好了起来。


    裹满酱汁的鸡肉停在白瓷碗底,散发着诱人的味道。


    赵明笙低头尝了一口,滑嫩又弹牙的口感瞬间征服了味蕾。


    “好吃!”


    三杯鸡,顾名思义做菜的过程中不放一滴水,全靠猪油一杯、米酒一杯、酱油一杯。


    猪油香而不腻,米酒甘甜醇香,酱油又咸又鲜。三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却丝毫不显混乱,而是揉杂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更加鲜美的味道,引得人垂涎三尺。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鸡肉早已软烂又吸满了浓郁汤汁,嚼在口中又香又滑,没有丝毫鸡肉的腥味,只有米酒的清甜参杂在其中,每一口都让人欲罢不能。


    汤汁咕嘟咕嘟的翻滚着,氤氲出一股又一股的香气,扩散在空气中。


    听到女儿说好吃,孟氏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身子一好起来,最想做的事情便是给闺女做一顿好吃的,看到她吃的开心,她也就跟着开心起来。


    崔岑中午从学堂下学回到家中,看到饭桌前忙活的身影,愣了一下。


    赵明笙将碗筷摆好,一回头就看见崔岑呆愣在那里,不由笑道:“愣着干嘛,快过来吃饭了。”


    少女的娇声将他从充楞中唤醒,崔岑上下打量着赵明笙,嘴上不停的问着。


    “你有没有受伤?”


    “这几天有没有饿着自己?”


    “山里蚊虫多不多啊?”


    “晚上睡的好不好啊?”


    一连串的问题差一点把赵明笙砸晕,她拿了一个鸡腿,塞进崔岑嘴里,这才堵住了他的喋喋不休,也拯救了自己的耳朵。


    “呜呜呜呜!”


    嘴巴被堵了崔岑也依旧没有放弃,一双皓眸像小狼狗似的紧盯赵明笙,一副赵明笙不说就誓不罢休的模样。


    赵明笙只好无奈地揉了揉眉心,认真回想了一下这几天的生活道:


    “我没有受伤。”


    “睡的也很好。”


    “也没有被蚊虫叮咬。”


    至于吃的,回想起这几天的红油笋丝、凉拌山野菜、野山菌汤、清炖鲫鱼汤、炙烤河虾、果味烤鱼


    赵明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吃的也很好!”


    至于那些橙足鼯鼠和猞猁,还有遇见熊的事,赵明笙就不打算说给他听了,免得他又得多想*。


    崔岑听完这些又确认了她身上没有伤,这才放下心来,赵明笙进山这几天他也跟着提心吊胆,现在看到人平安回来了总算松了一口气。


    另一边,京城内最阔气的相府中迎来了一位身披斗篷的客人。


    穿戴着灰色斗篷的男人,从侧门一路被引至当朝丞相董松风的书房内。


    一踏进书房,满目的名师字画、贵重瓷器,令人目不暇接。但是他却无心欣赏这些。


    两米高四米长的玉石花雕屏风前坐着一位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灰袍男子望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董松风见他这副模样,便知道他有事相商,伸手摒退了下人。


    待下人悄然退去之后,灰袍男子就迫不及待向他求证。


    “董相,今天朝堂上的那件事情是真的吗?”


    董松风右手端着茶盏,左手用茶盖轻轻撇去浮沫,慢悠悠地轻抿了一口上好的浣溪春茶。


    这才不紧不慢道:“嗯,我也看了确实是珩王的亲笔。”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身着斗篷的人这下忍不住了,不自觉的拔高了音量。


    “不是说他失踪了吗!”


    前些日子,兖州传来消息,一连两个月的大旱导致兖州的农作物大面积的枯萎,粮食也跟着紧缺,无家可归的难民也剧增,兖州太守眼看事情就要脱离掌控,这才向圣上禀明了情况。


    但是到了如今的地步,兖州大旱的事情已经成了定局。现在朝廷能做的就只有运粮赈灾,先稳住那便的难民。该派遣谁去,这又成了问题。圣上为此问题特意修书一封,寄给了京外的珩王。


    一向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珩王,收到如此重要紧急的消息后却一连三日都未曾回复,引得朝中议论纷纷。


    甚至有传言说他遭遇了不测失踪了,他手下掌管的黑轶铁骑队突然在景流的指挥下现身在一处偏远小镇,这更加坐实了大家的猜测。


    此消息一出,朝中自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灰袍男子便是欢喜的那波人。


    因为昨天退朝后,董松风偷偷将他叫至相府告诉他,说已经向圣上推荐他为前往赈灾的人选。


    灰袍男子听了喜上眉梢,这正是立功的好机会啊!他连忙鞠躬拜谢,就差跪在地上给董相磕头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今天下午就听说珩王给圣上写了一封亲笔信,说愿意亲自前往兖州处理此事,他便急急忙忙地赶来相府求证。


    董松风掀了掀眼皮,晲了他一眼,“年轻人做事就是沉不住气,他回来了又能怎样?”


    灰袍男子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苦涩,珩王回来了那还有他什么机会啊!圣上不是铁定会把这个任务指派给他吗!


    “你是怕他回来抢了你的位置?”董松风猜到了他的心思,嗤笑一声道:“你放心好了,圣上不会把这个任务给他的。”


    “为何?”灰袍人露出不解的神情。


    “兖州偏僻又遥远,与京城相隔三千里,以珩王的身体撑不了那么远。”董松风危险的眯了眯眼,“圣上与他手足情深,定不会派他前往。”


    灰袍男子神情一松。


    他倒是忘了这一茬,半年前珩王受伤从边疆撤回京城,此后身子便一直不大好,什么时候见他都是一副病怏怏的模样,这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是战神的余威让他忘了这一点。


    “与其担心这个,你可知珩王消失三日去了哪里?”董松风突然话音一转说起了另外一件事。


    灰袍男子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迷茫的摇了摇头。


    “青山。他去了青山!”


    董松风在圣上接到珩王亲笔信的同时,收到了暗卫的消息,据消息说宴琢此刻就在青山旁的青康县内,听说已经在那里呆了许久了,这次他失踪,景流动用了黑轶铁骑这才不小心暴露了他们的踪迹。


    “您是说青山?!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灰袍人大惊失色道。


    他再一次想起了那件让他午夜梦回惊醒的事。


    最近他总是梦见,崔岑穿着一身血染的红衣,拖着被猛兽啃食的残破不堪的身体,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一边走还一边喊着让他索命的话。


    害得他每每醒来都被惊了一身冷汗。


    看到灰袍男子眼中的惊恐,董松风满意的笑了,他冷哼一声:


    “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寻了这么久还没找到人,就说明那崔岑的尸骨早就不知道到了哪个野兽的腹中。”


    “放心好了,那些见过崔岑的人我都已经处理好了。”


    董松风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吓得灰袍男子一个哆嗦,双股颤颤。


    起到了警示得效果,董松风又开始一点点打消他心中的顾虑。


    “再说了没有人证物证,就算他猜到了,又能拿你怎么样?”


    董松风阴险毒辣的目光令面前的灰袍男子不由冷汗直下,他不由怀疑自己所作的这一切是不是在与虎谋皮。


    但是无论如何他们现在早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不,应该说是他已经上了这条贼船,这个时候要想离开,无异于是自寻死路!


    他忍下心中的胆颤,谄媚道:“董相您说的对。”


    第62章


    赵家一家刚吃过了午饭,还没来得及收拾,就听见有人在院外慌慌张张的喊道:


    “赵大夫!赵大夫在家吗!”


    赵明笙心下一窒,怕是又出了什么事。


    赵父连忙应下,“在呢在呢!”


    听到有人回话,院外的壮汉汉子怀中抱着一男娃娃,从大门冲了进来。


    “赵大夫,你快给看看,我家娃被马蜂给蛰了!”


    崔岑一眼就认出了他怀中的孩子,正是他的学生之一,他不由上前关切道:“怎么回事,小东怎么被蛰成这样了!”


    壮汉急得满脸通红,“还不是西边那片林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一堆马蜂在那里筑了巢!”


    “娃娃不过是去林子里采了点野菜,不知道怎么招惹到他们了,就被叮成这样了!”


    壮汉气愤道,牙咬的紧紧,恨不得把那些马蜂都除之后快。


    赵明笙这才注意到,小孩的手中还死死的捏着一把野菜,这一路上都没有松开过。


    小东是个乖孩子。


    说来也心酸,穷人孩子早当家。他们家中不富裕,今年收成也不算好,母亲要额外每日起早贪黑的纳鞋垫挣些银钱一家人才能勉强果腹,所以他从小就懂事,帮着家里多干一些类似于摘野菜的活,这样也能让瘦弱的妹妹多吃一些。


    他今天照例放学后去了西边林子挖野菜,却不小心遇上了马蜂群。


    赵父快速的净了手,检查起小东的状况。


    只见小东头上、脸上、身上没有被衣物包裹,裸露出来的地方被叮了七八个大包,最严重的一处伤口在眼皮上眉骨的位置,不过一会儿就肿的老高,连带着左眼也肿成一条缝。


    他隔着柔软的布料在患处轻轻的按压查看,肿起的大包近乎透明,隐隐可见其中有充盈的液体。


    赵父心下一惊,看来这马蜂毒性不小,如果不赶快处理,左眼充血时间长了,可能会对将来的生活带有影响。


    他快速的检查完后,半刻都不曾停歇的吩咐道:“快准备温水,干净的纱布,将我的那套银针拿来。”


    小东痛苦的神色,崔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赵父一说要准备什么,他便立马记下。


    可就是越慌乱越容易出岔子,他明明什么都记在了脑子里,手头上却捡了西瓜丢芝麻,他的心绪乱作一团,像个无头苍蝇一般。


    等他终于理清思绪,转身去拿的时候,却发现赵明笙早已经准备好了这些,拿着东西就候在一旁,赵父一说需要,她立马就能递上来。


    和他的慌乱相比,少女动作麻利又镇定。


    他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了四个字:临危不乱。


    以前他曾在书上看过临危不乱这个词,也曾听夫子讲起过,但是只有此刻,亲看见少女眼中的沉着与冷静,看见她麻利的动作,他才真正的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


    少女没有催促他,也没有纠正他,她仅仅是用行动无声无息的做好了这一切,却好像有一股魔力连带着让他的心也跟着稍稍平静了下来。


    他深呼吸几口,也加入了忙碌。


    赵父将一根极细的银针放在火上淬烤了一阵,确认可以施针之后叮嘱着崔岑:“你来按住他,千万不能让他乱动。我要准备给他放毒血了。”


    毒包和眼睛的距离挨得太近了,加上肿起的厉害,赵父必须要一次成功准准的扎在毒囊位置才行,靠近眼睛的地方,短一寸就没办法放出毒血,长一寸则会伤到眼睛。


    如果任由他挣扎乱动,后者的概率就会大大提升,施针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误伤到眼睛。


    崔岑用力的点点了头,而后用合适的力道,牢牢的固定住小孩的两只胳膊。


    看见尖尖的长针小东害怕地紧紧闭起了双眼,浑身紧绷抖索的十分厉害。


    “放轻松。”崔岑手上又用了些力气,安抚着这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你是最勇敢的。”


    被大家最敬重的崔夫子这样夸奖,小东好像浑身有了无穷的勇气,渐渐放松了身体。


    赵父趁着这个机会,两指稳稳地捏住银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向毒血汇聚之处扎了下去,深度也刚刚好控制在距离眼睛约半寸的位置。


    看见黑色的毒血成功从伤处涌了出来,赵父终于松了一口气。


    放完毒血,左眼上眉骨处的肿包立马消了大半,效果立竿见影。


    处理完了头上最棘手的毒包,还有身上的六七处需要处理。


    有些马蜂的毒针还断在里面,必须要用针挑出来才可以,这一过程也是十分痛苦的。


    小东一张稚嫩的小脸疼的煞白,他眉头疼的一抽一抽的,眼眶也疼得发红,但是他愣是没有掉一滴眼泪。


    “爹爹我疼。”小娃娃也不哭也不闹,细声细气的说着令人心疼的话。


    壮汉哪里会说一些安慰人的话,一时间有些无措的望向赵明笙。


    “乖孩子,一会儿就不痛了。”


    赵明笙去取银针的时候,还顺带取了一小荷包的饴糖,现下她从荷包中取出一颗饴糖,轻轻放入小东的口中。


    “这是给勇敢的人的奖励。”


    她语气无比的温柔,引得崔岑微微侧目,看到那块饴糖时,他微微充楞。


    崔岑记得他刚刚来带赵家的那几天,每天也是被身上的伤痛所折磨,他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哪里受过这样的苦楚。那几天里,他天天晚上夜不能寐,麻药褪去,一点点感受骨头生长的滋味就够他受的了。


    他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但是那一碗碗的汤药喝的他苦不堪言,渐渐生了抵触的情绪。


    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怎么看出来他的抵触,从那天之后,每次他喝完药都会有这样一块饴糖等着他。


    甜甜的滋味在舌尖漫开,滑过口腔,喉间,最后汇聚在心上。


    到最后,他已经分不清自己能坚持喝药,是为了想快一点好起来,还是为了那一块饴糖,一块由赵明笙亲手准备的饴糖。


    是奖励是吗?


    他目光专注的瞧着赵明笙,心中有一块地方被轻轻的拨撩。


    真是个温柔的人啊


    他在心中微微感慨了一句。


    一抹无声的笑容在少年的唇角化开归入风里。


    小东含着嘴里得饴糖,感受着饴糖化开得甜蜜滋味,这滋味一时间压过了伤处带来的痛觉,又或是赵明笙的温温柔柔的安慰起到了效果,他的呼吸渐渐平静了下来。


    寻找并拔出毒针是一个需要十分细致得活儿,不知道过了多久,赵父终于抬起了头,擦了擦头上得汗,高兴的说:“好了!都已经拔干净了!”


    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采摘一些清热解毒的草药回来,捣碎成汁后敷在患处附近,却又不能直接贴在伤口上。


    “闺女,你去拔点清热解毒的草药回来。”


    “不用了,这里就有。”赵明笙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说道。


    赵父狐疑地看了一眼自家闺女,家里是有清热解毒的草药,不过那些都是晒干之后做好的药材,小东这种情况最好还是要用新鲜的草药,最好还是刚拔下来的那种,那种解毒效果才是最好的。


    “你们看,这里不就有吗!”她笑眯眯地指了指。


    大家顺着她指尖看去,正是东子手中捏着的那把野菜。


    小东摘的这把野菜里面有蒲公英、苦地岚、卜卜丁,都是一些清热去火的药材。


    赵父一拍大腿,这些还真就能用的上!


    赵明笙温柔的抚摸了一下小东的脑袋,“小东手中的这把野菜可以借给姐姐吗?姐姐给你做药膏,敷上以后痛痛就飞走了。”


    被摸头杀的小东脸颊红红的像苹果,他细声说:


    “好。”


    很快药膏就做好了,赵明笙特意还在里面添加了一些灵泉,这样小东的伤口也会好的更快一些。


    敷上去的一瞬间,小东就感觉到一阵清凉温柔的包裹住了他的患处,原本火烧火燎的感觉在渐渐消退。


    真的像赵家姐姐说的那样痛痛都飞走了哎!


    “爹爹,不痛了!”他高兴的和自己身后的父亲分享着。


    一直故作坚强的男人听到他的这一句,眼眶红的厉害,强忍许久的眼泪就这样夺眶而出。


    都是他不好,是他没有出息,不能很好的养活家里,还得让儿子小小年纪就补贴家用,才会遇上今天的事。


    “爹爹不哭,小东真的不痛了。”稚嫩的小手抚摸在壮汉粗糙的脸颊上,为他抹去泪水。


    壮汉狠狠地摸了一把眼泪,等明天,他除了干完地里的农活,他还要更努力的去找一份额外的工,拼死也要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中午孟氏做了很多三杯鸡,他们只盛出来吃了少部分,还有一部分就留在锅里。


    小东父子临行前,赵明笙将那些三杯鸡都盛了出来,让他们带走。


    壮汉推辞。


    “这我不能要。”


    “什么不要!又不是给你的,是给孩子的。”赵父推着他的肩膀出了院子,“拿去给孩子补补身体吧。”


    壮汉犹豫了一瞬,但是想到孩子还是接下了。


    “谢谢了!”


    还让怀中的小东也跟着说谢谢。


    赵明笙从赵父身后探出了一个头,调皮道:“谢什么啊,小东之前借姐姐一把野菜,这个就当是我还给你的啦!你们快回家吧!”


    说完就关上了院门。


    壮汉的眼眶又是一红,他强忍着抹了一把脸,带着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赵家这一家都是好人啊


    回到院内,赵父他们都回房去睡午觉了,赵明笙收拾完厨房也正准备睡个午觉,却见到崔二狗大热天的换了一身长衣长裤,脸上蒙着面巾,全副武装的准备出门。


    她急忙拦下了崔二狗。


    “你干什么去?”


    “西林那边的马蜂窝留着我不放心。”


    西林那边他也知道经常会有小孩在那边玩耍,马蜂不除,今天出事的是小东,明天有可能是小马,后天就有可能是小花。


    马蜂毒性大,大人被蛰一下都会痛上好几天,更何况是孩童!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忍不住升起想要保护那群孩子的想法。


    他从库房里找出来一个白色的纬帽戴在头上,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赵明笙嘴角一抽,这个二狗子还挺会保护自己,可他知不知道有些厉害的马蜂隔着衣服也可以蛰人。


    尤其是他这样想端了别人的蜂巢,被逼急了的马蜂还指不定会怎么疯狂呢!


    虽然崔二狗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如果就这样贸然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崔岑以为赵明笙会拦着不让他去,正绞尽脑汁想法子怎么让她松口,就听眼前的少女开口道:“我陪你一起去。”


    赵明笙怕崔二狗一个人去会过于莽撞,到时候激怒了马蜂它管你是人是狗,照蛰不误!


    她得去盯着点。


    二是因为马蜂其实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它们得巢穴受到了攻击,但是之前听小东描述,他并没有做这样事情,是平白遭受了马蜂的攻击,赵明笙觉得此事有蹊跷。


    “不行!”


    这回轮到崔岑不答应了,他皮糙肉厚被叮一下都无所谓。


    娇滴滴肤白貌美的小姑娘去了,到时候被蛰了可怎么办!


    “没关系,我可以用药材配置一种香囊,蚊虫闻了都不会轻易靠近。”


    这种香囊和她这次进山时,赵父给她配置的那个驱蚊虫的香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马蜂也算是蚊虫的一种,对这种味道也会避而远之。


    她一边说着一边带崔岑来到药房,不过一会儿就配好了两个香囊。


    闻着香囊,崔岑的神情总算是有些松动。


    “那好吧不过!”他话锋一转,“为了保险起见,你还是去换一身衣服吧。”


    他匆匆扫了一眼少女荷叶半袖下露出的半截白嫩似藕的玉臂,还有那莹莹如玉修长如天鹅一般的细颈。


    崔岑撇过脸不敢再细看,脸上却燃起了一片火烧云。


    第63章


    远在京城的侯府内。


    房间里燃着好闻的蜜香柏,一缕一缕的飘散在空气中,阳光透过雕窗照在榻上,也照在案几上。


    顾老太君斜斜地靠在塌上,身边一个小丫鬟一双柔胰在她的腿上不轻不重的拿捏着。


    一声叹息,回荡在房内。


    听见这声叹息,小丫鬟连忙收回了双手,战战兢兢地半跪在塌下的小几上叩首,颤声发问:


    “可是奴婢按的不合老夫人心意。”


    “不关你的事,起来吧。”老夫人摆摆手,让她起身。“这府里少了笙丫头,我总觉得空落落的,像是少了些什么”


    小丫鬟这才明白,老夫人这是想五娘子了,哦不对,现在的五娘子已经另有其人了。


    她正准备说点什么让老夫人高兴高兴的时候,门口处一阵珠帘碰撞的声音响起。


    是老夫人身边的李妈妈打了帘子进来禀报,“老夫人,三夫人带着五娘子来向你请安了。”


    老夫人眉头一皱,“李妈妈,现在什么时辰了。”


    李妈妈听出了老夫人语气不对,规规矩矩道:“回老夫人,刚过未时三刻。”


    “这个时候才来请安?早干什么去了。”她板着脸,说话的时候看不出来喜怒。


    她原以为赵明珠回来了,这梁氏多少会有些改变,结果还是从前的那副老样子,这一连两个月都不曾来请安过,要让外头的人知道了还指不定要说他们侯府多没规矩呢!


    就算知道她们此时突然上门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事,但是又不能将她们拒之门外。


    顾老太君揉了揉发胀的眉心说道“罢了罢了,就让他们进来吧。”


    不多时,李妈妈便将梁氏和赵明珠带进了屋内。


    “孙女给祖母请安了。”


    一进屋,赵明珠先规规矩矩的行了礼,一套动作下来以与她初来侯府时的仪态相比,进步可观。


    梁氏紧随其后,施施然行了一礼道:“儿媳给母亲请安了。”


    顾老太君端起一旁的茶盏,微抿了一口,润了嗓子这才平淡道:


    “嗯,都起来吧。”


    赵明珠起了身,也不落座,直接坐到了老夫人脚边的小塌上,开始卖乖。


    “祖母近来身体可还康健?吃的可好,睡的可好?”


    语气似乎充满了关切之心。


    要是一般人可能真就被她忽悠了去。


    但是顾老太君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是真心还是假意她能看不出来?要真是关心她这个老太婆,怎么一连一个多月都不亲自来看一眼?


    一开始她还对这个孙女抱有一些怜惜,心疼她在乡下吃苦了,首饰和衣饰都送去了一大堆,结果只得来她身边大丫鬟的一句多谢老夫人,她本人则是连面都没露,更别提亲自道谢了。真不愧是梁氏的孩子,都是个凉薄的主。


    她半垂下眼帘,敛去眼中的冷意,不咸不淡道:“有什么好不好的,暂时还死不了罢了。”


    “祖母是不是生孙女的气了,气孙女这么多天都没有来看你。”察觉到老夫人的态度,赵明珠急忙解释道。


    “那因为孙儿最近都在忙着练习礼仪规矩,这才没来看望祖母,希望祖母能够体谅孙儿。祖母也不想我出去以后丢了侯府的脸吧?”


    最近这段时间她真的很忙,白天忙着学习礼仪和梁氏出门去和那些高门贵妇打交道,晚上忙着搭配她从仙衣阁新定制的衣裙和珍宝阁买回来的首饰。一天到晚那是忙的不可开交啊!


    她急急忙忙解释了一大堆,顾老太君却是一个字都没往心里去,待她说完以后,指了指一旁的椅子,淡道:


    “珠丫头,这六安茶不错,你坐那边去尝尝。”


    一句话就把她打发开了。


    赵明珠讪笑着应了。


    让她去品茶,那就没办法赖在老夫人的腿边撒娇了,从前她常见赵明笙就是这样俯在老夫人腿边,哄得她喜笑颜开。


    赵明珠捏紧了手中的帕子,两相一对比不由惹得她怒火中烧。为什么赵明笙能做的,到了她这里就不行了!老夫人也太偏心了吧,明明她才是侯府的真千金!


    六安茶清肺、解暑、散热,在安神助眠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功效,但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苦,比苦丁茶还要苦上许多倍。


    赵明珠心中火气正旺,见到手边的茶盏便端起来,一口气喝了大半杯下去。


    茶水进了口中,她才感觉到那强烈的苦涩,她一个没忍住,满满的一口茶全都喷了出来。


    “怎么这么苦!?”


    “明珠!你没事吧?”梁氏关切道。


    一旁的丫鬟连忙取来干净的帕子为她擦拭。


    “我没事母亲。”


    喷出这口茶,她就后悔了。之前营造的那些仪态大方,全都毁于一旦了。


    果然,一向看重规矩的顾老太君对此十分不满,她冷声道:


    “不是说一直在学规矩吗?怎么喝个茶动静这么大?还在长辈面前如此大呼小叫不成体统。看来珠丫头这规矩还是没有学到位。”她顿了顿,将李妈妈招致跟前吩咐着:“你去和宫里面说一声,就说把容嬷嬷借来府中一用。”


    李妈妈应下,转身离开了。


    留下赵明珠在原地止不住的发抖,容嬷嬷的名头她上辈子就听过,她是宫里教导嬷嬷中最严厉的一个,她手下教导出的闺秀数不胜数,仪态规矩是练好了,却也都吃尽了苦头。


    但是眼下,顾老太君都已经发话了,不管她想不想,都得乖乖接受教导,尽管心中愤恨,她脸上还得笑着谢过。


    “孙儿多谢祖母栽培。”


    屋里一时陷入了寂静,赵明珠想到她们此行的目的连忙向梁氏使了个眼色。


    梁氏意会,斟酌着开口。


    “过两天,国公府有个宴会,我准备带明珠去参加。”


    “嗯,那就去吧。”去就去,和她说什么?顾老太君有些不解,直觉告诉她这事没那么简单。


    果然,梁氏说完后紧接着道:“明珠她没有什么贵重的首饰,我那些首饰又都过时了不适合小姑娘家带,她怕空落落的去去参加宴会让人笑话了我们侯府。”


    顾老太君了然,原来在这里等着她呢!


    但是她没有接话,反而夸起桌上的糕点。


    “这芋泥酥不错,软糯的很,就连我这口老牙都咬的动,你们尝尝。”


    “还有这梅子也不错,酸酸甜甜很开胃。”


    说来说去,就是不提首饰的事情。


    赵明珠忍不住轻咳了一声,梁氏收到信号,只好硬着头皮开口道。


    “库房里不是放着一套红宝石头面吗?”她诺诺地看了眼老夫人,顶着她明锐的目光央求:“不如把那套给明珠用,也好让她出去给侯府长长脸啊!”


    顾老太君的脸色彻底的冷了下来,“侯府的脸面还用不着靠着府里的小娘子去挣!”


    “再说了,你可知道那套红宝石头面是怎么来的?”顾老太君锐利的目光直直地扫向梁氏。


    顾老太君的这句话倒是让赵明珠有些懵,不就是一套红宝石头面吗?还有什么来历?


    梁氏被盯得膝盖一软,期期艾艾道:“我知道,这是定国侯府与五娘子定下娃娃亲时给的聘礼之一”


    她故意模糊的说成是五娘子,却被顾老太君无情的拆穿:“那是定国侯还在世时与老侯爷定下的,他当时可是亲口说要把笙丫头定给他家那小子崔岑!”


    一边赵明珠听完瞪大了眼睛,娃娃亲!还是与定国侯府的娃娃亲!她怎么忘了这一茬!?


    不过她很快就释然了,因为她知道就在不久后,定国侯府就会宣布定国侯的嫡子崔岑意外身亡的消息。


    上一世,与之定了娃娃亲的赵明笙还差一点背上了克夫的名头,好在有顾老太君护着,这才幸免于难,最后还是嫁了一门好亲事。


    一想到这,赵明珠嫉妒的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


    “定国侯虽然说是定的笙丫头,可是他与老侯爷交换的文书上写的却是五娘子!而现在的五娘子就是明珠!”梁氏抬起头,突然硬气了一回。


    “你、你是想让珠丫头顶替?”顾老太君被气的话都说不利索。


    梁氏继续硬气道:“怎么能是顶替,这本来就该是明珠的亲事!”


    看到据理力争为自己争取亲事的娘亲,赵明珠的脸色却是一片惨白。她可不想要什么娃娃亲!她还指望这后天能在宴会上大放光彩,博得那个人的注意她才不要背上一个克夫的名声!


    她心想老夫人那么喜欢赵明笙,肯定不会同意梁氏的想法。


    没想到却听见一句无奈的叹息,“好吧。”


    赵明珠惊恐的瞪大了双眼,老夫人怎么就同意了!


    其实老夫人的想法很简单,赵明笙已经离开侯府回到了她亲身父母的身边,以她的身份,这门亲事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就算她认为笙丫头是一个可以担当高门主母的好孩子,但是定国侯府的崔老夫人却一定不会同意。与其闹得两家都不开心,不如现在就将错就错了,就当是定给赵明珠的亲事。


    如此一想她便同意了。


    “那套红宝石头面就在库房里,等李妈妈回来了我让她取出来给你们送去。”顾老太君疲惫的摆了摆手,“你们回去吧,我乏了要歇一会。”


    晚上,李妈妈不仅带来了红宝石头面,还带来了容嬷嬷。


    赵明珠成功拿到自己心仪已久的首饰,却一点都不开心。她原本的计划都被打乱了!


    她抚摸着红宝石的光滑的表面,在心里暗下决心,不论如何,她一定要想办法让这门亲事尽快退了,等崔岑的死讯一宣布,没有老夫人撑腰的她就跑不了一个克夫的名声!


    ——————————


    赵明笙换了一身长衣长袖出来,厚厚的布料包裹住了玉臂和细颈。


    没有了眼前的春光,崔岑总算从脸红中解脱了出来。


    他取下头上的帷帽,反手扣在赵明笙的头上。


    大大一顶帷帽落下来,赵明笙顿时感觉头上一重。


    赵明笙其实很想说,自己有玉坠护身,就算不穿长衣长袖,也不会被马蜂蛰的。帷帽这种东西就更不需要了,又厚又重,她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是你戴吧”赵明笙想将帷帽还给崔二狗,如果到时候马蜂被逼急了,香囊不管用,他还能拿这个挡一挡。


    崔岑稳稳地抓住了帷帽,不让她取下来,顺手拍了拍帽顶。


    “戴好,你要是被蛰了,赵兄回来不得找我拼命。”


    赵明笙:“那好吧。”


    两个人裹着厚厚的衣衫,鬼鬼祟祟地走在路上。好在这会是午睡的时间,路上没有什么村民。


    这要是让其他人看见了,不得骂上一句,怪人!


    第64章


    西林是一片占地非常广的山林,除了野菜以外,里面的野果树也数不胜数。所以村里的人除了去青山,偶尔也会到这里来采摘一些野果野菜。


    他们一般只在林子的外围活动,不会轻易进到林子深处,就算林子深处的野果要比外面的更大更甜也不会。因为,那里面除了香甜的野果,还有狠毒的杀人蜂,还*有带着剧毒的蛇虫。


    这些毒物一般活动范围不会距离自己的巢穴太远,所以外围这边还算是安全的。


    崔岑也在讲课的第一天就提到过,玩耍时不能跑到林子深处去,当时孩子们都答应得特别好,所以他相信东子绝对不会是跑到了林子深处惹了马蜂才被蛰了。


    那会是什么原因才招致了马蜂的攻击?崔岑百思不得其解,这一切还是得亲自去探查一番才会有结果。


    赵明笙和崔岑慢慢接近了,据东子所说,他采摘野菜的地方。


    远看这里和周围的林子都一样,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他们观察着四周,警惕着随时可能冒出来的马蜂,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一些。


    忽然,赵明笙的鼻尖微动,似是嗅到了什么。


    “等等。”


    赵明笙拦下还欲向前走的崔岑。


    “怎么了?”崔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并无不妥。


    赵明笙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自己则弯腰从脚边捡了一块小石子,丢向前方。


    不大的石子落入草丛,却像【形容微小的实物带来很大的后果。】,激起惊涛骇浪。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是千只蜂。


    无数只马蜂察觉到动静,从蛰伏的草丛中钻了出来,在空中上下飞舞,围绕着掷石的那片区域盘旋,像是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土。


    看到成群的马蜂乌压压的聚在一起,崔岑即使不胆颤也心惊了,还好他刚才没有贸然的走过去。


    “我先去试试这香囊有没有效果。”赵明笙举起手中的香囊,上前走了一步,准备靠近那片马蜂,看看是否有效。


    崔岑一把将她拽了回来,“你干什么去,你疯了吗?这样太危险了!”


    “你看到那片草丛中间那几株开白花的植物了吗?”赵明笙答非所问,反而和崔岑说起了别的。


    崔岑愣了一下,顺着她目光所及的地方望了过去,看到了那几株开着白花的植物。


    细细的绿杆顶端开着一朵钟形的花蕊,洁白又娇弱,随风轻轻地摆动,惹人怜爱。


    除了模样好看一些,崔岑觉得这些白花和路边的那些野花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既然赵明笙提到了,那肯定有她的用意,他又仔细地观察起来,看着看着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些门道。


    那些马蜂,看似飞舞的杂乱无章,但实则它们飞舞的轨迹大多都是围绕着那几朵花。


    “那些花有问题?”崔岑询问着,心中却有了些笃定。


    “那些叫白鲜,俗名又叫做八股牛,是一种可以治疗风湿骨痛、外伤出血的药材,开花时十米范围内会散发一种奇香,会吸引一些动物来帮它授粉,那些马蜂应该就是被这股奇香吸引过来的。”


    “那我们把那几株白鲜挖走,将香味隔断,它们是不是就不会盘踞在这边了?”


    赵明笙觉得这个办法可行,轻轻的点了点头。


    “好,那你乖乖戴在这边,我去。”


    她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的时候,崔岑已经迈开步子,走向了那几株白鲜。


    赵明笙伸手去抓他的衣袖却抓了个空。


    “你回来!”


    她低声喊道。


    赵明笙自然是对自己做的香囊有把握的,再加上她有玉坠护体,就算香囊不管用,她也能从蜂群中全身而退。但是崔岑就不一样了,要是香囊不管用,他可真就是羊入虎口了。


    在那群马蜂的眼中,他可就是一块行走的饴糖!


    但是此刻他已经一脚迈进了白鲜的香气范围,也就是马蜂群飞舞的圈子。


    听到赵明笙的呼喊,他回过头桀骜一笑,做了个口型。


    “放心。”


    她怎么能放心啊!虽然崔岑的这个计划目前看来前半部分确实行的通,但是他忘记了白鲜的香味突然被隔绝,没有了香味依靠的马蜂会更加的暴躁,马蜂一暴躁起来,这香囊可就不管用了!


    她可不想看到明天肿成猪头的崔二狗!


    香囊果然很有用,它散发的气味,人闻上去和普通的香囊差别不大,对蚊虫来说却是避之不及的。


    崔岑举着香囊,一步步顺利地靠近了白鲜。


    弯腰,拔草。


    被连根拔起的白鲜,转瞬间就被装进了崔岑随身携带的布袋里,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他从没如此麻利过。


    眼看任务完成,他的嘴角挂上了笑意,正准备原路返回,一抬头少女焦急又惊慌的神情映入他的眼底。


    他还没来的及思考,周围马蜂翅膀振动的频率突然大了起来。一个个像无头苍蝇那样开始横冲直撞了起来。


    不好!


    崔岑立刻意识到马蜂开始暴动了!


    “你快跑!”他第一反应是让少女快点离开这里。


    少女听到他的大喊,听话的跑了。


    不过跑的方向却好像反了,她没有向远离蜂群的地方跑去,反而跑向了崔岑的方向。


    崔岑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少女义无反顾的冲向了他。


    坚硬的胸膛被一片柔软撞了个满怀。


    少女身上好闻的清香窜进了他的鼻尖,换做平时,崔岑的耳朵可能都要红的冒烟了,但是当下他无暇顾及这些了。


    他下意识抚住少女的后颈,将她白嫩的小脸按在自己的胸前,护的死死的,不留一丝缝隙,另一只手则护在她的背上。


    少女的气息不断冲刷着他的鼻尖,他却无暇顾及,他只求那些马蜂长长眼睛,光蛰他一个人就好!


    不知过了多久,周围翅膀振动的声音渐渐散去。


    “没、没事了。”崔岑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在抖,“你有被蛰到吗?”


    赵明笙在他怀闷闷道:“没有被蛰到。”但是快被捂死了。


    崔岑松了一口气,手上的力道这才松懈了一些。


    赵明笙趁着这个机会从崔岑的怀中抬起头,迎接她的第一句便是:“刚才让你跑,为什么不跑。”


    怀中的少女抬着头,贝齿轻咬着下唇,天真道:“我跑了呀!”


    她心想:哼!我要是真跑了那你可就真的要被蛰成猪头了!


    “你呢,有没有被蛰到。”


    赵明笙怕玉坠保护的范围不够大,还特意紧紧的抱住了崔岑。那是在危机情况下,她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


    “嗯?”


    崔岑这才后知后觉道:“完了,我被蛰的都没感觉了。”


    蜂群散去之后,崔岑却半点都没感觉到预期之中的疼痛,他不由绝望的低呜。


    可怜巴巴的模样活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你快看看,我还有救吗?”


    赵明笙一下子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是啊,你都被蛰成猪头了。”


    崔岑听了连忙将头扭向另一边,不愿意将自己的丑样子暴露在赵明笙的眼前。


    他摸上自己的脸颊,触手一片光滑,并没有凹凸不平的感觉,他这才反应过来,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原来根本就没有被蛰啊!


    崔二狗:!!!被骗了!


    他也许该生气,但是面对那张言笑嫣嫣的脸,他却一点火都发不出来,压根就生不起来气。


    在少女冲向他的那一刻起,他的这颗心就已经柔软的一塌糊涂,所有的坚硬都对她收起。


    崔岑无奈的笑了笑,转而发泄在了马蜂的身上,毫不客气的开启嘲讽模式,“这波马蜂不行啊!”太菜了!连蜇人都不会!


    但是他心底还是有一些疑问,为什么看起来十分凶残,把东子蛰了七八个大包的马蜂,最后却放过了他们。


    “好啦,我们回家吧!”


    少女红扑扑的脸颊还有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顾盼生辉。


    崔岑咽下了口中的疑问,无声的笑了。


    “好,回家。”


    他们又偷偷摸摸的回到了赵家,除了马蜂的这件事他们谁都没告诉。


    倒是赵父,见了挖回来的新鲜白鲜,高兴的胡子都要翘起来了,他拿着布袋一溜烟的钻进药房,又去琢磨他的新药方去了。


    但是这件事,到此还没有结束。


    晚上的时候,东子的父亲兴高采烈的上门,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我刚刚叫了几个人,想一起去把那边的马蜂巢烧了。”壮汉停顿了一下,故意神秘兮兮道:“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赵父配合道。


    “那些马蜂不知道怎么回事,都已经离开了!”东子父亲一抚掌,高兴的跟过年了似的。“这下不用担心再有人被马蜂伤了,娃娃们的安全也算是有保证了。”


    赵明笙和崔岑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笑意。


    “对了,我们还带来了这个。”


    壮汉从随声的蛇皮袋子里面掏出了一眼东西。“这个就留给你们吧,当作是救了东子的感谢!”


    赵明笙看见他掏出来的东西,眼前一亮,懊恼的拍了拍脑袋,他们今天怎么就忘了这个呢!


    第65章


    东子父亲从蛇皮口袋里拿出的蜂巢,看的赵明笙眼睛都直了。


    关于这个蜂巢《本草纲目》中也曾记载过,“蜜以密成,故谓之蜜。”


    密密麻麻六边形的孔洞里面载满了琥珀色的蜜,那群马蜂本来就是被白鲜的气味吸引过来的,香气没有了他们自然就回到了原来的巢穴里。


    剩下这个新建的巢穴,就被东子的父亲他们捡了回来。


    而做好事不留名的赵明笙和崔岑压根就往来这回事。还好他们把蜂巢捡回来了,不然可就错过了一大美味。


    壮汉爽朗一笑:“我们去的时候,发现那些马蜂都已经离开了。但是那一片林子里面还有他们留下的蜂巢,怕它们到时候会回来继续筑巢,我们就给拿回来了。”


    赵明笙正好有些馋蜂蜜的味道,便笑着收下了。


    谢过东子父亲之后,赵明笙将蜂巢拎进了厨房。用小刀将表面那层杂质刮去,剩下的则放进了锅中。


    不添水,小火慢慢的熬煮。


    《本草经》中也曾提到过:“火过,且用不得。”所以煮的时候一定不能用大火,因为过高的温度会破坏蜂蜜的品质,这就十分考验火候了。


    火力过小,蜂巢不容易熬化。


    火力过大,分泌的品质会被破坏。


    赵明笙谨慎的掌控着火候,一边煮一边用木棍不断地搅拌,不一会儿就冒出了香甜地气息。


    就这样咕嘟咕嘟的熬煮上小半个时辰,表面很快就浮起了一层白色的蜂蜡,这层蜂蜡里面就包含了蜂巢里面的杂质。


    用铲子将这层蜂蜡铲掉,撤掉火等它自己买慢慢冷却。等到蜂蜜呈现出琥珀色地胶质再倒进小瓮里冷却。


    马蜂个头大,行动凶猛,这酿出来的蜂蜜,也比一般的蜂蜜还要香甜许多。


    赵明笙浅尝了一口,沁人心脾的甜从口腔一直流至五脏六腑。


    因为这群马蜂采摘了白鲜的花蜜,所以尝起来还有一种白鲜的药香,合起来就是又香又甜。


    尽管这样已经很好喝了,但是赵明笙感觉还是缺了点什么,她实在是想不出来,于是又调了一碗递给崔二狗。


    “你尝尝看。”


    崔岑一饮而尽,而后抿了抿唇,唇齿上还带着蜜香。


    太甜了。


    “唔,有点甜。”


    就连一向喜欢吃甜食的他,都觉得这碗蜂蜜水甜的有些过分了。


    “如果能够中和一下就好了。”他这样说道。


    “中合一下?”


    崔二狗的这番话,到是给赵明笙了一些启示。


    从山中回来的那天,赵明笙还顺路又摘了许多的柠檬回来,现在刚好派上了用场。


    她将柠檬切开。挤兑了一些汁水在蜂蜜里,再用温水晃开。


    “你现在再尝尝看?”


    崔岑低头浅尝了一口,眼前一亮。


    “好喝!”


    微酸的柠檬汁,与蜂蜜水混合在一起,酸酸甜甜的滋味,充斥着整个口腔。


    得到了崔二狗的肯定,赵明笙开开心心地将做好的柠檬蜂蜜水端去给父亲和母亲喝。


    收获了一致好评。


    连平时不怎么爱喝茶的孟氏都对这个饮子赞不绝口,“这个真好喝,比那些花茶还好喝!”


    孟氏毫不的夸张的称赞道。


    甜而不腻,清甜中又带着一丝微酸,使得口感不仅不腻,还十分的爽口。


    难得孟氏这么喜欢,赵明笙当即决定,多做一些蜂蜜柠檬装在罐子里,孟氏想要喝的话,随时都可以用温水冲泡。


    说做就做。


    赵明笙用小刀将柠檬横着一片一片的切好放入罐子中,再将蜂蜜到了进去,最后将罐子密封。


    腌制一晚上,明天的味道一定会比今天更美味。


    因为去山中采摘青果,赵明笙已经好几天没有去给药铺送药了。


    第二天,她便起了个大早,带着药材和药丸去了趟青康镇。


    因为她来的太早了,到的时候余掌柜还没有来。


    到是石小子,拿了个扫帚在大堂里,做着打扫的工作。


    “赵姐姐!你来啦!”一抬头看见赵明笙,石小子兴高采烈的打着招呼。


    赵明笙应了声,然后笑眯眯的问道:“嗯,最近有没有跟着余掌柜好好学习啊?”


    “当然,师父教了我好多!”


    “我现在已经能够认清大部分的药材了!”


    “普通风寒类的要我也能配了!”


    一说起这个,石小子的话语就像流淌的江水一样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真厉害呀!”赵明笙毫不吝啬的夸奖道。


    正说着。


    大堂连接后院的帘子,突然被掀了起来,一个青年打着哈欠从里面走出来。


    正是余掌柜的另一个徒弟,王卓。


    他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眼,余光瞥见大堂里还有一个人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睡意顿时去了一大半。


    他仔细的看了一眼,站在石绍身旁的那位小娘子,发现是他之前见过的那位。


    “石绍,有客人你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王卓一边埋怨着,一边朝着赵明笙堆起了笑脸。


    “这位小娘子你可算来了,我师父这两天可总念叨着你。你要是再不来,他可要急死了。小娘子这回可有带药材来?”


    赵明笙拍了拍身后的布兜。


    “带了,都在这里。”


    王卓喜形于色,伸手就要去接。


    赵明笙微微退后一步,避开了他伸向布兜的手,微笑道:“我还是等余掌柜来了亲自交给他吧。”


    王卓只好尴尬的收回了手,讪笑一声。


    “哈哈,好的。师父他应该也快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


    余掌柜一踏进店门,就发现了赵明笙,他惊喜的说:“丫头,你可算来了!”


    “不好意思,前面几天有事耽误了。”赵明笙略带歉意的说。


    余掌柜看着赵明笙身后鼓鼓囊囊的布袋子,脸上的喜悦之情都已经溢于言表了,他大度的说道:


    “没事没事,其实晚送几天也没有什么要紧的。”


    最近这段时间,因为杏安堂自己作死搞出的那些事情,再加上这段时间,药铺出售的各种品质极高的极品药丸,也收获了不少百姓的喜爱。


    青康镇已经摆脱了杏安堂一家独大的局面!


    现在有一些采药人,尽管杏安堂高价收购药材,他们依旧愿意把药材低价卖给药铺。这些药材,虽然质量不如赵明笙手中的这批好,但也同样可以治病,只是效果稍微差了一点。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可以充实药铺的药材库。


    赵明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就在此时,王卓一手拿着扫把,一手装模作样的擦着头上的汗,来到了他们身边。


    “师父,大堂已经打扫完了,药柜也整理完了,您看还有什么活需要我干的?”


    赵明笙愣了一下,这把扫帚不是刚才还在石小子的手中吗?


    而且她刚来的时候,这个人不是还一副刚睡醒的样子,他什么时候打扫了大堂又把药柜整理完了?


    余掌柜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整齐的药柜和不染尘灰的地面,有些欣慰的摸了摸胡子,夸赞道:“干的不错!辛苦你了,打扫的很干净。”


    “对了,你师弟呢?”


    “哦,师弟今天起晚了,水还没烧他去后院烧水了。”王卓目光有些躲闪的说道。


    赵明笙危险地眯了眯眼,他撒谎!


    而且以他如此熟练的态度,明显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抢了别人的功劳,还要踩上一脚。


    这人怎么比昨天的那群马蜂还毒?!!


    “哎呀,我的耳环怎么掉了一只!”赵明笙悄无声息的摸了把耳垂,然后故意惊声道。


    “我明明记得刚刚进店的时候还戴着,一定是掉在店里了,你们快帮我看看,是不是落哪儿了?”


    “这个耳环可贵重了呢!”赵明笙故意在舌尖把贵这个字,狠狠的咬重。


    听她这么一说,余掌柜立马四下查看了起来。


    王卓也连忙蹲在地上找了起来。


    但是光溜溜的地面上,连灰尘都没有,又哪来的耳环呢?


    他们找了半天也无功而获。


    “你是不是把我的耳环藏起来了。”


    赵明笙突如其来的指责令王卓心头一跳。他急忙否认道:“怎么会呢!我怎么会拿小娘子的耳环呢!”


    “那就是你把我的耳环当垃圾打扫掉了。”


    现在四下都找不到那个耳环,这个理由倒是合情合理。余掌柜赞同的点了点头,“也有这个可能。”


    “那个耳环可贵了,我可是花五百两银子买的,你得赔我。”


    赵明笙冷着一张脸继续说道,丝毫不给他反驳的机会。


    王卓一听要让他赔五百两,把他卖了都赚不了这么多啊!急得他冷汗都要下来了。


    王卓连忙摆手,“不是我扫的地,不是我扫的地,你要赔的话找石绍吧!”


    刚好烧完水回到大堂的石绍,听到这句话有些蒙。


    “怎么了师兄,我好像听见你喊我的名字。要赔什么?”


    状况外的石绍有些摸不着头脑。


    王卓看见他像看到了救命恩人似的。


    “我刚才说错了,地不是我扫的,是石绍扫的地。石绍你说是你扫的地对吧?”


    搞清楚来龙去脉后的石绍沉默了一瞬。


    “对,是我扫的,赵姐姐,你那个耳环多少两银子?我给你赔。”


    第66章


    “地我扫的,赵姐姐的耳环我来赔。”


    石绍直接一力承担了下来。


    石绍听完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其实王卓这样抢功劳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知不知道?


    他知道,只是顾及他是师兄,没有因为这些小事去拆穿他而已,没想到他会越来越过分。


    原本黝黑的皮肤,经过这段时间室内的修养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他的脸上闪过一丝隐忍。


    “对,就是石绍扫的,这可与我无关啊!你找他赔钱。”一听石绍主动承担了下来,王卓飞快地撇清了与自己的关系。


    “说不定是你整理药柜的时候捡走的呢?”


    “药柜也不是我整理,也是石绍干的!”为了撇清与自己的关系,王卓也顾不得在余掌柜面前维持勤劳好徒弟的人设了,一股脑的全说了出来。


    “你来的时候我才刚睡醒!”


    “哦,原来是这样啊。”赵明笙慢吞吞的说道,“好吧,那我的耳环跟你应该是没什么关系了。”


    王卓刚松了一口气就见少女慢悠悠的从荷包里面掏出来了一物,对着石绍笑眯眯地说出了一句令他吐血的话。


    “找到了!我忘记把耳环放到荷包里了。”


    王卓对她的这番操作瞠目结舌,再一联想他刚刚说出去的话,看见余掌柜黑沉的脸色,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你故意诳我的!其实你耳环根本没丢!”他捏紧了拳头怒吼道。


    赵明笙连个眼神都没施舍给他,回过头对余掌柜道:“您都听到了吧。”


    余掌柜也开了这么多年店,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从赵明笙突然让王卓赔钱,他就看出了些端倪。


    也只有王卓这个蠢的,还傻傻地一步步落入圈套。


    后面的话他是越听他脸色就越是沉上一分,到最后他的脸色已经黑的和锅底一般。


    “王卓,去后院收拾东西吧,把工钱结一下,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王卓这下彻底傻眼了,他也没想到余掌柜真的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就直接把他辞退了。


    “师父,我错了,别赶我走!”王卓悔不当初,直接双膝跪地,有些慌乱的哀求道。


    “我的药铺不需要这种无信之人。”


    他们为人医者,最重要的是百姓的信任,而百姓的信任就要靠仁爱之心去获取。


    对自己的师兄弟都耍这样的手段,可见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仁爱之心,这王卓药铺里是留不得了。


    所以任凭王卓怎么苦苦哀求,鱼掌柜都不为所动。


    眼看道歉和求饶都没有用,王卓的脸上划过一丝阴狠。


    既然如此就别怪他心狠了!


    他们今天敢把他赶走,明天他就敢把七宝美髯丸的药方给杏安堂。


    在药铺的这段时间,他有意无意间总会在余掌柜制作七宝美髯丸的时候凑过去向他请教一些药材的问题,一来二去他已经悄悄将七宝美髯丸的制作方法都摸清楚了。


    他还没忘记自己从杏安堂来到这里的真正目的,等他回去转手把方子卖给杏安堂,到时候就能得到一大笔的奖励,他才不稀罕药铺的这点银子。


    “哼,走就走!”王卓噌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这个月的月钱我也不要了!这破药铺还不乐意呆了呢!”


    想清楚这点后,他也不再留恋了,转身就走。


    反倒是余掌柜被他一句破药铺气的手抖了半天。


    赶走了大徒弟,余掌柜的目光又落在了小徒弟的身上。


    “你啊,就是太老实了!”他有些恨铁不成钢道:“他老是这样抢你的功劳,你就不会跟我说吗?”


    石绍挠着头憨憨一笑,“好,那我下次告诉师父。”


    下次?哪里来的下次啊?


    余掌柜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着石绍傻呵呵的样子,又看了看一边一副大姐姐模样的赵明笙,忍不住笑了出来。


    “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这边被人欺负了,那边就有人帮他欺负回来。


    “好了,该谈正事儿了。”余掌柜言归正传道。


    “之前你给的那些那批药材,都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店里现在也有了结余,是时候把银子给你了。”


    “加上药丸的卖出去的钱,这里一共是一千两。”


    余掌柜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递给赵明笙。


    “这么多?”赵明笙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她以为顶多也就几百两而已,没想到这一个多月就挣了一千两,抵得上她一半的身家了。


    余掌柜呵呵一笑:“你怕是低估了自己所做的药丸的吸引力,我这一个月也赚了不少。”


    除了店里的药材,七宝美髯丸和九阳补气丸更是从不缺销路,都是有多少便卖多少,甚至有不少的富商从外地赶来,只为了买到这两个药丸。


    除去给赵明笙的一千两,他自己也攒了不少,家中的妻儿也终于可以过上好日子,不用跟着他一起受苦了,一想到这里,他脸上的喜色就更浓了。


    赵明笙开玩笑一般的说道:“余掌柜挣了钱,也该给伙计涨涨工钱了吧?”


    “涨肯定要涨!以后石绍每个月的工钱涨到十两银子!”


    石绍整个人都感觉晕乎乎的,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他的工钱就翻了五倍。


    他原来一个月二两银子,他都觉得已经很多了,现在一下子涨到了十两银子,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花了。


    他现在真的是打心眼儿里的感谢赵家姐姐,如果不是她的介绍,他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工作机会。


    他也很感谢余掌柜,自从他来了这里以后。娘亲吃的药,都是余掌柜用药铺里的药材免费给他配的。


    他抹了一把快要溢出眼眶的眼泪,在心中发誓一定要努力学习、好好干活。


    仅仅在学徒的时候就能拿到十两银子。


    王卓要是听到这个消息,可能肠子都要悔青了吧,因为就连杏安堂最有经验的坐诊大夫,一个月也不过十五两银子。


    听到余掌柜的回答,赵明笙这才喜滋滋地将银票揣进自己的荷包里,将身后的布袋子,递给了余掌柜,让他查验。


    余掌柜打开布袋随意的看了一眼,“你家何首乌的质量还是这么好,等等这是”


    他的余光瞥到一样东西时愣住了。


    “这是上好的野生白鲜!”他的语气都带着一些颤抖。


    “对,昨天碰巧遇见了,就带了一株给你。”


    治疗风湿类的药材中,白鲜的效果是最好的,他的地位就如同人参在补气类药材中的地位一样。因为生长环境苛刻,所以十分难得。


    余掌柜宝贝似的翻来覆去的查看。


    赵明笙见他研究的十分入迷,也不好意思再打扰下去,便悄悄地走出了药铺。


    昨天晚上,她根据赵父的方子用寒号虫的粪便和水蛭,成功地做出了一盒去疤的药膏,她还得赶紧给柳莺莺送去。


    走到一半的时候,赵明笙突然想起自己如果就这样,一副女子装束茂茂然的走进烟柳阁,怕是有些不妥。


    她连忙在一旁的成衣店里,买了一套男子装束换下,出来的时候,娇美小娘子就变成了俊俏小公子。


    虽然细看之下还是有些端倪,但是这样在人群也不是很打眼了。


    白天的烟柳阁依旧很热闹,一层的大堂中央搭了一个台子,四根台柱上都绑着大红绸缎。


    在那台子的中央,有一位穿着五彩锦衣,扮上了妆的女子,声音婉转如黄莺在台上哼唱着咿咿呀呀的曲调。


    台下有不少的人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听着小曲儿,如痴如醉。听得兴起了,还会跟着哼上两句,一场曲子下来赢得满堂喝彩。


    赵明笙正要再往里走一些,却被一个胖乎乎画着浓妆的妇人拦了下来。


    “哟,我说小娘子,这里是男人待的地方,你来干什么?”


    她正是这家烟柳阁的烟妈妈,见多识广的她一眼就认出了赵明笙的女扮男装,只当是小姑娘好奇想来看看,瞧着她还往欲往里走,连忙上前拦住了她。


    “我是来找人的。”赵明笙抿了一下唇,如实说道。


    清脆又出尘的嗓音,着实让见多识广的烟妈妈也惊艳了一把。她这烟柳阁里也有不少嗓音好听的,却比不上面前少女的一半。


    “找人?”烟妈妈狐疑的瞅了一眼赵明笙,“男的女的?”


    她心想,这不会是来捉奸的吧?但是看小娘子一副白白净净稚嫩的模样,也不像是嫁了人的样子。


    “我来找柳莺莺,她在吗?”


    烟妈妈也没想到这个小娘子居然是来找柳莺莺的,她愣了一下,然后说道:“在是在不过自从她伤了脸之后就不见客了”


    赵明笙二话没说,直接往烟妈妈的手中塞了一锭沉甸甸的银子。


    烟妈妈感觉手中一重,她低头瞧了眼,立马眉开眼笑道:“哎呦,有这么眉清目秀的小公子惦记着那是莺莺的福气,我这就带你上去看看。”


    她转头想起柳莺莺的臭脾气,又补充道:“只是带你上去啊,莺莺愿不愿意见你我可不敢保证。”


    赵明笙点头应允。


    二人来到顶楼,烟妈妈轻轻敲了敲最里面的一间房门。


    “莺莺啊,有个俊俏的小公子想见见你,你就开开门让他进去吧?”


    “不见。”


    冷清的女声从房门中传出,不似一开始初见时那欢快的黄莺声。


    烟妈妈顿时有些讪讪,柳莺莺说不见,那可就真的是不见,再加上她现在正在养伤,烟妈妈还指望等她伤好了再给她赚大钱呢,也不敢打扰她。


    正当她想说,要不然算了吧,就听见一旁的“小公子”开口道。


    “让我来试试。”


    第67章


    王卓带着七宝美髯丸兴冲冲的回到了杏安堂,大堂门口的学徒看到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立马伸手将他拦了下来。


    “哟,这不是王卓吗。不是跑去药铺当学徒了,怎么又回来了?吃不了那边的苦了?”


    这个人叫李品,是和王卓一起进入杏安堂的学徒之一,两个人一直看不对眼,现在见了面自然是要挖苦上两句。


    “柳少爷在哪呢?”王卓懒得和他多说废话,一心只想赶快把药方交给柳其昌,好邀功行赏。


    “还能在哪呢?喝多了在后院歇着呢!”这柳其昌整天就带着俩侍卫花天酒地,喝醉了就被抬回来往床上一躺,他们对此都习以为常了。


    王者听了便急急忙忙地往后院走,李品没拦住他,只当他是想重新回到杏安堂,这是去找少东家说情了,于是冲他背影啐了一口。


    “呸!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


    王卓来到后院,果然找见了人。房间里酒气熏人,而柳其昌四仰八叉的躺在塌上,呼呼大睡。


    “少爷、少爷你醒醒。”王卓轻轻拍了拍他,将他唤醒。


    柳其昌被吵醒的时候他还有些迷糊,他躺在床上揉揉睡眼惺忪的双眼不满道。


    “谁啊!吵小爷我睡觉!”


    王卓腆着一张脸上前,“是我啊,王卓。”


    柳其昌撑起半边身子,睁开眼睛瞅了他,但是半天也没记起来是哪号人物。


    “谁?”


    王卓脸上笑容一僵,但是他很快调整回来继续道:“您之前交代给我的任务完成了,七宝美髯丸的药方弄到手了!”


    一听到七宝美髯丸,柳其昌总算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再去看王卓的脸就有了几分熟悉感。


    当初崔鑫在药铺吃了瘪,他心里咽不下这口气,便找上了柳其昌。


    明的打不过,他们就打算暗地里找人偷偷窃取秘方。这卧底的人选当然要从杏安堂里选了,他就顺手从学徒里随便挑了个人出来,现在回想起来就是面前这个人。


    崔鑫曾答应过他,要是能成功弄到七宝美髯丸,事成之后少不了他的好处。


    一想到这里柳其昌半个身子向前倾着,狂喜道:“你拿到了?!!”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学徒,本事还不小,这么快就弄到了秘方!


    王卓立马从怀里掏出之前默写好的药房,狗腿地递给柳其昌。


    柳其昌捧着药方如获至宝。


    最近这段时间,柳掌柜一直在家养伤,杏安堂里的生意就都交给了柳其昌代为看管。谁能想到这才看了没几天,这杏安堂的生意就每况愈下。


    每回柳掌柜问起来,他都敷衍着说店里一切正常,其实心里也慌得很。


    以前杏安堂一直有着县太爷的庇佑,这才把那些人命官司都压了下去。自从柳掌柜被当庭杖责之后,那些被压下去的人命官司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起来。


    时不时就来杏安堂的门前闹上一出,尽管最后都被赶跑了,但确实很影响生意。


    比起杏安堂这边的生意惨淡,药铺那边的红红火火就显得格外刺眼。


    柳其昌着急上火了两天,各种找人宴请崔鑫,希望能借此机会重修杏安堂与县府衙门的关系。但最后都石沉大海,崔鑫根本不愿意见他,自从出了那事以后,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无奈之下,他只好天天借酒消愁。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有了这个药方,他就可以用这个药方去换崔鑫允诺给他的好处了!


    “哈哈!”柳其昌仰天大笑两声,然后他突然想起来,药铺最近又火起来的一种药丸。


    “对了,那个九阳补气丸的秘方呢?”柳其昌问道。


    “啊九阳补气丸的秘方也要吗?”王卓只好实话实说道,“那个秘方还没有弄到。”


    柳其昌刚才还觉得他机灵,现在又觉得他十分蠢笨,秘方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算了算了,你再回药铺继续卧底着,要想方设法要把九阳补气丸的秘方也拿到手。”


    “可是我回不去了。”


    王卓吞吞吐吐地,将他被辞退的消息告诉了柳其昌。


    “废物!”听完他的讲述柳其昌怒骂道,“你怎么这点小事儿都干不好?”


    要想安排一个人进去那得多难啊,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进去了,这个王卓还不好好珍惜,因为这种小事被辞退,柳其昌听了都想骂一句蠢货。


    骂了两句之后,他也知道再骂下去事情也不会有转机了,于是他下了塌,一边穿戴衣服,一边打发王卓离开。


    “算了算了,你去账上领五银子走人吧。”


    王卓这下子傻眼了,五两银子?他在药铺一个月都有二两银子,这打发要饭的呢?


    “柳少爷!您不是答应过我,事成之后提拔我为杏安堂的坐诊大夫,还要给我一大笔银子吗?!!”


    “呵,大夫?”柳其昌穿好鞋子在地上踩了两下,发出嗵嗵的两声,他抬头冲王卓冷笑道:“你也配?”


    他不耐烦的翻个白眼儿,心想这么蠢的人,他们杏安堂才不会要呢!


    “行啦,趁小爷心情好,再给你加五两,去账房领十两银子吧。”


    他边说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裳,发现腰带有些歪,于是解开来。


    “柳少爷!你这样不仁可就别怪我不义了!”在这番羞辱下,王卓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秘方可都记在我的脑子里,你信不信我转头就能把方子再卖给其他人。”


    “到时候这秘方可就不是你一家的独门秘方了!”他用充满威胁的口吻说道。


    柳其昌整理腰带的手一顿,危险的眯了眯眼,王卓的话加上宿醉之后的头痛,刺得他太阳穴一鼓一鼓。


    “行啊,你去吧。”他的话语说不出来的阴森。


    王卓感觉后脊一阵发凉,他无非是嫌弃十两银子太少了,想要柳其昌再给他多加一点,但是狠话已经说出口了,他只好气鼓鼓的转身向后走去。


    还没走出一步,王卓突然感觉脖子上一紧,疼痛和窒息之感随之而来。


    “唔!唔唔!唔唔唔!”


    他剧烈的挣扎了起来,连带着身后的人一起跌倒在地上。但是没有任何用,他挣扎的越厉害,背后的人就越狠上一分。


    王卓胡乱挥舞着双臂,乱蹬着双腿,眼神中透露着绝望与后悔。这一刻他是真的后悔了,但是一切都晚了


    锦带中的人很快就没有了力气,双手无力的滑落。


    回过神来的柳其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敢去看地上脸色胀紫、眼球爆出的王卓。


    他他刚刚杀人了!


    “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太贪了。”


    都是王卓的话提醒了他,现在不只是他手上有秘方,王卓也有,他随时可以先他一步,把秘方卖给别人,所以他只能先下手为强。


    他颤抖着手,将腰带慢慢抽了回来,准备重新系回自己的腰上。


    突然门口传来轻微的动静。


    “谁!”


    他捏着腰带冲了出去。


    “啊啊啊!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什么都没看到!”


    一个穿着学徒衣服的人趴在地上似乎是想逃走的时候被绊了一跤,他双手双脚并用的向后爬去。


    这会儿是杏安堂最忙的时候,大家都在大堂里忙碌,后院这里离大堂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他的大喊大叫根本没人听见。


    柳其昌捏着手中的腰带一步步的向他走去,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狰狞的血丝。


    李品似乎也发现了这句话没什么效果,于是换了句话大喊道:“别杀我!我能帮你!”


    他的这句话总算有了些用,柳其昌眼中的红血丝稍微褪去了一些,他的脚步在李品的面前停了下来。


    手背上传来一阵阵的刺痛,他低头看了一眼,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背上被抓出了一道道的血痕,而他却完全不觉得痛。


    “好,那就留你一命。”


    一刻钟之后。


    李品吃力的搬着王卓的尸体,来到了后院的一处枯井边。


    他将尸体放到井口的位置,双手合十冲着王卓的方向拜了拜。口中念念有词道:“王卓啊,王卓,不是我杀的你,你可千万不能来找我啊!”


    说完就将王卓的尸体推了下去。


    井底传来咚的一声。


    ————————


    门扉上传来咚咚两声。


    “都说了我不想见!”门内传来女子不耐烦的声音。


    “想见你的人是我。”赵明笙轻声说道。


    屋内寂静的片刻,门突然被打开。


    柳莺莺的脸上蒙着厚厚的面纱,但是也难掩其清丽之色。


    看到眼前的“小公子”,她不可思议的瞪圆了眼睛,“真的是你!你怎么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打从门外的人一开口,柳莺莺就听出了这个声音,正是那天在药铺扶过她的那位少女。


    “快进来说话。”


    她一把牵过少女的手,将她拉入了房中。这里人来人往,人多眼杂的,她怕让哪个不长眼的家伙瞧见了出去多嘴。


    烟妈妈看着紧闭的房门,抛了抛手中沉甸甸的银子,笑呵呵的走了。


    这柳莺莺还真是个招财树,脸都受伤了还能给她赚钱!


    “你怎么来了?”柳莺莺心底有些雀跃,她按捺着问道。


    “听说你的脸受伤了,我特意为你制作了一盒祛疤的药膏,你试试看管不管用。”


    赵明笙将她制作的药膏放在了桌面上。


    柳莺莺抿着唇,眼底氤氲着雾气。自从她母亲去世以后,这还是第一个对她如此好的人。


    但是她不能收这份礼。


    芊芊细指将桌面上的药膏推了回去。


    “谢谢你,但是我不想用。”


    第68章


    柳莺莺抬手解开脸上厚重的面纱,右侧脸颊上一道狰狞的伤疤露了出来,新长出来的肉泛着粉色,看得赵明笙心头一惊。


    她倒像是已经习惯了,大方一笑:“很丑对吧。”


    赵明笙仔细地观察了柳莺莺的伤势后她保证道:“这疤不难去,要是你肯用这药膏,这伤疤不出一个月就能好。”


    她纤细的手指抚上右侧的伤疤,慢慢摩挲着。“其实本来伤口并不深,是我故意涂了粉,伤口久久不能愈合,才会落下这疤来。”


    赵明笙有些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柳莺莺自己故意留疤的?


    她刚想问为什么却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一个这么爱美的女子不惜毁掉自己的容颜。


    柳莺莺看出她眼中的疑惑,满不在乎的将自己的伤疤一点点揭开来,“八岁那年,母亲患病去世,我那酒鬼父亲转手就把我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又把我卖给了烟柳阁,一开始是当了三年的小丫鬟,服侍烟柳阁上一任的头牌。”


    她眯了眯眼仿佛在回忆着什么,“她是个很温柔的人,但也是个可怜人,爱上谁不好,偏偏爱上个穷酸书生,我们都劝她穷书生有哪里好,将来又哪里来的银子帮她赎身,可她却不听劝,一心只在那书生身上。”


    “他们准备私奔的那晚被人发现了,双双被抓了回来。”


    “那后来呢?”赵明笙听的入迷了,忍不住发问道。


    柳莺莺垂下眼帘,掩住眸中的嘲讽:“她被被活生生打死了,那书生却回到书院继续上学。”


    爱之一字,真叫人琢磨不透。


    她语气平淡,眉眼却流露出一丝悲伤。


    “再后来,经过三年的调教,我接替她成了这烟柳阁的头牌。”她自嘲的笑了笑,“算起来我当这头牌也有三年的光景了。”


    “这三年又三年,我是真的累了。”她低着头,鬓角有一缕发丝滑落,语气里说不出的疲倦。“所以我才故意用粉让脸上的疤留了下来,有着这道疤在,我好歹能喘息一会儿”


    赵明笙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了,只好用自己的小手将她的冰凉的指尖捂在手心里,企图去温暖。


    感受到指尖的温暖,柳莺莺微愣了一瞬,她喃喃道:


    “你不该来这里。我已经深陷泥沼,就是烂在地里的一块泥,而你”而你却是那洁白无暇的美玉,不该和我这样的烂泥有所牵扯,免得沾上污渍。


    她的话还没说完,眼前的少女猛地站了起来。


    她不得不抬头看向她,抬头的瞬间对上一双清澈又明亮的眸子,里面没有半分嫌弃与厌恶之情。


    赵明笙望进她的眼低最深处,在那漆黑一片里有一个满身伤痕的小人,她快要被四周的黑暗堙灭,但是她多渴望那一点点光明,


    少女扬起温柔至极的笑容,目光中充满了坚定,她一字一句道:“你不是烂泥,这些桎梏着你的才是烂泥。”


    赵明笙看的出来,她虽然身处泥沼却任然在努力向上生长,蝼蚁尚且偷生,她也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赵明笙轻轻抚上她右侧的那道伤疤,“你不能用别人的错误去惩罚自己,想不想,换一种生活。”


    少女的声音温温柔柔,柳莺莺听着听着就落下泪来,一滴晶莹的泪珠滑落至腮边。


    这九年里,她也曾反抗过,最后却在鞭子的抽打下屈服,她曾绝望过,可现在她又看到了希望。


    “好。”


    她愿意再试一试,哪怕粉身碎骨,她也要挣脱这些桎梏。


    要想脱离这里,第一步那便是赎身。


    柳莺莺一想到这个,眉眼又染上一些郁色。


    “一开始烟妈妈给我说赎身钱只要一千两银子就够了。”


    赵明笙摸着袖中的银票面露喜色,她这里刚好有一千两啊!可还没等她高兴太久,柳莺莺又道:


    “等我攒够了一千两银子,拿着银子去向她赎身的时候,她却又说要一万两才行。”


    赵明笙:!!!这直接翻了十倍啊!


    这烟妈妈怎么不去抢!要知道当初人贩子把柳莺莺卖给烟柳阁的时候也不过是卖了五十两银子!这些年,她给烟柳阁赚得没有千倍也有百倍了!


    “没关系,直接拿银子赎身这个法子不通,我们可以再想想别的方法!”赵明笙安慰着她。


    要不是她那天在路边听到那群人的闲言碎语,她和柳莺莺也许就不会再有交集。


    想到这里,她忽然眼前灵光一闪,她欢喜道:“我有办法了!”


    赵明笙凑到柳莺莺耳边,两个人压低了声音,在房间里嘀哩咕噜了半天,最后终于想出来了一个可以摆脱烟柳阁的好办法。


    只是这个计划不能立刻实施,得再过几天。


    “这个法子是我能想到最好的了,只是可能会让你再委屈一阵了。”赵明笙说。


    柳莺莺倒是不在乎这些,进入烟柳阁的这些年,她受得委屈还少吗?


    和那些比起来,赵明笙这个法子里的委屈真的不算什么。


    她果断地答应了,“就这样办吧,这点委屈我受的住。”


    临走前赵明笙有些不放心,担心这几天里会有什么变故,倒是柳莺莺反过来安慰她,“你放心好了,顾及着我脸上的伤,烟妈妈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赵明笙这才出了烟柳阁,准备去开始她们的计划。


    刚踏出烟柳阁的大门,正好在不远处看到了正在闲逛的黄悦心和她身边的丫鬟。


    她正驻足在一处首饰摊子上,翻看着摊位上的首饰,时不时拿起一支钗环,在自己的发髻上比划一番。


    赵明笙还准备找个时间再去找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们,于是她开心的走上前准备打个招呼,刚一靠近就被她身侧的丫鬟有意无意的拦了下来。


    “公子自重!”丫鬟忠心耿耿的护在黄悦心的身前,一脸戒备地看着眼前欲上前搭讪的“小公子”。


    赵明笙突然被拦了下来她还有些纳闷,她瞅见面色不善的丫鬟,再低头看见自己一身男子装束忽然就反应过来了,她们怕是误会了什么。


    她忽然起了玩心,手中折扇一折,故意压低了声音,故作风流道:“小娘子看着面生,怕不是青康镇的人吧?不妨我来做东,带小娘子去逛一逛?”


    黄悦心还是第一次在大街上这样被搭讪,羞得她匆匆一瞥,只觉得对面的人看上去有些眼熟,但是她没有多想就赶紧躲在了丫鬟的身后。


    要是她再仔细看上一眼,就会发现,这不是她心心念念的小姐妹吗!


    “公子自重!”丫鬟忠心耿耿的护在黄悦心的身前,一脸戒备地看着眼前欲上前搭讪的“小公子”。


    她刚刚可是看到了,这个小公子可是从前面的那座楼里走出来的。她虽然不知道那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是单从那些站在门口花枝招展香肩半露的女子她就猜到了这一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而从那个地方出来‘小公子’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好公子,虽然他长得白白净净,十分俊俏。


    赵明笙决定还是不捉弄她们了,正准备恢复自己原来的声音,亮明身份,忽然一旁传来一道男声。


    “这位兄台,何必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失礼。孔子曾说过发乎情止于礼乃君子之礼,不止于礼,止乎于心这才算得上是举止得当。”男声一口气滔滔不绝,“兄台你现在可知道君子之礼该当如何了?”


    “知道了,可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赵明笙回过头浅笑嫣然,“哥哥。”


    “妹妹?!”


    “赵妹妹?!”


    听见少女的音色,赵清越和黄悦心震惊之下异口同声道,两个人惊得瞪圆了眼睛。


    赵清越来这边的铺子买纸墨,刚买完出来就看见两个女子被一个身穿紫袍的公子堵住搭讪。他记得那其中一人还是上次在衙门有过一面之缘的妹妹朋友。


    他连忙赶了过来想替她们解围,但是现在


    “你怎么穿成这样?”看着一身男子装束的妹妹,赵清越十分不解,刚刚看看背影他完全没有认出来。


    如果不是少女用本音开口了,黄悦心也完全没认出来,不过她是过于羞涩根本没敢抬头好好看。


    “哈哈衣服不小心弄脏了,就换了一身。”赵明笙肯定不能告诉哥哥自己刚从烟柳阁逛了一圈的事,于是她打着哈哈道。


    赵清越微微眯了眯眼,衣服脏了,为什么要换男装?这其中一定有问题。但是眼下不是盘问的好时机,等晚上回去他会好好问清楚。


    他转身向那两位小娘子行了一礼,“抱歉,舍妹顽皮,惊扰二位了。”


    黄悦心连忙摆手,脸颊微红:“没有没有,赵妹妹只是同我们开个小玩笑罢了,公子不必道歉。”


    “你们都没认出来,看来我扮得还挺成功的嘛!”赵明笙笑着说道,正准备顺手挽上了黄悦心的手臂,却在赵清越的目光中,讪讪放下了手。


    “既然你现在扮成了男子装束,就不能在大街和别的小娘子拉拉扯扯,免得坏了别人的名声。”赵清越板着脸道。


    “知道啦!哥哥这会儿忙吗?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吃个饭?”赵明笙瞅了眼日头,这会儿已经接近正午了,她腹中也传来了些许的饥饿感。“黄姐姐也还没吃午饭吧,不如和我们一起?”


    黄悦心点点头,“好啊。”


    “不忙,想吃什么我来请客吧。”赵清越看着乖乖巧巧的妹妹,忍不住笑道。


    “八仙楼!”她一直听别人说这家好吃,可她还没尝过。


    赵清越无奈的笑笑,看来这是准备好好宰他一顿了,但是他不宠谁宠?


    “好。”


    没人发现。


    黄悦心看着赵家哥哥俊朗脸上宠溺的笑容,脸越发的红了。


    第69章


    作为青康镇上最大的酒楼,接近正午,食客都涌了进来,八仙楼里这会自然也是热闹非凡。


    赵明笙她们到的时候,正是八仙楼最热闹的时候。


    “小二,还有包间吗?”在纷杂的环境中,赵清越略提高声音问道。


    店小二笑着迎了上来,面带歉意道:“不好意思,二楼的包厢都已经满了,还剩下大厅的几桌您几位坐哪?”


    赵清越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剩下的位置没有靠窗也没有稍微隐蔽一些的了,所以他没有直接回复小二,而是转过头询问道:


    “只剩下大厅的位置了,你们要是介意的话,我们就换别家。”


    赵明笙摇了摇头,现在她一身男装,方便的很,她看向黄悦心,就是不知道她方不方便。


    “家父在外经商,我也时常随之一同前往。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大厅也坐得。”黄悦心笑着说道。


    最后赵明笙拍案,“那我们就坐大厅好了。”


    此时就剩下几张位置都差不多的桌子还空着,他们随意挑选了一张,刚一落座,之前的小二就满脸笑容地凑了过来,热情的招呼起来。


    “几位客官吃点什么?”


    赵明笙和黄悦心都没有吃过八仙楼的菜,自然是不知道什么好吃,齐齐地看向了赵清越。


    在询问过大家的忌口和喜好之后,点菜的重担就落在了赵清越的身上,他略微思考后道:“两拌锦荔枝,芙蓉豆腐、蜜汁鲥鱼、白芷醇鸡各来一份、主食要一份八仙素面。”


    店小二熟稔地记下,又热情地推荐道:


    “几位喝点什么,我们这新到了春酿梅子酒,清甜可口不醉人,几位若是不喝酒,我们这的莲心茶也很不错,用古井冷水冲泡,夏日里饮用最是解暑。”


    其实赵明笙倒是对他口中的梅子酒很感兴趣,但是有赵清越在一旁,根本不会给她一尝的机会。


    “那就莲心茶吧,我们就点这么多了,谢谢。”


    “好嘞,客官稍等,你们的菜马上就上。”


    茶水先被端了上来。


    赵清越执起茶壶,清透的茶色徐徐注入碗底,飘出淡淡的茶香,他将倒好的茶杯轻轻推至黄悦心的面前,


    看着被轻轻推至自己的面前的茶杯,黄悦心脸上刚下去的温度又上来了。


    “啊,是给我的吗?”


    话一出口,她才发觉自己问的有些傻,都摆在她面前了,还能是给谁的。


    “嗯。”


    赵清越微笑着应了声,又倒了一杯递给赵明笙。


    赵明笙很自然的接过,甜甜的说了句:“谢谢哥哥。”


    黄悦心也跟着细弱蚊呐地说了句谢谢,她捧着微凉的茶杯,指尖却有些滚烫。


    赵家哥哥还真是个温柔的人啊


    微凉的茶水,入口时带着淡淡的清香,在舌尖品尝到微苦之后是清甜的回甘,一同莲子的口感。


    没过一会儿,菜品也陆续上来了。


    “这是芙蓉豆腐。”


    经过大火的炙蒸,刚端上来的芙蓉豆腐表面还氤氲着雾气,豆腐趁热时候的口感最为细腻,所以赵明笙选择先尝了一勺芙蓉豆腐。


    轻轻吹散表面的热气,白嫩的豆腐配上鲜嫩的虾仁,一口下去里面是微微有些烫但是舌尖可以接受的温度,还不待细嚼就滑下了肚,豆腐中夹杂的青翠色豌豆也在大火的蒸煮下变得软烂,豌豆的气息和豆腐的气息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鲜、香、滑!


    没有丝毫的豆腥之气。


    其味道之鲜的秘诀除了虾仁,淋在上面的芡汁也很关键。


    赵明笙一口就尝出,这道芙蓉豆腐之所以这么鲜,是因为和寻常的芡汁不同,这里面还加入了晒干后虾头磨成的粉,用虾粉代替了食盐,鲜度提升的不止一点点。


    黄悦心爱吃鱼,又爱吃甜,这道蜜汁鲥鱼就十分合她的胃口。


    鲥鱼因其肉质鲜美,素来有长江三鲜的名号,而七八月份又是鲥鱼最为肥美的时候。一扎长的鲥鱼,看着个头不大,但是鱼腹上的肉却有一指来厚,而刺也很少,多是一些大刺,吃起来也很方便。


    虽然说原汁原味的鲥鱼就很好吃,但是裹上酱汁炙烤出来的鲥鱼风味只增不减,更难能可贵的是炙烤不仅仅是剔除了水分,更加提升了鱼肉的鲜度。


    炙烤出来的鱼肉紧实又有嚼劲,一口下去酱汁四溢,黄悦心吃的一本满足,像一只足餍的小喵咪,幸福的眯起眼睛。


    最令人眼前一亮的,是那道两拌锦荔枝。白底瓷盘上摆放着一半绿果一半红果。


    绿的瞧着像苦瓜,红的外表也长得像苦瓜,但是赵明笙却没有见过红色的苦瓜。


    “这红色的果子是什么啊?”她问道。


    “这果子叫锦荔枝,虽然它外表和荔枝也有些相似,但却不是妃子笑。”赵清越娓娓道来,“它还叫叫赖葡萄,是野苦瓜的一种。但是和苦瓜不同,苦瓜吃的是皮儿,锦荔枝吃的是里面的红壤。苦瓜是苦的,它是甜的。”


    黄悦心喜甜,不喜苦,她向来不喜欢苦瓜这种东西,一听说这是苦瓜,她眉头先皱了起来,仿佛已经尝到了苦瓜的苦涩。


    但是赵清越说这果子是甜的,她便鼓足勇气下箸尝了一口。


    晶莹剔透的红色果肉,像一颗上好的红宝石,红的透光,有点像她父亲从西域带回来的番石榴,但是锦荔枝的果肉要比番石榴的大许多。


    果肉的皮也要比石榴还要软上许多,上下嘴唇那么一抿就成了汁水化在口中。


    黄悦心的心里也只剩下了一个字,甜。甜滋滋的味道充斥了整个口腔,一直甜到了心里。


    而和锦荔枝同盘摆放的苦瓜看起来就不太受人待见了。半盘子的锦荔枝都快被两个小娘子消灭完了,一旁的苦瓜还无人问津。


    见大家都不朝苦瓜下筷,赵清越眉头微皱:“夏季多燥热,苦瓜可以清热降燥,多吃一些对身体也好。”


    说完他起了个表率,夹了一大筷子苦瓜,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


    看得黄悦心目露钦佩之光,平时最不喜苦的她也夹起一小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咽下,就是这样她还是被苦的不行。


    看着苦成一张包子脸的黄悦心,赵清越不禁觉得十分可爱,轻轻笑了出来。


    看着赵家哥哥玉面含笑的模样,她忽然觉得苦瓜也不是很苦了。


    这时候,最后一道白芷炖鸡也端了上来,鸡汤呈乳白色,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看上去卖相不错。


    但是赵明笙只尝了一口,秀眉就轻轻皱了起来。


    她味觉嗅觉都格外灵敏,旁人尝不出来的,她只一口就发现这白芷炖鸡的味道不对。


    炖鸡的时候加入白芷后可以使得鸡肉更加鲜嫩,也能将鸡肉中的腥味去了。


    但是这碗鸡汤中的腥味,只去了十分之七,还余下三分,有了这三分腥味,这锅鸡汤算是毁了!


    赵明笙伸手按住黄悦心准备盛汤的碗,冲她微微摇了摇头。


    之前问大家有无忌口的时候,她记得黄悦心说自己不喜腥膻,所以赵清越才特意点了这道没有腥膻味的白芷炖鸡,但是眼下这鸡汤她是喝不得了。


    她挥手招来小二,吩咐道:“把这鸡汤撤下去吧。”


    店小二看着满满当当的一锅鸡汤有些不解,来他家吃饭的客人,哪回不是将盘中的菜吃的只剩汤底,他还是第一次见这种文分不动就撤了的。


    “请问客官,这鸡汤是有什么问题吗?”


    “味道有些不好,你让你家主厨好好尝一尝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虽然带着满满的疑惑,但是他还是依照客人的吩咐,将鸡汤端了下去。


    后厨里,一派热火朝天。


    店小二找到主厨,将客人的话原封不动的带给了他。


    主厨郝大厨粗壮有力的手臂,掂起沉甸甸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大锅的大锅,上下翻炒着。


    听到小二的话,他抬手擦去额上的汗珠,有些不可置信道:


    “你说什么!?有客人把菜退了,还说味道不好?”


    他在八仙楼干了这么多年,从一个小学徒干到主厨的位置,但是他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他倒是要看看是不是这客人故意找茬!


    “你把菜拿过来我尝尝看。”


    小二连忙将手中的鸡汤给他端了过去。


    郝大厨低头尝了一口,沉默许久之后,一口呸了出来。


    “这白芷炖鸡他娘的是谁做的?!”


    作为一个好的厨子,灵敏的嗅觉和味觉必不可少,所以他也尝出了其中的不对,确实有一股腥味儿。


    身为八仙楼主厨的他,除了一些做法比较难的菜肴以外,其余类似这种白芷炖鸡,只要掌握好配方的比例和火候就能成功做出的菜,则是交给其他的厨师去做。


    郝厨子脾气向来火爆,他这一发火,后厨里顿时安静下来,众人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惹火上身,只余下柴火烧的劈里啪啦的声音。


    一片寂静中,一个年轻的厨子战战兢兢的站了出来。


    “我我做的。”


    他负责配置炖鸡的调料和火候,今天的白芷炖鸡都是他做的。


    “你来尝。”郝厨子沉着个脸把碗推到他的面前。


    年轻厨子颤巍巍的喝了一口鸡汤。


    这不是和平时的味道一样吗,没什么不对啊?


    这白芷炖鸡该放多少配料,该用什么样的火候炖多长时间,这些菜谱上都有记载,他一向是按照记载来做的,这么久了没出过岔子。


    见他根本没有尝出来不对,郝厨子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他又点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齐名,你过来尝尝。”


    后厨里出了这么大的事,郝厨子发了这么大的火,后厨的人早都无心做事,一个个都停下了手中的活看热闹不嫌事大。


    唯独在角落里的一个年轻人不吭不响,继续干着自己手中的活,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这才放下


    被点到名的青年这才放下手中的活,乖顺的走了过去。


    齐名先是尝了尝鸡汤,又尝了点鸡肉,耿直道:


    “味道确实不太对。”


    第70章


    一开始做这道菜的那个厨子有些愤愤不平,连他都尝不出来,凭什么这个小学徒空口白牙就敢大言*不惭的说他做的不对。


    他气急败坏道:“那你倒是说说哪里不对。”


    齐名其实也不过是刚来八仙楼一个月的小学徒,每日里干的就是一些洗菜切菜洗碗的活,但是他为人踏实肯干,又聪明好学。


    要想做好一道菜食材的搭配是关键,所以让他们这些小学徒先从洗菜切菜做起,也是为了锻炼他们。


    而齐名则是学徒中最用心的一个,别人在偷懒的时候他在认真学习,别人休息的时候,他还在学,不出一个月,他就已经将大部分食材的习性了解的七七八八了。


    这些都被郝大厨看在眼里。


    此刻,他这些日子学习的这些刚好派上了用场,齐名看着碗中的鸡肉思考片刻后道:“土鸡的肉质鲜美,所以用来炖汤最好不过,但是土鸡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腥气比较大。”


    “如果是爆炒,那加入料酒八角等香料自然就可以去除这股腥味,但是炖汤却不行,浓厚的香料味会破坏鸡汤原本的鲜美,所以我们的鸡汤中才选择加入白芷,最多再放入一些花椒。”


    “没错,我放了白芷啊!”那人用汤勺从鸡汤里捞了一块切碎的白芷上来,就差把证据甩在齐名的脸上了。


    然而下一秒,他的‘证据’就顺手被齐名拿起来,吃掉了


    尝了味道齐名心中就更加笃定,他低声道:“果然,问题就出在白芷上。”


    正常的新鲜白芷味道应该是入口时微苦,咀嚼上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有回甘。但是口中的白芷咀嚼起来却带着些酸涩,是陈年白芷才会有的味道。而陈年白芷的药性自然是不如新鲜白芷,去腥的能力自然也就弱上一些。


    郝大厨向齐名投去赞许的目光,转过头眼神严厉地看向那个青年厨子,一脸严肃的问道:“这些白芷是怎么回事?”


    青年厨子的额头上落下一滴冷汗,“我这”


    看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个所以然,郝厨子有些不耐烦道:“你要是不说,我们就报官,你到时候留着去县衙上说!”


    “别别别,我说、我说!”在郝厨子铜铃一般眼睛的怒视下,他只好一五一十的说了。


    原来他弟弟前段时间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批低价陈年白芷,他正好管做白芷炖鸡这道菜,便起了心思。


    经过试验他发现,这种劣质白芷炖出来的鸡汤和以前也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就大着胆子偷偷和后厨里新鲜的白芷换了,又把换出来的白芷偷偷拿去卖了个好价钱。


    他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会在今天出了纰漏!


    坦白完这些他整个人都蔫了下去,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不能在八仙楼再呆下去了。


    果然,听完他的话,郝大厨发觉这不是小事,立马喊来了掌柜。


    匆匆赶来的掌柜听闻了这件事吓出一头冷汗,八仙楼这么多年的名声差一点就要毁在这个人的手里了,要不是今天有客人发现味道不对,谁知道这陈年白芷有没有害,万一以后哪天客人吃坏肚子了呢!


    他当即决定辞退了这个品行不端的人,至于那些卖白芷得来的银子自然也得悉数奉还,还完了银子,看在这么多年相处的份上就不带他见官了。


    这个人一走,他原本的职位就空缺了出来。


    掌柜正愁该选谁来补上这个位置,就听郝大厨建议道:“齐名这小子天赋不错,不如就让他来接替,他不懂的地方我会教他的。”


    掌柜对郝大厨的眼光那是一百个放心,点头同意下来。


    “好,那就他了。”


    天上掉下个馅饼,砸在了齐名的头上,他愣了一下,然后用力的点了点头。


    “嗯!我会努力学的!”


    解决了自家后厨的问题,他又对前厅那边发起了愁。


    “前厅的那桌客人那里也得好好安抚一番,这确实是咱们菜没做好。”可不能因为一道菜,砸了自己几十年的招牌。


    郝大厨爽朗一笑,拍着胸脯道:“行这个包在我身上,那我就给他们做一道我最拿手的酒酿鸡!”


    酒酿鸡可是郝大厨的拿手菜,一听他要做这道菜,后厨里的人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围在他身边准备好好观摩一番。


    “都围过来干什么?客人点的菜都做好了?”


    他一个凌厉的眼神瞪过去,大家这才做鸟兽散了。


    他转头点了齐名的名字:“你去重新拿一只土鸡出来,另外准备一坛米酒。一会儿过来给我打下手。”


    这是允许他在一旁观看的意思,齐名连忙高兴地应了!


    “哎!”


    依旧热闹的大厅里,原本就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香味。忽然一股奇特的香味,以横扫之势快速弥漫至整个大厅,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这香味,似酒的醇香,又似美味佳肴的鲜香,一时间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什么菜啊?这么香!”


    “就是啊,以前怎么没闻到过?”


    “妈妈,好香啊!我也想吃!”


    食客们纷纷议论着。


    只有那八仙楼资深的食客,这时候自豪道:“我知道,这是郝大厨最拿手的酒酿鸡!”


    有人忍不住了,大喊一声:“小二,我们这桌也加道这个酒酿鸡!”


    小二连忙上前面带歉意道:“不好意思,因为菜品中用到的米酒,每个月只能酿出一坛,所以我们家每个月只能做一只酒酿鸡。客官要是想吃,下个月请早儿。”


    那人只好作罢,此时香味越来越浓,越来越靠近大厅,他们朝香味散发的地点看去,更让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居然是八仙楼的掌柜亲自来上菜了。


    整个青康镇,能拥有这种待遇的人不超过一只手的数。而那种人早就坐进了二层三层的包厢里,又岂会来大厅和他们挤在一起。


    于是他们更加好奇了,究竟是何许人也,能让掌柜亲自出面给他上菜。


    赵明笙自然也闻到了这股香味,她正想着是哪一桌点的菜,就见掌柜端着菜来到了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这、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没有点这道菜啊?”


    八仙楼掌柜温润一笑:“没搞错,客人你们之前退了一道白芷炖鸡。经过我们大厨的品尝,发现那确实是我们的问题,所以这道酒酿鸡算是我们的一点点补偿。”


    虽然赵明笙退掉白芷炖鸡的时候,并没有想要任何补偿,但是人家现在都已经端到面前了,她也不好拒绝。


    况且,盘中的鲜味,正一个劲的往他们鼻子里冲,引得人食欲大动。


    “那就谢谢了!”


    这位八仙楼掌柜的态度让赵明笙很有好感,所以她不介意再帮他一个小忙。


    之前那道白芷炖鸡问题出在白芷上,她猜想,应该是他们家的白芷这味调料出了些问题,于是赵明笙开口道:


    “我家里也种了一些白芷,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做笔交易。”


    他们家鸡汤本来味道就很好,如果加上高品质的白芷,那只会更加美味。


    八仙楼掌柜略微有些惊讶,没想到他一个普通的食客居然连是白芷的问题也尝了出来。


    正好他们现在也还没来得及采买白芷,白芷价钱高昂产量又比较稀少,他们一时间估计也买不好的白芷,眼前的客人愿意卖一些白芷给他们还真是解了燃眉之急,他正求之不得便一口答应下来。


    “好好好,客人要是愿意出售白芷,那可真是帮了大忙了。”掌柜脸上堆起客气的笑容,“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尽管来找我,我们到时候再细谈,现在就先不打扰几位用饭了。”


    说完,掌柜便礼貌的离开了。


    周围的食客见掌柜,虽然还在议论纷纷,可到底是美食当前,不一会儿他们就忘了这一茬,又开始大快朵颐了。


    食材的搭配讲究,清上加清,浓上加浓,这道酒酿鸡就属于浓上加浓。


    炖这道菜的时候不放一滴水,纯纯用米酒炖出来。米酒的醇香,与鸡肉的鲜香混杂在一起,使得这道菜醇上加醇,鲜上加鲜,米酒的甘甜充分化解了汤汁里的油腻,使得每一口都唇齿留香,不见丝毫腥膻味。


    这次赵明笙不再拦着黄悦心,给她盛了满满的一大碗。


    吃到最后,黄悦心和赵明笙的脸上都浮起两坨红晕,配上那略微迷糊的双眼,煞是可爱。


    两个小娘子吃的十分开心,唯余赵清越在一旁无奈的叹了口气,之前没点青梅酒就是怕她们吃醉了,可没想到这千防万防,最后还是让她们给吃醉了。


    好在米酒的度数并不高,炖在鸡汤里,带她们在街上逛了小半天,酒气就已经散去了大半。


    又逛了一会儿,黄富仁便差人来喊黄悦心回去,说是晚上另有饭局得提前准备。


    临分别前黄悦心不舍得拉着赵明笙的手。


    “我们俩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还没玩够怎么又要回去了。”


    黄富仁派来的小厮适时的开口道:“不知道赵家小娘子什么时候方便,我家老爷准备去你家拜访,顺便商量一下药材的事情。”


    “黄叔叔来就来,说什么拜访不拜访的,要来的那天提前知会一声就好。”赵明笙微笑道。


    黄悦心一听过几天又可以去找赵明笙玩了,这才高兴道:“那说好了,过几天我去找你玩啊!”


    “嗯,到时候我亲手给你做好吃的。”赵明笙笑着应下。


    送走了黄悦心,一直忍着没发问的赵清越这才开口:“说吧,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魔.蝎`小`说 M`o`x`i`e`x`s.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