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是, 覃家即将日落西山,在它彻底倒下之前,它就是一块无主的肥肉, 旁人吃得, 我吃不得?”
李暮歌完全没有隐瞒想法的意思,不过听了她的话后,颜士玉严肃的表情裂开了一条缝。
颜士玉笑道:“臣女以为, 殿下忘了覃家曾犯下的罪孽,要包庇他们呢, 没想到只是……”
只是虚惊一场,李暮歌完全是为了利用覃家罢了。
“覃家倒是一个好目标,他们没了皇嗣, 定然会全心支持殿下,前期为了赢得殿下欢心,想来会做安安分分做不少好事, 只是他们知道臣女与殿下往来密切, 不知会不会心生警惕?”
颜士玉转念一想,覃家确实是个很好的利用目标, 李暮歌不得宁家支持,有覃家在,她在家族势力上的短板就能被补齐。
颜士玉想到这儿, 有些愧疚, 又道:“殿下,都怪臣女无能,不能帮到殿下,还会给殿下拖后腿,实在是惭愧。”
颜家不光不会因为自己而全力支持十四公主, 覃家还会因为自己在十四公主身侧而担心十四公主与颜家早有合作。
眼见颜士玉要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绪中,李暮歌有些无奈。
颜士玉哪儿哪儿都好,就是生长环境太压抑,颜士珍像是一座大山压在她头上,导致她没有什么信心。
“不必担心,人人争抢得必定是好的,我身边若只有覃家人,覃家恐怕要踩到我头上去。”
李暮歌知晓人情冷暖,更明白人善被人欺的道理,覃家如果真选定她为扶持之人,定然是看重她身后空无一人,若是连颜士玉都不在她身边,覃家真要以为他们足以完全掌控她了。
颜士玉被李暮歌说的话逗笑了,“殿下真是直言快语。”
“话糙理不糙,皇宫到了。”
随着李暮歌的话音落下,马车停在了宫门前,颜士玉下车,回身扶着李暮歌站定后,冲李暮歌拱手一拜。
“明日臣女会来此等候殿下,与殿下一同去国子监。”
李暮歌微微颔首,道一声辛苦,转身往宫中去了。
等李暮歌到了春和宫,已经是晚上戌时末了,八点多不到九点的样子。
古人睡得早,李暮歌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没有手机的时代,回屋就打算洗漱睡觉,没成想刚摘下头饰,便有梧桐殿的人前来相请。
来人还是个熟人,正是锦绣。
“殿下,娘娘已经等候多时了。”锦绣催了一声。
李暮歌本来打算将头发梳好,现在良嫔那边着急,她干脆简单得将头发束在脑后,披散大半便出去了。
夜深,不知何时起了雾,甬道上宫灯的光被笼罩在雾气中,散开大片昏黄的光晕,提灯在前照路的宫人们衣袂轻飘,微风打在脸上,一层水汽。
李暮歌抬头看了一眼,乌云密布,星月尽暗。
还好梧桐殿就在春和宫旁边,走不了两步路,那略有些阴森恐怖的气氛,转瞬即逝。
入殿内,暖气扑面而来,火盆中炭火明灭,一室浮香。
茉莉花的香气在晚上闻着有些过浓,那点儿微不足道的困意被瞬间清除,李暮歌瞬间精神抖擞,她冲坐在上位的良嫔行了一礼,低声问安。
“儿见过母妃,问母妃安。”
“免礼,坐吧。”良嫔嘴角带笑,目光柔和,好像心情很不错。
“今日华景宫有丧事,十公主与十一皇子同时出葬,淑妃娘娘悲伤过度,回来便倒下了,陛下请太医院的院令等人一刻不离的守着,这才将淑妃娘娘救活过来。”
李暮歌刚坐下,良嫔便开口说了下今天的所见所闻。
夭折的皇嗣出葬,同辈不必前去,甚至同辈还得避着点儿,以免被冲撞。
这就是大公主和李暮歌都很清闲的原因。
“救活?淑妃娘娘的情况如此凶险吗?”
李暮歌没想到要用上这两个字,看来淑妃所受打击颇大。
良嫔似笑非笑地看了李暮歌一眼,言语间若有所指,“听说她抱着陛下哭了好一场,陛下到现在还没离开华景宫。”
“哦?政事堂的大人们终于愿意放过父皇了啊。”
李暮歌还记得之前政事堂总是有事找皇帝,皇帝想要追究十一皇子落水的真相,都没法继续查下去,最后糊里糊涂便结了案。
谁都没再提及十一皇子“推”她下水的过错,甚至还让淑妃为十一皇子停灵数日。
真奇怪,有利于淑妃的时候,政事堂就像是不存在,不利于淑妃的时候,政事堂有一堆国事需要皇帝处理。
“你这孩子,可真是促狭。”良嫔虚空点了点李暮歌,“政事堂的大人们都有孩子,岂会不懂陛下爱子之心,君臣互相体谅,此乃盛世明君贤臣。”
大庄明面上,确实可以称之为盛世,自盛天皇帝至今,一直保持上升的架势。
当今皇帝可称之为中兴之主,但古代社会,封建皇权统治下的人间,盛世又能维持几时?
李暮歌靠笑容隐藏了眼底的冷意,烈火烹油,光鲜只是表象,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才是真实。
“儿还小,没接触过朝政,不懂君臣相处之道,还请母妃莫要笑话儿。”
良嫔当然不会笑话李暮歌,她今日将李暮歌叫来,正是因为知道李暮歌不懂朝政,才想要“指点”她一番。
“你明日便要去国子监读书,国子监里的学子大多已有功名在身,再考过乡试和会试,便能入朝为官,你到国子监后,需得好生对待你的同窗们,不可依仗公主身份,欺负他们。”
“儿谨记母妃教诲。”
良嫔言下之意,就是在外不要拿公主身份当筏子,到处树立敌人,给她和宁家添麻烦。
良嫔见李暮歌态度端正,满意地点点头,接着说:“自盛天皇帝以来,皇室一直想从民间寻得更多贤臣名士辅佐君主,可惜千里马少有,多是庸碌无为之辈,国子监是世上良驹最多之地,你若是眼光独到,或许能寻得一二良臣。”
李暮歌点点头,明白了,国子监里哪个学子优秀,她就先过去跟人打好关系,反正不能跟人交恶,以免过后出个“千里马”成为她在朝堂上的敌人。
良嫔见李暮歌点头如捣蒜,满意极了,“你可比你六皇姐要让人省心多了,好了,没事儿就回去睡吧,明天记得早些起床。”
李暮歌感觉良嫔下一秒就要让她别迟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如果原身在的话,肯定会被良嫔这句话刺痛吧。
明明是她好不容易摆脱学校霸凌,打算去上学的日子,却非要提一句她比六皇姐省心,听话懂事的孩子,好像一直会被亏待。
李暮歌起身行了一礼后退下,好在她不是原身,良嫔任何反应都不会叫她难受。
“六皇姐自万寿宴后,可还入宫见过母妃?”
出了梧桐殿,李暮歌问等在外面的翠玉。
翠玉已经跟梧桐殿昔日关系比较好的姐妹们聊了不少话,交换了情报,她点点头,回道:“回殿下,六公主今日入宫见了良嫔娘娘,离宫不到半个时辰。”
今日因为宫里有丧事,宫门落锁时间比较晚。
“她来干什么?”
白天良嫔都在华景宫那边,六公主只能下午来,算上在路上的时间,六公主根本没法在梧桐殿待很久,时间非常赶。
所以是有什么急事,非要今天来不可。
“入内后,六公主屏退左右,无人知晓她与娘娘说了什么,只知她来时,神情阴沉,像是心情不佳。”
李暮歌突然想到了大公主府上的事,那些幕僚全被驸马带走了。
要说今日发生的变故,与六公主有一点儿关联的事情,也就这一件了。
李暮歌没再想下去,她手头没有任何指向李易曲的证据,想再多也不过是凭空想象,没有实证就永远无法落实她的想法。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李暮歌就起来了。
不过她起得不是很早,之所以没有天亮,是因为今天阴天,外头正在下雨。
濛濛细雨,并不会影响出行,李暮歌叫人安排了马车,一路往宫门而去,在宫外与颜士玉汇合,两人一同往国子监走。
国子监在外城,距离王公显贵们居住的朱雀大街要远上许多,出了朱雀大街,路边嘈杂声多了起来,来往的人也多了。
李暮歌撩起车帘看向路边,路边的小摊贩正在售卖各种吃食,此刻雨停了,晨光乍现。
光落在那些吃食上,还有路过的行人身上,也顺着李暮歌撩起的车帘落在她身上。
李暮歌只觉浑身一松,她好像终于走出了炼狱,走入了被烟火气笼罩的人间。
“蒸饼——新出笼的蒸饼!”
“热洛河!暖身养胃的羊汤!”
“胡麻饼,三文一个!”
叫卖声不绝于耳,街边坐着不少身着长袍的文人,还有一些长胡子的胡商,喝着面片汤,手里拿着馒头,一口接着一口吃。
大庄的吃食类似唐朝,面片汤叫馎饦,馒头叫蒸饼,街上常见的肉多是羊肉,少有猪肉,更没有牛肉。
“殿下,要不要买点儿吃食?”
颜士玉被空气中食物的香气勾得食指大动,这个提议一出,李暮歌立马点头。
两人下车买了份樱桃毕罗,类似于现代的烧麦,就是樱桃馅儿的。
樱桃价贵,但正当时节,大庄百姓和大唐百姓一样,特别喜欢吃樱桃,因此纵然非常贵,那摊子生意也很是不错,有不少身着华贵的郎君娘子来买。
李暮歌发现,那些郎君娘子大多都带着书袋,想来是附近学堂的学生。
此地距离国子监不算太远,李暮歌和颜士玉干脆拿着书袋下了车,步行去国子监。
这一条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李暮歌越走心情越好,到了国子监大门前,她脸上的笑容已经可以用“灿烂”来形容了。
国子监门前有不少马车停留,有好些学子如李暮歌两人一般,下车步行一段路程入内,如果还坐在马车里,很可能直接迟到了。
门口站着个身着浅绯色长袍的男子,对比他正五品上的品级,他的年纪很小看上去大概三十不到,长相俊美秀气,与良嫔有三分相似。
正是良嫔的幼弟,李暮歌的小舅——宁泽世。
宁泽世看见了身处人群之中的李暮歌,他最近一次看见李暮歌,是在陛下的万寿宴上,才过去没几日,他一眼便认出来了。
“臣见过十四殿下,殿下怎么走着过来了?”
“舅父免礼,今日我只是国子监的学生,哪儿有先生给学生行礼的道理,路口人多,怕迟到便步行过来了,舅父,这位是颜家六娘子,目前也在国子监读书。”
宁泽世是良嫔几个兄弟姊妹里最有出息的人,他读书很好,学问研究得透彻,深得皇帝喜欢,被点为国子博士。
国子博士,相当于现代大学学院院长了。
李暮歌没想到会是宁泽世出来亲自接待她,她以为对方随便派个人到门口就行了。
宁泽世则目光温和地看了两眼外甥女,随后对颜士玉点了点头,“颜家六娘子自幼颇有才名,入学国子监后更是深得助教喜爱,常听荀助教提起,今年不知颜六娘子可会下场一试?”
颜士玉没想到宁泽世是真知道她,甚至还能准确说出她先生的姓氏,她颇有些受宠若惊,赶忙道:“士玉才疏学浅,恐怕尚不足以入仕为官。”
“莫要妄自菲薄,颜六娘子与颜三娘子一般,自幼受教于颜老太傅,自是一等一的人才。”
宁泽世说起颜太傅的时候,语气热忱,李暮歌了然,看来宁泽世如大多数文人一样,对颜太傅十分崇拜。
往来的人不时将目光往宁泽世身上投,顺带着看见了李暮歌和颜士玉,他们中大部分人不认识李暮歌,但都认识颜士玉。
颜家的千金,亲姐姐是蝴蝶居士颜士珍,刚来国子监没两天,考试的时候,成绩十分优异,写出来的策论被直讲和助教们连番夸赞。
能被宁泽世与颜士玉同时陪伴接待,他们纵使不认识李暮歌,也猜得到李暮歌身份贵重。
宁泽世意识到周围人多眼杂,并不是个说话的地方,就将人引到了自己平日里备课的地方。
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很宽敞的书房,书架子上全都是书,满满当当,甚至有两层隔板都有点儿变形了,不得不加固两根支柱来支撑。
这年头的书是真的沉,因为除了纸做的书外,还有前朝遗留的竹简,重量非同一般。
“坐,我为你们煮杯茶汤。”
宁泽世兴致勃勃地去拿茶饼,李暮歌赶紧拦下他。
“不必了,一会儿我们要去上课,不好喝茶,舅父,今日我入学可要做些什么?”
比如填表走手续,交束脩又或者是祭拜孔庙。
李暮歌对这些一无所知,只能大概想到一些。
“不用,殿下是皇亲贵胄,一些事情没必要亲力亲为,自会有人安排好,一会儿你们要上课,确实不好喝茶,可惜今日父亲不在国子监内,殿下明日可要见见父亲?”
宁泽世口中的“父亲”,正是李暮歌外祖宁疏白。
“祖父不在吗?”
“恩,父亲被陛下叫去,要准备会试的事。”
盛天皇帝时,会试都是在初春开始,等到了当今陛下时期,每年会试都会晚上些许时日,因为要腾出时间准备皇帝的万寿宴。
现在万寿宴过去,会试自然要提上日程。
李暮歌和颜士玉对视一眼,看来今天没法做什么了,那就去老老实实上课吧。
李暮歌又跟宁泽世说了两句客套话,借着时间不早为理由,李暮歌带着颜士玉走了。
等从宁泽世的书房出来,颜士玉有些奇怪地皱了皱眉,她看了眼李暮歌,欲言又止。
李暮歌正在思考如何跟宁疏白套话,问问有关那位苗疆通译官的事情,心中略有些烦躁,颜士玉这么吞吞吐吐,叫她有些看不下去,当即说道:“有话就说。”
“宁家家风优良,听闻宁祭酒洁身自好,并无妾室,家中三儿两女皆是夫人所出,彼此之间关系极好。”
颜士玉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颜家世家大族,后宅都乱哄哄的,如宁家这般简单的家庭结构,她其实没接触过。
颜士玉和颜士珍为一母所出,她推己及人,认为良嫔和宁泽世的关系,应该如她与姐姐一般。
若她姐姐入宫,常年难以回家一趟,她见到外甥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姐姐的情况。
而不是说了一大堆,半句不提亲姐近况。
颜士玉不好意思直说,总有种戳人伤疤的心虚,她觉得自己说得清楚,李暮歌应该明白,谁知李暮歌满目迷茫,好似完全没懂颜士玉在说什么。
“宁家确实后宅很干净,所以怎么了?”
李暮歌是真不懂,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接触的家庭就是皇室,皇室的亲子关系,完全是真刀实枪对着干,关心?虚情假意的关心倒是有。
宁泽世别说不问良嫔近况了,宁泽世就算是想杀良嫔,李暮歌都不觉得奇怪。
毕竟她亲姐姐可能不止一次想要她的命了。
颜士玉眼见李暮歌是真不懂,只好再度开口,“宁博士他没有问过良嫔娘娘半句。”
“他没问吗?”
“没有。”
李暮歌见颜士玉回答得十分肯定,陷入了沉思,小说里有写过良嫔和宁家人的关系吗?
忘了,有关良嫔的剧情,大多是以六公主为视角展开,李暮歌回想起良嫔和宁家的关系,只记得良嫔造反,宁家九族都被良嫔拉到地府去了。
良嫔和宁家九族关系都不太好的样子。
“或许是忘了吧,又或者,是知道母妃在宫中安然无恙。再说了,母妃就算遇到困难,他一个国子博士,又能帮什么忙,问了也白问。”
宁疏白作为国子祭酒,尚且无力将手伸到皇帝后宫去,更别说一个国子博士,正五品上的品级听起来很厉害,可对于皇帝来说,也不过是个随时能够替换的小官。
颜士玉想说,就算什么都做不了,心里惦念着的人和事,总归是要开口问一问的。
“别管他了,过两日休沐你陪我出城一趟,之前大皇姐送了个庄子给我,我还没去看过。”
对宁家这些人,李暮歌并不在意,她只需知道,宁家大多数人支持六公主便可。
“是。”颜士玉应了一声,学堂到了。
入内后,两人与同窗们打了声招呼。
国子监和太学不太一样,国子监里的学子大多数不是长宁本地人,而是外地考上来的学子,有真材实料者居多,大家都很卷学习,不太会拿个人出身说事。
即便李暮歌是十四公主,也没有出现一大群人巴结她的情况。
李暮歌的公主身份在国子监还是很高的,也不会出现如太学里一般,她被人霸凌的情况,上一天课下来,李暮歌十分满意。
太有大学那个味道了,李暮歌宣布,今天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高兴的一天!
回归本职工作了属于,女大学生就应该在大学里上课!穿越后天天让她去搞阴谋诡计,杀人逃命的事情,这个世界实在是太颠了。
李暮歌以前上学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因为坐在教室里上课而由衷感到高兴。
可惜,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很快就放学了。
放学后,颜士玉跟几个相熟的学子去吃饭,李暮歌知道这是必要的应酬,古代人情社会,官场更是全靠名声和人情。
如果颜士玉不去各种社交场合扬名,以后她参加考试,主考官知道她是谁啊!根本不可能录取她!
李暮歌也是今天才知道,大庄的科举并不完善,答题时没有统一的字体要求,甚至都不糊名。
怪不得科举搞了十几年,依旧是世家占据朝堂大多数官职,不糊名的结果,就是主考官一看考生姓氏,便知这名考生能不能通过考试了。
李暮歌坐上回宫的马车,在马车上,掏出纸笔随意写着,记了下对科举目前制度的了解,还有针对一些弊端的改革。
等她有了封号,定然要迈入朝堂,进入朝堂之后,需得有实绩才能立足。
从科举入手是个好角度,李暮歌发现在国子监中,寒门学子占比并不大,这说明什么?说明世家掌权,不管是为长久计,还是为当前破局寻求角度,希望都在寒门学子身上。
她的未来,也在那群微末之人身上。
马车摇摇晃晃前行,突然停住。
“十四殿下,我家大殿下有请。”
是大公主府的人前来拦车,李暮歌微微蹙眉,比起之前蓉娘子客客气气上门,当街拦车的举动实在失礼。
李暮歌撩起前面的车帘,看了眼大公主府来人,是个年轻的男子,符合大公主审美的俊秀。
面上恭敬居多,举止间略有些焦急之意。
“调头去大公主府。”
听到李暮歌吩咐的车夫应了一声,老老实实调头。
请人的男子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样当街拦人,会被十四公主迁怒,引来一顿谩骂或殴打,没想到这位十四公主的脾气,倒是如传闻中一般温和。
大公主府距离宫门没多远,李暮歌没走多久便到了,拦人的男子就骑马跟在后头,见前头马车停下,他立即翻身下马,恭恭敬敬为李暮歌引路。
要不是车夫带了下马凳,他都要跪地上给李暮歌当凳子用了。
李暮歌见他这般殷勤,表情有些僵硬,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没见过如此殷勤备至的人。
“你只需引路便是,不必做其他。”
“是,谨遵殿下吩咐。”
男子弯着腰对李暮歌谄笑两声,乖乖在前引路,不再干多余的事情。
李暮歌知道古代是个弱肉强食,等级分明的世界,她也直面了森严制度下的身份尊卑,但她依旧没法完全适应,在现代时,她看见人卑躬屈膝地为她服务,都会觉得不自在,更不要说在古代。
还好大庄不是清朝那种动不动就磕头的地方,不然出门都得做好心理建设。
在大庄看见个大清的奴才,这可真是够奇怪的。
李暮歌没忍住,多看了那男子两眼,发现那男子和长宁的男子不太一样,走近就会发现对方虽面若好女,却身形高大威猛,身上估计都是肌肉。
能如此谄媚,一般非世家出身,能被养得孔武有力,定也不是平民出身,想来是家中从商吧。
“之前从未在大皇姐府上见你,你是大皇姐寻来的新幕僚?”
“回殿下话,不是,仆就是个武夫,家里跑镖的,来到长宁后看见了长宁的繁华,不想回家乡了,便在长宁寻个活计,幸得大公主府上管事青睐,便在大公主府上当个跑腿的。”
刚来大公主府没多久,规矩学得乱七八糟,心眼子也没有长久生活在权谋环境里的人多。
李暮歌听到跑镖二字,心下一动。
她很缺情报手段,之前大公主能轻松拿到西北军的消息,她却被困在皇宫那一亩三分地上当睁眼瞎时,她便想创建属于自己的情报传送机构了。
在古代这个没有高科技的时代,驿站是最稳定的情报来源,连官方的军报都是从驿站传达。
但驿站想要渗透进人手,实在是困难,没个三年五载的,绝对做不到。
退而求其次,便是押送物品,天南海北跑镖的镖局了。
古代大多数地方都没有经历过开发,鲜有人烟,荒郊野岭中容易藏着野兽,更有可能出现落草为寇的劫匪,出门危险系数特别大。
商贾做生意出远门,有时候都会跟着镖局行走,镖局是真的很让人有安全感,一听就觉得情报不会丢。
李暮歌有心想弄个镖局,便跟这位曾经的镖师说起话来。
镖师大多善谈,进了大公主府后,处处都是规矩,人人都让他小心开口,男子都快被憋死了,有个人让他多说两句话,他十分开心,李暮歌问什么他说什么。
他叫鲁明,家住北地,母亲是北地护山族,年前一场大雪过后,他父亲得了重病,撒手人寰,家里只剩下老母亲一人,还有年纪尚轻的妹妹了。
他长得高壮还真不是家境殷实,纯粹靠先天基因好,外加父亲是猎人,能吃足够的肉蛋奶。
据说北地护山族,男子一般身高六尺,女子最低也五尺有余。
男的一米九,女的最低一米七,好一个先天战斗民族啊!
李暮歌问他之后有没有想过,将家中亲眷接到长宁。
鲁明还在犹豫,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在长宁城立足。
李暮歌劝他道:“长宁城足够大,容得下任何心中有她的人,无论是海外胡商,还是北地遗民。”
前朝最后覆灭时,国都搬到了北地附近,大庄立国之初,四处战乱未平,太|祖便封了齐朝皇室最后一个子嗣为北王,封地正是北地。
所以大家都爱说,北地百姓是前朝遗民,因此北地的百姓到其他地方,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歧视与冷眼。
李暮歌是告诉鲁明,长宁不会排斥所谓的“北地遗民”,这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大都市,任何人,任何种族,都能在这一片土地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家。
鲁明果然动了心,他冲李暮歌行了一礼,感激不已,“多谢十四殿下,有殿下这一句话,仆便安心了,不日便递送信件到北地,请母亲与妹妹前来长宁。”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中厅,李暮歌跟鲁明说,日后若是有什么事,可以来寻她,她很乐意帮忙,乐得鲁明屈膝就想给她磕一个。
李暮歌忙道不必行此大礼,让鲁明忙去了。
从屋内出来的蓉娘见此场景,上前道:“奴见过十四殿下,府上这几日人手不足,新人不知礼数,还请殿下莫怪。”
“没事,本殿下还未见过北地百姓,没忍住多说了两句,不怪他失礼。不知大皇姐为何要此刻邀本殿下前来?”
“奴不知,还请殿下入内一叙。”
蓉娘怎会不知道,只是事情不能从她口中说给李暮歌听而已。
李暮歌也不多问,抬腿入内。
屋中,是大公主与颜士珍,还有大驸马。
三人围坐桌旁,听到门口有动静,一齐抬头看去,李暮歌进来就对上了三双美丽的大眼睛。
李暮歌脚下步伐一顿,这热情她有点儿受不了啊。
颜士珍率先移开目光,起身给李暮歌行了一礼,大驸马也跟着起身行礼。
李暮歌冲两人点头回礼,自己则拱手向大公主,“大皇姐,没想到今日姐夫也在。”
大驸马笑了笑,老老实实当他的花瓶。
“驸马若是得闲,不如去安排晚膳,今日我留十四妹在家中用膳。”大公主怕李暮歌因为大驸马而拘束,便让大驸马离开。
大驸马应了声是,便直接告退了。
等大驸马一走,李暮歌能明显感觉到颜士珍似乎松了口气,看来颜士珍不是很喜欢这位大驸马。
大公主神情一凛,抬手挥了挥,屋中奴婢们听话得后退离开了,屋内一时落针可闻。
刚刚点燃的烛火烛光晃动,人的影子在墙上张牙舞爪地挥舞着。
“十四殿下,请坐。”颜士珍让李暮歌坐到刚刚大驸马的位置上,也就是颜士珍对面,大公主左手第一个位置。
李暮歌也没谦让,直接坐下,她在这个角度,一下子就看清了大公主身前桌上摊开的东西。
“竹简?可是皇姐从工部得来的?”
能让大公主上心的事情,目前只有一件,那就是军械图相关。
大公主点点头,“看看吧,士珍,你与十四说说。”
李暮歌没想到大公主会直接对她开放所有线索,看来此次她救大公主一次,又献上了军械图,让大公主已经将她视作自己人了。
颜士珍应了一声是,接着用她那略有些气弱的声音缓缓道来。
“今晨,大殿下命臣到工部搜寻更多线索,工部侍郎崔明璋前来,崔明璋其人性情圆润,最擅左右逢源,在此期间,他百般阻隔,即便臣搬出大殿下,他依旧不肯让臣细查,依臣所见,他定是知晓内情之人。”
颜士珍以“臣”自称,让气氛好似一下子来到了朝堂之上,李暮歌跟着颜士珍的话开始思考,提前感受朝堂上的波诡云谲。
“此竹简,乃是臣在史馆找到的一份记载,上头所记,有关崔家。”
崔家是真的名门望族,真真切切的千年世家,而且是一千年来从未衰落过的世家名门。
与之相比,太子妃所在的杨家,荣阳母家凌家,还有覃家、宁家和颜家,如萤虫之光比之明月,微不足道。
经过大庄的两代皇帝想尽办法地打压大世家,崔家已有所收敛。
李暮歌是真不明白,一张军械图是怎么牵扯到崔家的?难不成荣阳和太子就那么有本事,甚至能够说服大世家为他们做事了?
大公主见李暮歌愁眉紧锁,连忙开口说道:“不必担忧,崔家还是一贯的明哲保身,并未参与此事,想来是那崔明璋自行所为,竹简上所记,是盛天皇帝时期崔家献上《明月山河图》一事。”
李暮歌不解,给皇帝送画而已,有什么好记在竹简上,甚至可能载入史册的?
颜士珍贴心解释,“《明月山河图》是齐朝至宝,齐朝数位帝王管崔家讨要,崔家从未松口赠予,但盛天皇帝却得到了此宝,这说明崔家向皇室服软了,如崔家一类世家大族,不会轻易改变家主决定,所以崔明璋无法代表崔家。”
好消息!崔明璋是自行行动,她们可以随便反击,不用担心惹了崔家这个庞然大物,给自己未来的政治生涯添麻烦。
坏消息,太子党已经发展到工部了,甚至有了侍郎级别的手下。
李暮歌明白过来后,并没有很高兴。
“他不惜暴露太子党的身份,也要瞒下军械图的秘密,看来这图是真的很重要,里面绝对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大公主说着,叹了口气,“可现在,又该继续往哪里查呢?”
秘密近在咫尺,却只能看不能用,大公主感觉这个秘密足以让太子党吃不了兜着走,太子和荣阳怎么就这么能藏!
李暮歌看了眼竹简,眼珠一转,新的办法出现。
“恭喜大皇姐,贺喜大皇姐!”
“十四,何喜之有?你可莫要卖关子,快说!”
大公主就差把一个“愁”字写在脸上了,真是喜不起来一点儿,她知道李暮歌是有办法了,催促她赶紧解释解释。
李暮歌指了指桌上竹简,“喜从此处来,之前我们谁都不知道那军械图究竟有没有秘密,一切其实只是猜测,纵使有九成把握,猜测终究也有可能是假的,现在崔明璋一拦,不正说明,军械图一定有秘密吗?这是一喜。”
“第二喜嘛,就是之前我们已经没有任何线索了,军械图没了,谁画得军械图,我们也很难找出那个人,崔明璋现在出面,是将他有关之人的身份摆在了明面上,只要查清楚他,线索不就来了吗?”
要不说大学生脑子就是快呢,李暮歌感觉自己脑子转得飞快。
崔明璋就是接下来的线索!
面对大公主和颜士珍陷入沉思的模样,李暮歌接着说:“崔氏乃是世家名门,崔明璋为工部侍郎,要前途有前途,要名望有名望,日后任何人上位,都会好生对待他,他为什么要成为太子的人?既然他能成为太子的人,那他是不是就可以成为我们的人呢?”
此话如雷灌顶,大公主和颜士珍瞬间精神了。
“十四说得没错,都怪我,最近事情太多,一看到那崔明璋为太子所用,便心慌了,没能想到这些。”大公主喜不自禁,她伸手握住李暮歌的手,上下晃了晃,语重心长地说道:“十四你年纪这么小,竟如此聪颖,将来到了朝堂上定会大放异彩,现在你年纪小,可得好好读书,养名养望,切莫如从前一般,藏在深宫之中,任由他人胡乱传你的谣言。”
李暮歌知道大公主是为她好,郑重点头,“大皇姐说得是,妹妹记住了。”
颜士珍在一旁,握拳轻咳两声,随后自责道:“大殿下,是臣办事不力,失职了。”
她是大殿下的幕僚,理应为大殿下分忧解难,没做到便是失职。
“士珍,别这么说,不如查崔明璋的事情便交给你,你好生查一查,查出来,升官加爵不在话下。”
大公主了解颜士珍,她知道怎么做才能安抚颜士珍。
果然,颜士珍一听说有任务,精神焕发,看不出一丝病态了。
李暮歌在一旁看着大公主御下,记住了一招“因人而异”。
第28章
解决了工部目前遇到的困难, 大公主心情大好,对李暮歌的态度比以往更加热情。
李暮歌猜测,大公主态度的转变里, 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 今日大公主看见了自己的聪明。
准确来说,是看见了李暮歌对政治超乎寻常的敏锐,发现了李暮歌的能力。
大公主是个惜才之人, 她能走到今日,不光靠着盛天皇帝留下的班底, 还有她本人的魅力,被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公主诚心对待,哪怕李暮歌也有意争夺那个位置, 都觉得尸体暖暖的。
用完晚膳,李暮歌回宫。
宫门前,翠玉已经等候多时, 她看见马车向宫门驶来, 悬着的心终于落下,等马车停下, 她连忙迎上前去,躬身道:“殿下回来了?”
李暮歌闻声掀开车帘一角,疑惑问道:“翠玉?你为何会在宫门?”
“事出有因, 殿下请先下车, 路上奴与殿下细说。”
到宫门口这一段路,出宫的时候可以乘坐马车,入宫便要下车步行,宫里乱七八糟的规矩是真多。
李暮歌心里念叨着,行动上十分听话地下了马车。
长长的甬道上, 只有两侧宫灯凝望着宫门,墙上的禁卫军身披甲胄来回行走,行动间带着肃杀之气。
翠玉提灯在前照明,跟随着李暮歌的几个宫人识相得拉开了距离,并未有偷听之举。
“殿下,今日梧桐殿中传来消息,锦绣出宫了。”
李暮歌让翠玉盯着锦绣,她想要揪出六公主,就不能光从一方面下手,定要双管齐下才行。
锦绣是摆在明面上的奸细,盯紧她肯定能有所收获。
果不其然,今日李暮歌就有收获了。
“哦?今日可是休沐日,锦绣回家探亲?”
宫女出宫算不上什么大事,小宫女自然是没有出宫的资格,但大宫女得嫔妃恩典,每个月出去一趟,以采购为名回家探亲,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些嫔妃定期让身边的宫女出宫,也是为了跟家中亲人递交书信联络,有些书信不能摆在明面上,只能用这种法子偷偷传递出去。
“明面上确实如此,但奴派人跟随她去了宁府,今日她的父母亲眷都没有当值,她到宁府是探得哪门子亲?而且,奴的人还打听到一件事。三年前,锦绣的兄嫂便相继离世了,只剩下老父母与一双弟妹,年前她弟弟好像是染了风寒,不幸也去了。”
真的假的?
李暮歌不是在质疑一个人会不会如此倒霉,她只是不敢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锦绣身上,锦绣之前在春和宫当差,好歹是公主身前的宫女,怎么可能连给亲眷看病的能力都没有。
像是看出李暮歌的不相信,翠玉点点头,强调了情报的真实性,“奴自宁府离开后已有十数载,对宁府之事不太清楚,好在家中亲人尚在,因此奴询问了家中亲友,亲友们都说此事是真的。”
事情是真的,但不一定是全部的内情。
李暮歌觉得还需进一步确定此事,连着几年死这么多人,锦绣还能安安稳稳在宫里当差?
那锦绣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李暮歌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不过还需求证,她跟翠玉说道:“白术与她有旧,或许你可以问问白术。”
翠玉还真不知道白术和锦绣有关系,她立马应下,将此事记在心里。
说话间,她们已经走完了那段守备森严的甬道,踩在了前往春和宫的新路上。
春和宫在这条路的尽头,梧桐殿在这条路中间位置,李暮歌回春和宫,日日都要路过梧桐殿。
在梧桐殿外,就能看见那高高的树,还有树上系着的红绸带,随风飘荡。
树上挂着几串灯笼,照着红绸翻飞的场景,美不胜收。
昨日下了雨,今天晚上倒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明月的光辉可以轻柔地洒在整片大地上。
“母妃的红绸树上,好像又多了些红绸。”李暮歌说着,看了眼梧桐殿上门上挂着的灯笼,不是红色,今夜皇帝没有来。
“良嫔娘娘这些年来心里苦闷,也就只有这红绸树能让娘娘有所寄托了。”
翠玉跟在良嫔身边很久,算是历经良嫔半生,她知道良嫔过得很苦,虽说她只是奴婢,但她也真的心疼良嫔,有时候,良嫔还不如她这个奴婢过得轻松自在。
李暮歌想起在国子监遇到的宁泽世了,“今日我在国子监遇到了舅父。”
“是小郎君吗?他可曾问起娘娘的事?”
一听到宁泽世有关的消息,翠玉神情变得跳脱了些,好像突然有了一点儿鲜活气息。
李暮歌摇摇头,“未曾。”
翠玉闻言,眸中难免失望,又问道:“奴失礼了,那不知小郎君待殿下态度如何?”
“和蔼仁慈,友善极了。”李暮歌能感受到宁泽世对她的爱护,那种热情里,带着些许不知该如何相处的无措,小心翼翼如对待珍珠玉宝。
“那便好,小郎君还是昔日的正人君子,他没有变过。”
“能跟我说一下,母妃和外祖他们有什么矛盾吗?”
李暮歌听出了翠玉口中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慨,心知其中必有缘由,与其自己猜,不如直接问知情人。
良嫔宁寄锦与宁家的是是非非,其实不算秘密,翠玉三言两语将过往二十多年的恩怨说了个清楚明白。
从孩子的名字能够看出父母的期望,“宁作锦中寄,不随俗世流”,这是李暮歌外祖宁疏白取名时的想法。
想来宁疏白是希望自己女儿远离世俗纷争,不要随波逐流。
可最后宁寄锦却入了宫,这天底下哪儿还有比皇宫更肮脏龌龊的地方。
宁寄锦彼时还年轻,才华傲人,她于诗会上结识了当时还未曾登基的皇帝李麒。
才子佳人的相遇,诗词往来间含情脉脉,俗套的故事开头,故事发展,以及故事结尾。
不必色衰而爱驰,帝王之爱哪能长久,宁寄锦当年不顾一切投身宫门,自以为自己能够成为帝王心头之人,却不想结局如此惨烈。
宁疏白恨女儿不争气,不听从家中父母劝说,执意入宫,早年间,父女之间矛盾重重,只是到底亲父女没有隔夜仇,后来已经和好。
只是宁家并非只宁疏白一家,宁疏白不通人情世故,宁家家主之位在良嫔大伯身上。
翠玉话说到此处时,李暮歌已经走入春和宫,翠玉没再说下去,李暮歌也没接着问,春和宫里人来人往,还不如路上清静。
洗漱睡觉,李暮歌躺在床上,罕见得做了个梦,梦中她回到了现代,又重新成为那个女大学生,那是一个午后,她从宿舍楼里走出去,手里还提着要去图书馆还得书。
书有些沉,让她半边肩膀有些酸痛,她刚走出宿舍楼,就听见有人在喊,让她快些躲开。
她抬起头的瞬间,脚下裂开无数裂缝,她坠入深渊之中,失重感让她从睡梦中一下子惊醒过来。
此刻还在深夜,外屋有匀称的呼吸声传来,是守夜的宫人,她们也睡着了。
李暮歌不知道现在几点,她有些口渴,失重带来的恐惧还在影响她的身体,那种恐惧刻入骨髓,她本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没想到一场噩梦就让她回忆起来了。
她在那几日经历得无数次死亡里,有一部分死亡已经找到了凶手,却还有几次死亡,什么都没有发现。
有一次,她登高临望之际,被人从高高的假山凉亭上推了下去,明明只有三五米的距离,却每一次都会失去力气,狠狠坠落,头砸在地上,很快失去呼吸死亡。
那不是普通的坠亡,李暮歌想,她一定是中了毒,所以才会手脚无力,不然但凡她能在空中挣扎一下,都不会被摔死,哪怕摔断胳膊摔断腿,也不会是活活摔死。
又是毒物,会是六公主吗?
不一定吧,李暮歌借着窗棂洒入的月光,呆呆望着床幔上的浮云图案,她想不明白,如果下毒者真的是六公主,原身究竟和对方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针对。
如果不是,那又会是谁呢?
“殿下,殿下?”
李暮歌醒来后的动静好像惊醒了外头值夜的宫人,对方撩起帘幔,小声唤了李暮歌两声,以此确定李暮歌是否有什么吩咐。
“几时了?”
“回殿下,此刻正值丑时三刻。”
李暮歌脑子里换算了一下,大概是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她这醒得实在是太早了。
这么早的时间,她什么都做不了,这会儿起床的话,白天一定会困成狗。
李暮歌闭上眼睛想要接着睡,梦中从高空坠落的痛苦又席卷而来,她烦躁地睁开眼睛,因为活过万寿宴而压下去的暴躁情绪,在心头翻滚。
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记得那些痛苦!
她明明已经查出了一个想要她命的人,却没法将对方杀了报仇,真是越想越不甘心!
荣阳、太子,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夺走他们的权力,让他们从此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呢?
李暮歌开始回忆小说内容。
《金庭风云》这本小说,是李暮歌的心头爱,她看过好几次,甚至在穿越之前她才刚完成三刷过。
如果不是重复地看,她哪里能记住那么多细节,她看过的小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能记住主角名字都算她记忆力极佳。
穿越之后,李暮歌不时就要重新回想一遍小说内容,在她刻意回忆下,小说的内容不说能倒背如流,至少也能烂熟于心。
小说中,大公主利用“十四公主”的死,让太子党无暇继续追究游隼的事情,最后她也算是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此局。
在万寿宴上吃了大亏的大公主,在脱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针对太子党发起进攻。
算算时间,大公主应该要有所动作了。
半夜的时间本应过得很慢,但在李暮歌高强度动脑之下,一转眼,外面就天亮了。
“殿下,该起床去国子监了。”
到了时辰,翠玉领着白术与茯苓前来,谁知一掀开床幔,对上了一双泛着青黑的眼睛。
“殿下!您这是……”翠玉惊呼出声。
李暮歌坐起身,摇摇晃晃了一阵,等她坐稳后,她伸手揉了揉胀痛的额头,“对,我昨天做贼去了。”
“啊?殿下您、您是还没睡醒吗?”
翠玉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这话确实不该是一个公主说出来的。
别问,问就是真的很后悔,李暮歌头脑风暴了大半夜,等她想明白后,天都亮了,她真觉得还不如去做贼呢。
李暮歌缓了好一阵才缓过劲来,她摇摇头,“没事,我清醒了,等下午小憩片刻恢复一下精神便好,梳洗吧,我要去上课了。”
她就是困死在路上,也绝对不能耽误上课!中式教育下的孩子,上课和考试就是第一位!
翠玉都被李暮歌这种坚强的心态感动了,热泪盈眶,差点儿没哭出来。
“你不会真的要哭吧?”李暮歌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翠玉满是泪水的眼睛,不敢相信。
翠玉是个泪点这么低的人啊!
“奴只是觉得,殿下是真的很想去国子监,若是老爷和小郎君知晓此事,定然会明白殿下一片孝心。”
原来是误会了,以为她是为了宁疏白和宁泽世,才会强撑着病体去国子监。
某个角度来说,这个想法很正确,不过李暮歌觉得翠玉所想的事情,和实际情况绝对是天差地别。
“希望外祖父和舅父能真的明白,本殿下一番心意。”
尽快给她想要的东西,别藏着掖着,让她绞尽脑汁去查。
“殿下放心吧,宁家人知恩图报,人品高洁,定不会让殿下失望。”
翠玉从宁家离开多年,却还是会为宁家说好话,可见宁家确实没什么恶人。
可人心易变,谁能保证一个人真的会一辈子不变呢?
李暮歌在现代看过一个十分简化的说法,那就是人体大部分细胞在七年内,会全部更新换代一次。
七年前和七年后,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即便神经细胞和心肌细胞等不变,那也没多少共同点了。
李暮歌坐在马车里,闭着眼睛靠在软塌上,想要补眠但大脑过于活跃,根本睡不着。
马车走出宫墙,到了外头开始小跑起来,有些颠簸,李暮歌更睡不着了,就这么一路到了国子监门前。
还是同昨日一般,李暮歌提前下了车,不行到国子监门口,不跟那群在门口堵车的人一起等着。
宁泽世站在门口,看见她的身影后,扬起一抹笑来,热情上前打招呼,还想帮她拿书袋。
“舅父,不用这样客气,书袋并不沉,十四拿得动。”
李暮歌不太习惯这种热情,拒绝了宁泽世的动作,主要是宁泽世还穿着一身官袍,国子监是他大本营,她在此处的身份就是个学生,院长给学生拿书包,就算是亲戚也让人觉得怪怪的。
宁泽世见李暮歌是真不喜欢他的帮忙,有些失望地收回手,“好,十四殿下当真是体恤下臣,性情温和体贴,没有一丝骄奢之气啊。”
李暮歌笑了两声,商业互夸了一下宁泽世,她这张嘴要是想哄人,那真是能将人哄得喜笑颜开,宁泽世此刻便笑得合不拢嘴了。
等舅侄二人步入国子监内,宁泽世提及有人要见李暮歌。
“父亲他得知殿下昨日入学,今天一早下了朝便回了国子监,此刻正在廨舍等你呢。”
国子监其实是个教育机构,其下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李暮歌现在是于国子学就读。
“最近马上要进行会试,外祖此刻肯定非常忙,没想到百忙之中,外祖愿意腾出时间来见我,舅父,此前我未曾与外祖私下见面,不知外祖脾气好不好?”
“你外祖人很好,很好相处,他早就想与十四殿下多说说话了,殿下不用担心。”
宁泽世认为宁疏白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反正他从小到大,从未见过宁疏白发脾气。
面对这位没有在小说剧情中出现过的宁祭酒,李暮歌是真的很忐忑,好在很快就见到了对方,李暮歌在看见老头的瞬间,完全明白了宁泽世所说的“很好相处”是什么意思。
六十多岁的老人家头发灰白,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头发丝都在官帽下服服帖帖地呆着,脸上皱纹颇多,略显老态,好在有一双十分明亮温和的眼睛,清澈得很,不似一般老人,眼珠昏黄。
他身形瘦弱,腰背挺直,看着人时会先带几分笑意,叫人如沐春风。
“父亲,十四殿下来了。”
宁泽世招呼了一声,宁疏白温言道:“十四殿下,老臣见过殿下。”
他说着便行了一礼,李暮歌赶紧上前拦住,“外祖,今日我就是个小辈,哪儿有承长辈礼的小辈啊,外祖莫要如此!”
“殿下仁慈,泽世,时辰不早,你该去做你的事了,就让殿下留在这儿,与我这老头子说说话吧。”
宁泽世应了声是,转身离开。
等他一走,宁疏白便让李暮歌落座,他开始给李暮歌煮茶,拿茶饼碾碎,往罐中放胡椒、姜片等调味料,最后将茶饼碎末放在里面,煮成茶汤。
闻着那令人窒息的味道,李暮歌活人微死。
在宁泽世那里能够用时间不够当借口,不喝宁泽世的茶,在这儿就没法子了。
所以大庄为什么要跟大唐一样,喝什么茶汤啊!还没有进化出正儿八经的沏茶问话吗?
这茶汤看上去比中药味道还离奇。
“殿下,请。”
在李暮歌疯狂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宁疏白已经倒了一杯茶汤,推到李暮歌手边了,李暮歌能说什么呢?她只能带着笑容,微啄一口。
还行,味道比李暮歌想象中好很多,比中药强。
大庄此刻正处于茶艺变革时期,有些达官显贵喜欢清茶,即追求返璞归真的境界,只用开水沏茶,贴合后世的喝茶。
有些则喜欢古韵,跟随先人一起,煮茶汤。
李暮歌来到大庄后,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她面前煮茶汤,看完全程后,是真的很害怕味道变怪,毕竟煮茶汤的用料和大部分菜谱用料一致,那就是适量。
里头的材料同样不是定死的,很可能会有人灵机一动,觉得放点儿花椒大料进去也挺好,再搞点儿生抽老抽,想必风味更佳。
反正成品如何,全看运气。
发现手中茶汤味道不是特别怪,还能接受,李暮歌多喝了两口,用刺激性口味提神,马上清醒了。
“殿下很喜欢喝茶?”宁疏白说罢,将书桌上还未拆封的茶饼拿过来,“老臣这里有许多好茶,殿下不如拿回去喝一喝?”
李暮歌很想拒绝,但对上宁疏白小心翼翼的眼神时,她鬼使神差地点头了。
她没法拒绝一个老人家对小辈近乎讨好一般的态度。
宁疏白见她收下后,喜笑颜开,立刻又拿出了一套笔墨纸砚。
“你外祖母知道今日你会来见我,便将此套文房四宝找了出来,送给你,希望你学有所成,莫要浪费年少求学的好时光。”
宁家老太太姓崔,没错,正是崔氏那个崔,不过她是旁支中的旁支,除了一个姓氏外,几乎和崔家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李暮歌连宁疏白都没接触过,更没有渠道得知那位崔老夫人是什么性子了。
只知崔老夫人全名崔兰折。
“多谢外祖母,十四定会听从外祖母教诲,好好读书习字,日后入朝学以致用,造福一方。”
宁疏白不时抚须笑叹,看上去对李暮歌非常满意。
等气氛差不多到份上了,李暮歌说起了南疆。
“听闻南地风光与长宁多有不同,尤其是南疆,十四为公主,久居深宫,对南疆风光十分好奇,常叹不能亲自行万里路,亲眼遍寻风光无限。”
李暮歌说到这儿,想着铺垫差不多了,就十分自然地问道:“不知外祖此处有没有游记一类,描写南地风光的书啊?”
宁疏白没想太多,只觉李暮歌是个好学之人,他年轻时对大庄各地风土人情都十分好奇,李暮歌想来和他年轻时一样。
于是宁疏白将一本游记给了李暮歌,还在李暮歌软磨硬泡下,同意李暮歌闲时可以来他这儿翻阅书籍。
“只可翻阅这一片,不能去后头的书架看,殿下明白了吗?”
李暮歌重重点头,感觉宁疏白完全是将她视作小孩,她可不是小孩子,后头书架上估计都是国子监内部的政务,她看了就出事了。
不过这人情社会是真的漏洞百出,也怪不得寒门难出贵子,世家名门出身的孩子,能在顶尖学府校长办公室里读书,让寒门的学子如何去追,才能追平这差距?
宁疏白还要去宫里商议会试的事,很快就离开了,李暮歌上午去上了课,中午就带着颜士玉进了祭酒廨舍,开始在大书架上,查找自己需要的书籍。
有颜士玉帮忙,浩如烟海的书籍似乎一下子少了许多,没过多久,颜士玉就找到了一本手册。
“殿下,您看是不是这本?”
颜士玉指着手册上歪歪斜斜写着的一行字。
“永寿三年春,至南地苗疆一带,凌淞舍人随笔。”
李暮歌念着上面的字,念完指着“凌淞舍人”四字道:“这就是那位通译官?他字怎么写得如此难看!”
李暮歌写毛笔字就一般,好在原身字也不太好,糊弄一下能糊弄过去,她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幼学蒙童们外,就没再见过谁的字比她更差了。
现在看见了。
“可能是病弱时所写,又或者是路上随手一记吧。”颜士玉也不知道,仔细看,这字还真是难看,“宁祭酒那位学生号凌淞舍人,不会错的。”
李暮歌见颜士玉坚持,只好暂且信了这本小学生画本一样的手册,确实是那位通译官亲笔所写。
等两人坐下翻阅手册后,表情同时严肃起来,里头的字迹再不是小学生涂鸦,而是正儿八经的书法,一笔一划都是入木三分的力道,写书之人文采不知如何,书法当真堪称世间一绝。
手册就是简单记录了一下凌淞舍人到苗疆之地的所见所闻,苗疆之地并非传闻中那般,人人会蛊,蛇虫鼠蚁遍地走的可怕之地。
不过那地方确实有瘴气,也确实常有毒蛇猛兽出没,过去必须带够雄黄粉,还有就是,南地有一族,确有神异之处,会下毒能用蛊,害人的手法层出不穷,不能轻易得罪。
在手册后头,还附有两张纸,上头是南地的文字,底下写了一排大庄文字,应该是凌淞舍人翻译的南地书籍。
说是书籍,不如说是一个传说。
当地信奉女娲,尊称母神。有个习俗是会选出特殊年月日出生的女子,尊为圣女,这个传说是圣女与一个长宁商人相恋的故事,最后圣女被母神接引回家,长宁的商人则不知下落,有人说长宁商人已经回归母神的怀抱。
李暮歌看完这个传说,满头雾水。
这要是谁写得小说,她非要打个差评不可,什么烂尾的破故事!
“永寿,这个年号是盛天皇帝晚年所用,只五年便换了如今的景元,今年是景元十五年,那就是十七年前了。”
颜士玉粗粗一算,吓了一跳,这手册竟然是十七年前的老物件了,比她和十四公主都大!
“十七年前的东西,跟现在的巫蛊之术,好像没什么关系啊。”
难道她查错方向了?
李暮歌不确定,她觉得自己没查错,直觉告诉她,破局的关键点就在这位凌淞舍人身上。
“凌淞舍人现在在哪儿任职?”
手册看不出线索,干脆就去找人!
颜士玉叹口气,动作轻柔地收拢手册,低声道:“凌淞舍人已经去世多年,他遗留世间之物,恐怕也就只有几本游记手册了。”
人已经死了。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年纪轻轻就没了,“他是通译官,当初在南地时,肯定翻译过不少当地人的书本典籍,史馆之中,应该会有所记载。”
颜士珍在史馆编撰修史,史馆的东西,颜士珍都能接触到。
颜士玉表示明白,她回去就问。
在李暮歌和颜士玉翻阅手册的时候,工部走水了。
这一场火起得离奇,烧了一间廨舍,廨舍之中还有一名工部主事,明明很早就发现起火,许多人前来救火,却不知为何,那火就是扑不灭,硬是从下午烧到晚上。
等火灭了,周遭几间廨舍全遭了灾,好在人员撤离及时,只有那位倒霉的工部主事被烧死了。
第二日,李暮歌到工部的时候,大公主已经先一步到了,一起在现场的还有大理寺和刑部的人。
那名主事的尸体被抬出来时,众人惊呼,尸体已经完全变为一具焦炭。
一股烧焦的味道随之飘开,大理寺来了一位少卿,见周围人都面露难色,便好心说道:“各位若是不适应此景,不如移步其他厅事?”
“工部现在其他厅事人挤人,东西也乱七八糟摆了一地,远不如空地上宽敞,在下已经布好了桌椅茶水,诸位贵人不如去坐一坐?”
崔明璋出面,将事情安排得十分稳妥。
工部出了事,聚集在此的人都是因为工部失察,本来对工部的人没什么好脸色,现在看崔明璋这位工部侍郎安排得实在稳妥,便扫去了面上的晦气,客客气气得说着话走了。
大理寺少卿见人都离开,松了口气,带着仵作便要上前简单验尸。
“验尸的结果给本殿下一份,十四,跟皇姐去里头看看吧。”
大公主说完,不等大理寺的人劝说,迈开大步往烧成框架的廨舍而去,李暮歌看见那位姓邹的少卿到嘴边的劝说,全被大公主的特立独行给打回去了。
“十四殿下,里头危险,随时可能会坍塌。”邹少卿转头看见年轻的小公主还没有走,连忙开口道。
李暮歌点点头,“邹少卿放心,大皇姐身边有人看护,我们不会有事的。”
说完,她跟着大公主进屋了,徒留邹少卿在原地,眉头能夹死蚊子。
李暮歌可没有空余的精力去管这位少卿的想法,她能感觉到大公主现在心情特别不好,她同样心情沉重。
“十四,你说死得这个陈录主事,会不会就是画军械图的人?”
大公主拿出两块面巾,一块自己蒙住口鼻,一块递给李暮歌,蒙完后,她开口问道。
声音有些闷,听着不真切。
李暮歌沉默摇头,她不知道,但九成九是。
“可恶至极。”大公主问出口时,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她说出这四个字时,一字一顿,愤恨极了。
李暮歌感叹道:“壮士断腕,当真是有决心有毅力。”
李暮歌没想到荣阳他们能做到这一步,仅仅是查到崔明璋头上,便一不做二不休,将人给烧死了。
大火一放,屋里留有后手也毫无用处了,一切证据都会被付之一炬,任谁都找不出线索。
怪不得在小说里,一直到大公主倒下,都没用罪证被查出来,连李暮歌这个拿着剧本的人,都不知道夺嫡之战里还有西北军的事情。
“这斩草除根的作风,一看就知道是谁干得,荣阳一如既往的心狠手辣,太子估计都不知道,她又做了这等狠绝无情之事。”
李暮歌闻言,略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大公主,听大公主的话,好像对方已经消气了。
这么快就不生气了?大公主可真是掌控自我情绪的神!
李暮歌小声说:“手段虽狠,却实实在在有效果,如此一来,什么都查不到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荣阳深谙此道,是个聪明的反派。
小说里,荣阳成功达成了她的目的,她顶着杀“十四公主”的罪名,都没有将西北军的事情爆出来。
“崔明璋还活着,你此前不是说过,可以拉拢他吗?”
大公主挥挥手,身后跟着的两名大公主府侍卫上前,搬开了挡路的木头。
木头搬走了,蹭了一身的黑。
李暮歌幽幽一叹,“一个会违背家族意愿,选择其他立场的人,定然有所图,无外乎权、财、色、名罢了,无论是什么,都得有命才能继续享受,现在陈录被活活烧死,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崔明璋不敢开口反咬旧主。”
“那这么说来,此事只能到此为止了。”
大公主遗憾极了,却也没有办法,才刚开始调查就死了一个工部主事,再查下去,怕不是崔明璋这个工部侍郎也活不了。
到时候事情闹大,捅到父皇跟前,父皇多半又会和稀泥,荣阳和她各打五十大板,事情彻底结束。
“不,恰恰相反,此事不能结束,三皇姐越是着急灭口,越说明我们查得方向是对的,军械图里绝对藏着一个惊天秘密,只是工部已经被他们察觉,不好再查,不如换个方向,查查别人。”
李暮歌昨天通了半宿宵进行头脑风暴,不是白浪费时间,她将这事儿从头到尾梳理了很多遍,已经有了新的思路。
大公主挑眉,示意李暮歌接着说。
“三皇姐这人做事太狠,一点儿不顾及情分脸面,这点就不如二皇兄,二皇兄身为太子,一国储君,向来仁义为先,不会轻易下杀手。”
说白了,荣阳不要形象名声,太子要,太子可重视这个了。
查荣阳的人不好查,查太子的人好查啊!
大公主闻弦音知雅意,瞬间想起个人来——致使西北军打了败仗的杨家纨绔!
“你说的没错,这里就交给你了,皇姐去史馆一趟!”
大公主有了新的目标,立刻去找她最信任的颜士珍去了,将李暮歌一个人扔在了火灾现场。
李暮歌看着到处都是烧焦痕迹的火灾现场,又看了眼那被随意扔在地上的尸体,心里沉甸甸的。
如果昨日她就将这事儿告诉大公主,大公主去查杨家,陈录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呢?
或许荣阳会觉得,她们查不到陈录头上,陈录可以留下一条命继续做事。
“呵!真是杞人忧天,坏人想要杀人,哪儿是我能管得着的。”李暮歌低声自嘲道,她自己尚且刚死里逃生没多久,旁人的死活,她哪有本事管。
李暮歌在心里想:“这就是权力斗争,你死我活是常态。她自认是下棋之人,将你的命当成随手可扔的棋子,却不知她自己,也不过是他人在棋盘上的一步棋。”
现在轮到太子做出选择了,杨家还是凌家,他总不能既要也要吧?
第29章
邹少卿皱着眉头跟仵作说了半天, 等他意识到大公主已经走了,不用那么认真查案时,仵作已经命人将尸体抬到临时搭建的棚子里去了。
大公主真走了?
邹少卿左右看看, 确实没发现大公主的踪迹, 只看见了那个像是大公主跟屁虫一样的小公主。
最近十四公主跟大公主走得近,邹少卿不用多想,就知道那位一定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十四公主。
今日早朝, 陛下赐十四公主封号“长安”,想来此刻礼部已经将此事定下。
邹少卿摸不准大公主一党要干什么, 他已经敏锐察觉到此次走水事件的问题了,绝不单单只是一场失火导致的惨案。
“臣见过长安公主!”
李暮歌正在观察火场,没想到邹少卿过来了, 她冲这位年过三十,查案经验丰富的朝廷命官点点头。
“邹少卿辛苦,依少卿看, 此案好查吗?”
“这……”邹少卿在心里揣摩着这句话的意思, 这是让他好好查案,还是注意些什么事情啊?
“少卿不必多虑, 本殿下只是随口一问,之前在宫里从未见过这种事。”
李暮歌一看就知道,这位邹少卿想多了。
朝堂上的人, 说话带着八百个心眼子, 随便一句话都会让他们多想,李暮歌暗自提醒自己,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以免一句话说得不当,引来麻烦。
“哈哈, 皇宫之中有禁卫军把守,又是陛下所在,天命眷顾之地,自然不会有宵小之徒敢纵火烧屋,殿下此前没见过这种事,很是正常,其实在长宁城,一年到头也少有此类事情发生。”
“纵火?少卿认为,工部走水并非巧合,而是有人纵火?”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查出点儿眉头来了,又或者所有人都清楚,这种扑不灭的大火,除了刻意纵火外,几乎没有其他可能。
邹少卿没想到李暮歌会一下子找到他话中的重点,对于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十四公主,他有了些许认知。
不知其人品行如何,但知道十四公主是个聪明人了。
“殿下,廨舍之中并非只有那位陈主事在,可最后只有陈主事被烧死,而且火不是从最易走水的书案上烧起,而是从窗口处烧起来的,这点很容易就能看出。”
邹少卿指了指那已经烧得面目全非的窗户,又指了指还有个具体形状的桌子残骸。
李暮歌看了又看,最后不得不遗憾承认,自己真没什么查案的天赋。
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桌子是黑漆漆一团,窗户也是黑漆漆一团,怎么看出来火势从何而起呢?
如果是现代,房子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烧个半天还能有大致轮廓,只要不塌,总能看出里头的起火痕迹,那是非常明显的痕迹。
可大庄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烧了那么久,别说痕迹了,房子都要烧没了。
邹少卿见李暮歌没看出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殿下此前没有接触过这种起火之地,想来是没什么经验,若是有经验的话,一眼便能看出。”
“邹少卿是有真本事的人。”
李暮歌不是个擅长挽尊的性子,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没什么好挽尊的,她又不是神仙,哪儿能事事精通。
她佩服这种有本事的人,人能精通一道,称得上是大毅力。
李暮歌精通得是言语,她能靠一张嘴皮子跟任何人拉近关系,还能哄得他人开心,这不,邹少卿笑得都能看见后槽牙了。
被哄得开心的邹少卿很快就透露给李暮歌一个大消息。
他认为,纵火之人就在工部之中,甚至还锁定了人选,那便是与陈录同处廨舍之中的另外两人。
“或是一人纵火,另一个人逃离,或是两人合手,一人将陈录打晕,一人纵火,反正他们俩绝对不清白。”
邹少卿说起此事时,言语笃定至极,好像他人就在现场,亲眼所见一般。
李暮歌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依据在哪儿,但是邹少卿敢说,肯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
“少卿要将此二人缉拿归案吗?”
邹少卿摇摇头,他见四下无人,便轻声问询:“殿下是何意?”
李暮歌以为邹少卿是在问自己,刚要开口,又想起这位少卿一直在看大公主脸色。
这话估计是在问大公主什么意思。
李暮歌哈哈一笑,“本殿下哪里能管得着少卿如何行事?像是这种死了人的案子,总归是要找到凶手,好给死者及其家眷一个交代。”
邹少卿恍然大悟,这话是点到为止的意思。
没有让他继续查下去,而是告诉他,只要死者家眷们满意,事情便算是过去了。
邹少卿像是得了圣旨,一下子腰杆都挺直了不少,像是这种涉及到朝廷私密的案子,他最怕的就是谁都不说话,任由他查。
嘴上说着随便查,真查出什么来,没有一个高兴的。
现在好了,李暮歌已经给他划出道来,他在这个范围里查就行,查出什么都很安全,不会查着查着小命难保。
邹少卿想到这儿,不禁对李暮歌印象大好,他就喜欢给这种说话明白的人做事!
不知道自己还得了个好评的李暮歌,跟邹少卿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无论是她还是大公主,全程都没有多看过崔明璋一眼。
她们都清楚,这件事可能是崔明璋下得手,但罪魁祸首并不是他,真正的持刀之人还躲在背后,连面都没露。
“殿下,可要回宫?”
李暮歌坐上马车,马车之中,翠玉早已等候多时,见她上来,立刻问道。
李暮歌摇摇头,“时辰还早,你知道那陈主事家住何处吗?”
“住在玄武大街东侧第二条巷子里,是第三户人家,奴刚刚还听工部的大人说,要去陈家为陈主事奔丧。”
翠玉等在外面时没老老实实呆着,而是去跟工部的一些人攀谈了两句,她想多帮帮李暮歌。
李暮歌赞赏地看了翠玉一眼,翠玉做事是真妥帖,“去陈家一趟吧,缘分一场,本殿下也去奔丧。”
李暮歌还是觉得陈录的死,自己并不无辜,不管是为了安亡者魂,还是还生者愿,总之,她想去。
“是。”
翠玉撩开车帘同车夫说了两句,马车调转方向,往玄武大街而去。
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四条大街组成了长宁城的主体,这四条大街上,朱雀大街基本都是住着王公贵族,全是高门显户,玄武大街则紧邻朱雀大街,多是小官员,或外地官员居住之所。
白虎青龙则是胡商与外地商贾常在之地,那边特别繁华。
至于普通百姓,长宁城的普通百姓住在各种小巷子里,大街上的房子,他们最多只能远远望一眼。
陈录是工部主事,按理说官不算太小,陈家也算是地方望族,李暮歌都听说过常平陈家的名头。
可陈录却住在小巷子里,那小巷真的是很窄小的巷子,马车都进不去,估计巷子的路只有三人宽,是李暮歌这种少年人体型的三人宽。
如翠玉或陈录那样的成年人,两个人并肩走都会觉得挤得慌。
李暮歌从巷子口下了车,巷子里现在人头攒动,小小的巷子人气十足。
这些人里,不乏身着官服的官员,纵使多为深青浅青二色的官服,那也不是常见的场景。
皇宫之中都少见,大概只有大朝会时才能看见这么多青色官服,大朝会时,在京九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参加,当面对皇帝述政。
“殿下,这里人太多了,不如让奴上前去请主人家过来?”
翠玉可不敢让李暮歌进去跟人挤,这么多人,要是把李暮歌给挤坏了,全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暮歌点点头,“行,小心些,速去速回。”
她可不会不知轻重,非要跟人挤去,她现在正长身体,身高才刚过一米六,在人群里连头都露不出来。
翠玉身上有些功夫,底盘很稳,手很有力气,她进入人群中后,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很快就扒拉出一条路,人跟正常行走一样,一路走到门口,一点儿阻拦都没遇见。
李暮歌见此,突然有点儿后悔说在外面等了,翠玉有这一手,肯定能护好她啊。
记住了,下次一定。
本以为翠玉要去很久,没想到眨眼的功夫她就出来了,只是她身后空无一人,显然并未将主人家请出来。
“怎么回事?”
李暮歌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主人家动弹不得。
谁知翠玉摇摇头,沉着脸说道:“回殿下,陈家大门紧锁,早来的人说,一大早上就没看见开门,敲门也无人回应,还有好事者上墙头看了一眼,里面空荡无人,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李暮歌脸色一变,她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四个字——杀人灭口!
李暮歌不想将事情想得如此糟糕,□□阳能心狠手辣到一把火烧死陈录,连带着将陈录的手稿等物件一并烧成灰,如此狠辣手段下,荣阳会高抬贵手放过陈录的家人吗?
答案是不会。
要不是李暮歌今天来得早,恐怕过两日,陈家也会和工部廨舍一样,一把火烧个干净了。
荣阳没有连着干,只不过是为了将两件起火案时间分开,以免民众对此浮想联翩。
长宁城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情,对于民众而言,一天一个新鲜事,只要隔开两三天,民众自然不会过度注意此事。
至于朝廷会不会重视,荣阳并不在乎,查案的大理寺难道敢查到她头上吗?
“可真是嚣张啊。”李暮歌低声说着,翠玉立在一旁,束手而立,不敢多言。
小说中描述荣阳公主一向嚣张跋扈,李暮歌原本只是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现在真切体会到了,一个身居高位,手掌大权之人的“嚣张跋扈”,究竟有多么可怕。
“殿下,可要派人去找陈家人?”
“不必了,将此事传给大皇姐便好,宫外的事还轮不到本殿下来管,回宫吧。”
李暮歌知道,在宫外,她的力量非常微小,她没有名没有人,想要在荣阳手底下保住人,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如将事情告诉大公主,由大公主派人。
坐上马车,李暮歌深刻意识到掌权在当下的紧迫性,陈录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依旧说死就死了,他不光保不住自身性命,连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
她身为公主,又比陈录强到哪儿去呢?
公主的身份说尊贵,确实很尊贵,但那并不是源于她本身的尊贵,而是这个姓氏带给她的地位,与她地位相等的人想要杀她,根本不必多加考虑。
李暮歌回宫后,立刻派人跟颜士玉说一声,第二日出城去庄子上,正好第二日是休沐日。
李暮歌正经的课没上两天,尽忙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她课业落下不少,晚上回去还得挑灯夜读。
干什么都不容易,当一个合格的公主也很不容易。
很久没有体会过高三生一般刻苦读书劲头的李暮歌,在第二天见到颜士玉时,眼底又是一片青黑。
颜士玉见此十分担忧,“殿下昨夜又没睡好吗?”
颜士玉没忘记,前天看见李暮歌时,她就一副一夜未眠的模样,今天又是这样。
李暮歌摆摆手,“没事儿,起得太早了,路上补个眠便是,趁着人少快些出城,省得路上堵。”
颜士玉无奈,一听便知殿下很少出城,白天哪儿有那么多人出城啊,除了傍晚外,任何一个时间出城都不会堵。
颜士玉没多说什么,利索地上了马车,给李暮歌腾出地方后,她拿出书安静看书,李暮歌躺在软榻上便睡了过去。
好几年没这么熬过夜了,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李暮歌睡前心想,她高三那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那时候天天午夜睡觉,凌晨五点就起床,一天睡不到六个小时,她还能活蹦乱跳得参加高考。
现在睡了六七个小时,竟爬不起来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李暮歌被颜士玉叫醒后,眨了眨眼,很快目光恢复清明,路上补眠效果显著,她现在精神抖擞。
“到了?”
“回殿下,到了,外头就是大殿下送与殿下的庄子了。”颜士玉面露难色,“就是这庄子,好像有些穷啊。”
“原是大皇姐的庄子,还在长宁城附近,能有多穷?快让开,本殿下这就下去看看。”
李暮歌对贫穷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现代一些农民过得日子都很苦,土坯房、木板床,身上的衣服甚至可能还有补丁,那可是在工业大爆发后的现代。
古代只会更差,不可能更好。
纵使李暮歌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她看见这个世界最底层的农民时,依旧无语凝噎。
身上的衣服别说补丁了,连整块布都没瞧见一块,脚上踩着草鞋,一看便知是最便宜的那种,头发如杂草一般,枯燥无光,脸是黑的,瘦的全是骨头,手脚很细,肚子却有些凸起,脸甚至还有些浮肿。
大庄是不是要完了?
李暮歌看到这些人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过成这副模样,那这个国家绝对要完了。
颜士玉看到后则大怒,“管事呢!管事在何处!为何只有佃农在此!”
颜士玉刚刚在马车上只看了一眼,因为距离比较远,只看出这些农户穿得比较破烂,没看出人的具体模样。
甚至因为这些人饿得浮肿,远看着好像身上还有些肉似得。
没想到凑近一看,竟是这副面容!
李暮歌分不清普通百姓和流民,颜士玉却是知道的,她家在京城附近也有庄子,在老家更是有坞壁,正经百姓什么模样,她最清楚不过。
士大夫们能称呼大庄为盛世,总归是有些原由,不可能闭着眼瞎吹。
那群流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说话,最后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稍微体面一些,头发花白,牙都要掉光了的老人家。
老人家颤颤巍巍上前,行了一礼,说道:“老朽见过大人……”
“老人家不必多礼,在下没有官身,老人家可称呼在下为颜六娘。”颜士玉面对瞧着年纪比她祖父还大的老人家,不敢怠慢,收敛了怒容。
老人家有些激动,颤着声音问道:“可是东安颜家的女郎?”
“是,老人家知道东安颜家?”
“老朽正是从东安附近逃难而来的难民,我等衣衫褴褛,污了女郎的眼,还望女郎恕罪。”
“老人家不必如此,流离失所非尔等所愿,如今你们已经有田有户,将来好生种地,在此绵延生息便是。”
颜士玉没想到眼前人是东安附近的百姓,她心下疑惑,没听说这两年东安附近有大灾,怎么会有难民跑到京城附近的?
这疑惑她没有直言,而是放在心里,等庄子管事出来解答。
没成想那老人家说,庄子前些日子易手了,管事一家早就打包行礼离开,只留下偌大的庄子和他们这十几户佃农在此。
如果有什么想知道的,女郎尽管问他就行。
颜士玉这下无语了,要不是知道大公主现在很看重十四公主,她都要怀疑大公主是不是有意为难十四公主了。
这么大一个庄子,就留了不足百的人手,还全都是佃农,要如何上手管理啊?
颜士玉还待再说什么,李暮歌开口了。
“你们都先回家去吧,外头太冷,小心冻着,六娘,你派些人过来,统计一下庄子上有多少人,男女老少分别数几,统计好后,翠玉去城中采购一番,布匹粮食按照人口来分,保证每个人都有两身衣服穿,有一月充足的粮食。”
李暮歌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两日气温确实回暖了,但身披破布,站在风里还是很冷的。
饥寒交迫,营养不良,李暮歌看不见便算了,看见了总不能视若无睹,其他事情暂停,先让眼前这几十人有衣服御寒,有粮食填肚吧。
一群眼神麻木的佃农没什么反应,那老人家感激涕零,差点儿给李暮歌跪下磕头谢恩,叫颜士玉将人扶住了,饿了许久,身体虚弱的老人家,根本挣不脱颜士玉的双手。
“先别忙着谢了,这庄子日后便是本、本小姐的庄子,你们都是本小姐的佃户,要是冻死饿死,谁来给本小姐种地?快些回去吧!”
说来也奇怪,刚刚李暮歌说要送吃得送穿得,这群佃户没有一点儿反应,现在李暮歌说让他们给她种地,好好干活,他们一个个就像是泥人突然被赋予了神智,竟一个个或鞠躬或跪地的感谢起李暮歌。
甚至有人口中称赞李暮歌是救苦救难的菩萨,给他一口吃的,他愿意为“小姐”付出生命。
颜士玉一个人可扶不过来这么多,李暮歌见状赶紧转身回了马车上,她这个“主子”离开了,其余人都能好好干活了。
等颜士玉安排完人手回马车上,已经过去小半个时辰了。
这么长时间,本来李暮歌可以下去转转,看看她未来庄子到底是什么模样,但是因为外头乱糟糟的,李暮歌还是没下去。
她想要接着补眠,却怎么也睡不着。
原本她来到这个庄子上,本来只是想着,有了一块庄子当试验田,或许她可以去找找高产粮种,如果没有粮种,用一些现代农学知识,提高粮食亩产也行。
古代以农为本,只要能多种一些粮食,无论是名还是权,皆触手可得。
没错,李暮歌的目的就是如此现实薄凉,她没有想过为民为国,她只想为己。
但是在看见那些佃户的时候,李暮歌突然觉得很难受。
那种难受,不亚于她发现自己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那一刻。
穿越从来不是什么好事,将一个在现代环境里平安长大的孩子,一下子扔到了陌生的古代,一切电子产品都没有了,熟悉的亲朋好友也没了。
她被迫成为另一个人,顶着另一个人的名字,过另一个人的人生。
还一次次死去活来,被迫向皇权强权低头。
真的很难受,说不出的难受。
她同时也是幸运的,她成为了公主,而没有成为那群佃户里的一员,她是最顶级的阶层,除了没有电子产品外,她的生活质量比现代更高了。
可她还是怀念现代,怀念那个经过无数人艰苦奋斗,构建出的国度。
“殿下。”
颜士玉掀开车帘走了进来,坐下后先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
她愣是忙活出一头汗。
李暮歌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见颜士玉有些狼狈,笑道:“六娘在外别总喊我殿下了,喊小姐或是十四娘都行。”
“小姐,我刚刚问了问庄子的情况,这次可真是被坑了。”
颜士玉也不客气,不光改了称呼,连自称都改为“我”了,听起来倒是挺亲昵。
“大姐不会坑我。”
李暮歌不觉得大公主会故意给她埋坑。
“机缘巧合罢了,确实算不上故意。”颜士玉当然不敢说大公主故意坑人,况且这事儿确实不是大公主故意的。
颜士玉是从那位老人家口中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感叹这事儿真是够巧。
大公主的这个庄子,勉强算是从旁人手里买来的,旁人也不是外人,曾是大公主的幕僚。
前段时间,大公主手底下新添了两个幕僚,那两个幕僚不是京城本地人,所以想着在长宁置办产业,便看上了这个庄子。
原本庄子上的管事也是那两人安排的,后来东安来了一批难民,难民价格便宜,两个幕僚就以公主府的名义,将这一批难民从其他大家族手里抢过来了。
谁知前脚他们刚布置好这个庄子,等着春耕后一切走上正轨,后脚他们就被另外一个幕僚给弹劾了。
这俩人不光打着大公主的名头在外面买庄子抢佃户,还干了别的事,收受贿赂都算基础,欺男霸女的事情干了好几件,两人狼狈为奸,互相勾结,还真骗过了大公主。
却没想到被另一个幕僚撞破,叫那幕僚告到了大公主面前,庄子和地都被大公主收下了,两个幕僚则被赶出了长宁城。
“庄子机缘巧合到了小姐手里,这些日子,庄子没人管,那些佃户不敢随意盗用主家财产,才断了顿,要不是挖些野菜草根吃,恐怕都要饿死一批了。”
李暮歌听完颜士玉的话,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是我慢了一步,叫他们受了好几日苦,不过升米恩斗米仇,不能让他们觉得你我好欺负,一应物资切不可免费提供,先记账,算在租子里,还有,春耕时我自有安排,吩咐下去,他们不能擅自耕种,否则租子会更贵。”
颜士玉应了声是,李暮歌这种做法是最合适的,经历了几次抛弃,还有成为难民的经历,这些佃户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而且他们饥寒交迫,脑海中只剩下生存的欲望,说道理没用,他们听不进去,只能用威逼利诱的方式,以恐惧驱策他们。
话说来无情,却是事实,人性复杂多变,穷困中有最纯粹的善良,也有最歹毒的恶念。
颜士玉歇了一会儿又被人叫走忙活了,她其实也是第一次正式接手这些工作,以前全是看着家里人干,自己在一旁学。
现在突然上手,她初时生涩,好在很快进入状态。
看着外头事事皆有安排,所有人都有活儿干,没有乱成一片,李暮歌暗暗点头,颜士玉是个管理内政的人才。
马车内无人了,李暮歌开始思考庄子在她手上,造成的影响。
此前她还在想,按照小说里的故事线,现在大公主应该开始搞事了,可一直到陈录死了,她也只看见荣阳在搞事,大公主这边一直处于被动防御的阶段,完全没有搞事的样子。
她还一直很疑惑,想着是不是大公主不够信任她,故意瞒着她。
现在看来,大公主是真没动手,剧情没有按照小说内容发展,是因为有她这个蝴蝶在。
东安的难民,根本没有到大公主手上!
李暮歌哭笑不得,她怎么也没想到,剧情在她这儿发生了重大变故,不过仔细想想,剧情又有什么用呢?她还活着,不就注定剧情会大变样嘛!
所以剧情可以做参考,不能奉为圭臬。
作参考的话,李暮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很明了了,直接按照原书中大公主的做法,一步步去安排,便足以让太子党狠狠喝上一壶!
不,她不光要借鉴大公主的做法,她还得查漏补缺,让皇帝想要保人都保不住!
李暮歌想起她以前听说十一皇子夭折不入皇陵时的想法,当时她疯疯癫癫,一心想着我不活,你们也都得死。
现在她清醒了,她才不会死,要死也是那群野心家先死!
这一局,就拿五皇子开刀吧,明年他就要二十岁了,可得抓紧动手送他一程,不然,他死了就能入皇陵了。
李暮歌很想知道,荣阳看见自己弟弟死于自己作下的孽时,会是什么表情!
李暮歌在城外跟手下一起安置佃户,整理庄子的时候,荣阳正在东宫挨训。
工部主事被活活烧死一事在朝中掀起巨浪,太子身为储君,压力很大,因为皇帝命令他三日之内必须查出凶手,给天下百官一个交代!
太子又不会查案,他怎么可能三天查出头绪来,压力只能给到太子底下的人头上。
然后太子从妹妹口中得知,这火是他亲妹妹荣阳放得。
“你可真是孤的好妹妹,放火烧死工部主事,还差点儿把整个工部给点了!你知不知道工部有多少国之栋梁,知不知道里头有多少机密图纸!但凡混乱之中,有一张图纸被敌国盗走,都会令我大庄损失惨重!你疯了吗你!你为什么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太子把门一关,指着荣阳破口大骂,要不是尚有理智,他都想提剑给荣阳一下,让荣阳清醒清醒。
“别的事你随便做,杀十四也好,跟老大作对也罢,不管你干什么,那都是家事,父皇能保住你,孤也能护住你,可是拿朝廷命官的命不当回事,拿工部军械图纸不当回事,你怎么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啊?孤看你不要当公主了,你来当太子好了!”
“皇兄若是想让位,臣妹不是不能做,只是皇兄舍得这个位子吗?”
被太子当面骂,荣阳眉头都不带动一下,一直到她听见太子说要“退位让贤”的话,她才开口嘲讽回去。
一句话,让太子眼神都清澈了。
“胡闹!有些玩笑可开不得。”
太子眯着眼,声音低下去,明明语调平静,却比刚刚愤怒怒骂还吓人。
荣阳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给了太子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空椅子上,慢悠悠地说道:“是,臣妹只是在开玩笑,但若是那陈录不死,皇兄的太子之位,可不一定能保住。”
“荣阳,你在威胁孤。”
荣阳夸张地捂住吃惊微张的嘴,“太子殿下!谁敢威胁您啊!”
太子被荣阳这阴阳怪气的语调气得深吸口气,喝道:“好好说话!”
“哼!皇兄,要臣妹说,杨家做事实在是不够尽心,工部的人是杨家找得,可杨家找得是什么人?崔氏子弟,世家之后,用这个人,打不得骂不得,事事都得看他脸色,如果不是他故意为之,军械图怎么可能流出去?那军械图对咱们有多重要,不必臣妹说了吧?”
太子沉默不语,显然是将荣阳的话听进去了。
荣阳继续说:“想要保住储君之位,光有名分是不够的,哪怕皇兄是皇后嫡出,也坐不稳这个位置,真正能让皇兄保住太子之位的东西是什么啊?”
荣阳将腰上的钱袋子解下来,扔到了手边,金银磕碰桌面,发出闷响。
“是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皇兄是有了,可没钱,谁会愿意为咱们做事?那些人如果用不起七宝帐,睡不了紫檀床,住不了百亩宅院,他们还会跟随皇兄吗?”
荣阳每说一句,太子的表情就更难看一些。
荣阳见此,言语之间的嘲讽更甚,“天下人都说,天下是皇家的天下,可这天下哪里属于皇家?近半土地在世家手里,他们手指缝流出来的金银,连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都为之着迷,甚至愿以太子妃之位,换得世家财帛,多可笑!”
“荣阳,够了。”
物极必反,荣阳说得多了,太子愤怒到了极点,反倒冷静下来了。
“你只是害怕西北军被卷进来,不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好似事事都是为孤着想。”
荣阳没有反驳,没错,她就是为了保住凌家。
需要钱的不止是太子,还有荣阳和凌家。
荣阳起身,将钱袋子重新系回腰上,口中随意说道:“崔明璋看到陈录死了,他就会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此一来,老大不可能顺着他查到咱们了。皇兄放心,替罪羊已经找到,很快大理寺就会将人捉拿归案,届时是千刀万剐还是粉身碎骨,皇兄请便。”
太子没有再开口,一直到荣阳离开,太子妃进来,他还坐着没动。
“殿下,喝口清茶,压压火气吧。”
太子妃为太子端了一杯茶,放到手边。
太子看着那盏茶,心头火气没下去,反倒越烧越旺,最后他起身,将茶盏狠狠摔到地上,茶盏碎了一地,混着茶水和几片茶叶,在地上摊开。
“这个混账东西!!”
太子怒喝,太子妃知道他骂得是荣阳,对此,她什么都没说,只吩咐人将东西收拾干净。
等太子冷静下来,太子妃才开口。
“荣阳仗着镇国大将军在西北有功,一直以来目中无人,对上陛下都敢顶嘴,实在是无君无父,无礼至极,殿下与她为伍,确实是受罪了,今日她敢与殿下争吵,殿下可想过日后如何处置她?”
看太子脸色好看了点儿,太子妃接着说:“唉,也怪妾身那弟弟实在不争气,没能在西北立下战功,帮殿下一把。”
太子抬头看向太子妃,声音恢复了平时的温和,“杨家子弟不应该如此无能,太子妃,杨家真的全力支持孤了吗?”
“当然,妾身已经是殿下的太子妃,殿下登基,太子妃便是国母,杨家焉有不支持殿下之理?”
太子闻言哈哈一笑,将太子妃揽入怀中,烛火中正值好年华的夫妻俩说着情话,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好像是这世上最亲密无间的人。
但太子从始至终都没有提过,如何处置太子妃口中“无君无父,无礼至极”的荣阳。
太子以为工部的事情告一段落,他应该可以松口气了,没想到半月过去,会试来临,一个谣言突然出现,并且迅速席卷整个长宁。
有人说,此次会试,有一太子门生贿赂考官,让考官为那门生替换考卷,此乃舞弊之举!
第30章
“什么会试之中有人贿赂, 这种流言蜚语怎么可能是真的,他们竟然信了,还上折子弹劾孤, 简直荒谬!”
太子将皇帝送给他的折子扔在书桌上, 冷声说着。
他说话时似乎有些愤怒,但仔细听能听出来,愤怒之下是不屑, 不屑于跟那些蠢货一般计较。
“放着不管肯定不行,殿下, 不如让父亲派人去查查,谣言四起必定是有人在暗中搅弄风云。”太子妃将折子拿起一本,翻着看了看, 发现上面的话大多数都是道听途说。
真要让这些言官找真凭实据,一个都找不出来。
“不用查都知道是谁在推动谣言,老大最近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孤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 她把孤当成软柿子捏。”
太子直接锁定幕后主使为大公主,主要是目前只有大公主一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其余人没必要跟他杠上。
他是储君,没有意外能顺风顺水继位的人选,旁人巴结他且来不及, 又怎么会跟他对着干。
如果会试中真有太子门生贿赂考官的事情发生, 被其他人知道,他人或许还会为那名考生大开方便之门,反正不会将此事宣扬出去,引来群情激奋。
太子妃也觉得幕后之人应该是大公主,除了大公主没有别人会这么做了。
“可惜即便知晓幕后之人是大皇姐也没用, 还是要先处理此事,父皇将折子送来,是要殿下写陈情折子,父皇难道不信任殿下?”
像是这种弹劾的折子送过来,肯定是要上一封陈情折子,细细跟皇帝说明此事原由,撇清自身嫌疑的。
那些言官不会因为弹劾旁人而获罪,被弹劾者如果说不明白,皇帝的惩罚就在后头等着。
太子叹口气,嗯了一声,“父皇性情如此,他想要留一世英名,如太|祖和盛天皇帝一般。”
英明神武的皇帝肯定不是昏君,所以不会在朝政之上庇佑子女,反而会为了凸显自身大义,更加苛刻地对待子女。
太子身为储君,不管是什么坏事,他都首当其冲。
“殿下辛苦了,不知这些日子荣阳在做什么?”
自打上次太子在书房怒斥荣阳后,荣阳公主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来过东宫了。
太子没说话,好像是没听见,太子妃明了,这是太子也不清楚。
另一头,文绮楼内,李暮歌正和颜士玉喝茶聊天。
旁人喝酒她们喝茶,怪养生的。
李暮歌喝得自然是清茶,不光如此,她还往里头加了不少蜜糖,她是真喝不惯那些苦不拉几的玩意,李暮歌觉得下次可以弄点儿奶来,煮点儿奶茶喝。
看着小炉子上面翻滚的热水,李暮歌在心里暗暗记下此事。
品一口茶,颜士玉长舒一口气,一扫身上的疲乏。
见李暮歌似是有些无聊,她提议道:“今日文绮楼内有诗会,据说还会有几位大人物参与,小姐不下去看看吗?”
“一会儿去,你不是最喜欢这种热闹的场景,怎么在这儿陪我这无趣之人喝茶啊?”
今天李暮歌是单独过来喝茶吃饭的,从国子监下学回宫,路上正好路过文绮楼,天天路过,李暮歌就想进来吃顿饭再回宫。
宫里的饭菜再美味,天天吃也吃烦了,人偶尔还是得找点儿新鲜东西,换换心情。
结果李暮歌人刚到,颜士玉不知从哪儿得了消息,屁颠屁颠上了二楼包厢,找李暮歌蹭了一顿饭。
“小姐日子过得悠闲,属下最近可是累得很啊。”
颜士玉说起此事,语气里满是幽怨之情,李暮歌一瞬间以为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大渣男。
她可没做什么抛妻弃子的事情啊!
李暮歌想起了颜士玉最近的工作量,天不亮要出城,天黑了还要回城来赶功课。
还有一些其他事情,全都是颜士玉在处理,一个人当三个人用,确实非常辛苦。
“咳,士玉如果有信赖之人,可以让人帮着处理一些事。”
一个人干活干不完,那就两个人、三个人一起干,不要那么死板嘛。
颜士玉闻言,眼里的幽怨都要形成实质了,殿下你是认真的吗!咱们现在这个情况,上哪儿找人去啊!
李暮歌被看得更心虚了,她们现在等于是创业初期,而且项目非常不被投资人看好,想要招员工,连想要实习证明的大学生都看不上这份工作。
古代还没有实习证明,想要招人更困难了。
“总会好的,你前段时间不是天天去参加各种诗会文会吗?总能找到些怀才不遇的学子吧?”
大庄怀才不遇的学子非常多,而且大多数人是真的有才能,那些人写得诗词歌赋广为流传,无数人称赞他们的美名。
每次看到那些人写了新的诗篇传天下,李暮歌都能幻视千年后的学生,上课时面对课本上的诗,绞尽脑汁地背诵。
世家掌权就是如此,家世不太好的文人,有才也没有门路进入朝堂,所以诗会文会是非常好的招人场所。
“怀才不遇者,又有几人是有真才实学,又有几人不做封候拜将的美梦,想要找到踏踏实实干活的人,难啊。”
颜士玉年纪轻轻,发出了人事老油条的感想。
李暮歌嘴角微抽,说实话,她觉得不是人才难觅,是颜士玉的要求太高,她拿三千月薪,没有五险一金,只是管吃管住的待遇,敢去招名牌大学博士生。
能找到才怪。
“有时候,适当放低门槛是很有必要的。”李暮歌希望颜士玉能明白她的意思。
要不是李暮歌自己不方便出面大张旗鼓招人,她都想自己出马了。
颜士玉两手一摊,直接耸肩,“真不成,小姐不如猜猜今日是谁放下了门槛,那人又能招到什么人。”
颜士玉说的是楼下的文会,这种没有门槛,人人皆可参与的文会,多数时候都是大族招揽门生幕僚,正是李暮歌所说的,放低门槛的招揽。
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招揽到的门生歪瓜裂枣,什么人都有。
“天地熔炉,熔百铁能得一金,便是赚了。”
李暮歌说完被自己给逗笑了,学过物化的人都知道,铁元素不可能变成金元素,所以熔百铁,千锤百炼后只会出钢,不可能出金。
颜士玉显然没学过物理书,没背过元素周期表,不过她没上过现代的课,不代表没有常识。
“小姐,百铁只会出钢,而天才是金子,唯有大浪淘沙方能得金。”
李暮歌听懂颜士玉的话了,这是告诉她,得经过世事锤炼,天才才能显现本领。
但李暮歌却有不同态度,“钢比金坚硬百倍,却不如金贵重,但若身处战场,有金不如有钢刀,世上天才少,如你我这般的庸者居多,但谁又能说,庸碌之人,不能执掌命运呢?”
所以招人别总看人家的家世背景,读过多少书,拜过什么名师,你是找人做事,不是找人当门面,能做事才是最主要的。
“再不招人,小心你年纪轻轻累倒咯。”李暮歌起身,走到颜士玉身边,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这几日颜士玉天天熬工作,人都瘦了一圈,肩膀上一摸都是骨头了,“正长身体呢,小心吃不饱睡不好,以后长成个小矮子。”
颜士玉额角青筋蹦了蹦,咬牙切齿应了声是,没敢对着公主放肆,但心里记住了。
以后她比十四公主长得高,她就天天站在十四公主身边!
目前颜士玉这个想法只是一个愿望,因为十五岁的李暮歌已经突破一米六,直奔一米七了,而比李暮歌大一岁的颜士玉,还不到一米六。
李暮歌起来后没停着,推开门走了出去,楼下吵吵嚷嚷,念诗的,谈论国政的,还有叙旧聊八卦的,一人一面,千人千面,热闹极了。
她脚下一转,顺着楼梯往楼上走,像是被楼下的人烦到,不得不往上走,去透透气。
她的脚步轻松,看似随意着走,实际上是有目的的往三楼而去。
文绮楼的三楼有一处大看台,像是这种常常举办诗会的酒楼,围着一楼场地中心的二楼三楼边上都是看台,摆放着桌椅,供诗会的举办者与评委们落座,而诗会参与人员,则多在一楼大堂里。
坐在看台上的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一楼大堂里的人像是在给二楼三楼的人表演。
李暮歌上去的时候,看台上已经围了好几个人,他们没有位子,像是随便看看。
三楼只有四个单独的房间,此刻都关着门,应该是有人在里面。
李暮歌走到看台角落里站着,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放在楼下,耳朵则竖起来听着三楼的声音。
文会诞生了几首还算不错的好词句,有仆役捧着新鲜出炉的纸张往三楼跑,很快三楼的房间被打开,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穿朱红绸缎的国字脸年轻人出来了。
那年轻人长相一般,面上带笑,瞧着很是亲和,身旁的人都胡子一大把了,却没人敢怠慢这位年纪轻轻的郎君。
只因他身份贵重,在场没人得罪得起。
不消片刻,年轻人就被周围嘈杂的声音烦到了,他只皱皱眉,周围人便很有眼力见的四散开来,转瞬他身边就剩下几个仆从跟着。
李暮歌见周围人少了,这才出面,走到明处。
“五皇兄,没想到会在此处碰到皇兄。”
听到声音,魏王转头去看,见是李暮歌,他眼底飞快闪过一丝迷茫。
显然,他没认出李暮歌是谁,只觉得李暮歌眼熟,应该是他的某个妹妹。
“十四见过皇兄,皇兄今日前来,可是看上了文会之中哪位大才子?”
“啊,是长安啊。”魏王心下松口气,知道对面是十四公主,他就不怕叫错人了,“王妃家中有人来参加文会,本王便过来看看。”
“原来是五嫂家里的子侄,不知是楼下哪一位,那位身着绿衣的少年,还是那位青色长衫的郎君?”
李暮歌指了指人群中长得最好看的两个人,魏王妃不是小门小户出身,她家中子侄,肯定人品才学样貌都很出色。
魏王笑容僵了僵,“都不是,是那个人,正与人攀谈的那位玄色衣衫的郎君。”
那个人长得还行,但没李暮歌指得两人出色,而且他本身年纪就不小了,还穿一身暗色的衣服,坐在人群里跟年轻人都不像一辈了。
瞧着跟三十来岁一样,年纪这么大还没举官,依旧在人群中混名头,可不像是世家子弟。
李暮歌看了眼,没有多做评价,她今日来见魏王又不是为了评价魏王妃家中子侄的。
李暮歌不觉如何,魏王脸上却一阵羞红,他觉得魏王妃的这个大侄子太丢人了,还正好赶上皇妹在侧,丢人丢到宫里去了。
“长安你为什么会在文绮楼?你今年都十五了,确实到了说亲的年龄,但这文绮楼里可没有够格尚公主的才子。”
十五六说亲,定亲等流程走两年,十八左右成亲,顺势出宫建府正式开始步入朝堂,一般皇子和公主们都是这个流程。
妻族与夫族会是第一笔政治资本,所以未来驸马的人选需得好生考量,正如魏王所说,眼下文绮楼聚集的这一批才子,没有一个够格尚公主。
他们的出身不够。
“皇兄,长安还小,再说婚姻之事,合该父皇母后做主,长安怎会与人私相授受,实在有失礼数。”
魏王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看李暮歌的眼神,有点儿像现代人看清朝人,好像李暮歌是不知道哪儿蹦出来的老封建。
魏王脑子里没有“老封建”的概念,不过这不妨碍他觉得李暮歌年纪轻轻,脑子跟那群读书读傻了的老学究一样腐朽。
“没看出来,长安你竟然崇尚圣人们有礼有信的处世之道。”
话不投机半句多,魏王有些想要离开了,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李暮歌站得位置靠近楼梯,他如果从那边走,逃避意味过于明显。
最近十四和老大走得近,魏王想着,还是不要和十四闹得不愉快了。
另一侧更靠近看台,于是魏王便往看台走去。
边走他还边说:“本王出府之前,王妃还叮嘱本王,要好好看着她那位侄子,皇妹若是有事尽管去做吧。”
这话跟下逐客令差不多了。
李暮歌等魏王走近,侧了侧身,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薄薄的瓷瓶上用蜡封着口。
她将瓷瓶递给魏王。
“这是何物?”
魏王看着瓷瓶,一脸不解,李暮歌则小声说:“五皇兄确定要在此处说吗?这东西,是大理寺的邹少卿给皇妹的,他说里面的东西有关工部主事陈录之死。”
魏王听到这句话,眉头紧皱,“本王不知十四皇妹在说什么。”
“三皇姐这招釜底抽薪当真厉害,可再厉害的手段,也难免会留下破绽,皇兄当真要我在此处说?”
魏王闻言,四下看了看,三楼人不多,但看台上还是有三五个人,他们明里暗里都注意着他和李暮歌。
魏王将瓷瓶塞到怀中,低声道:“你随我来。”
说罢,他转身往刚刚走出来的房间走,房中无人。
他往回走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像是陈酒的香气,又像是奇特的熏香。
还挺好闻,魏王这个时候还有闲心想着,一会儿走时管文绮楼的管事要一份熏香,从未在宫中闻过这香味。
魏王怕隔墙有耳,特意将跟随自己的仆从从楼下喊来,吩咐他们道:“记够十首再上来寻本王!谁记得好,本王大大有赏!”
奴仆们应了声是,然后他们一抬头,就看见自家王爷脚步虚浮的背影,魏王有些踉跄地走入屋中。
王爷可能是喝了酒?喝得醉了些,这才走路都不稳当了,等一下上来的时候,得管后厨要份醒酒汤。
奴仆们并未将魏王奇怪的状态放在心上,在酒楼喝酒喝醉了,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他们也没有什么戒心,这里是长宁城,还是在十分繁华的大酒楼里,能有什么事呢?
等奴仆们下楼,李暮歌才跟着进入屋中,三楼看台上的几个人对视一眼,在长宁城混久了之后培养的敏锐直觉告诉他们,现在最好不要凑上去讨王爷嫌,恐会招惹灾祸,还是装聋作哑离开比较好。
于是他们三三两两结伴下了楼,混入文会的人群之中。
魏王进屋后,站在窗口通风,他脸颊发热,高处的风吹在脸上比较舒服。
“你、你到底想做什么?邹少卿查出实证,证明火是我阿姐放得了吗?”
魏王脑子昏昏沉沉的,他好像又闻到那股味道了,此刻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轻快。
他刚刚喝了好几杯酒,文绮楼的酒后劲可真大啊。
李暮歌抬手捂住口鼻,看着魏王状态越来越不好,他的瞳孔都有些扩散了。
“你、你说话啊……”
魏王有些大舌头地讲着,身体无力靠在窗边。
“五皇兄,你们去过工部吗?看到陈主事的尸体了吗?”李暮歌轻声说着,说的话像是诅咒,字字锥心,“听说他是在清醒时,被火活活烧死,他特别痛苦,所有在工部的官员都听见了他死前的哀嚎,听说,他还在死前说过一段话。”
李暮歌两个听说下去,魏王眼神已经彻底涣散,他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具焦糊的尸体,在冲他喊冤。
为什么要杀他!他兢兢业业为凌家做事,什么都没有做错,只因一时疏忽,不慎将军械图送出工部,竟直接要了他性命!
还是以烈火焚身,如此残忍无道的方式死去。
李暮歌一步步走向魏王,她听见魏王口中在念叨着什么。
仔细听,能听出其中尽是推脱之词,说陈录办事不力该死,说陈录倒霉,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人在做天在看!李时天,你和李曙君丧尽天良,谋害他人性命,你难道就不怕,上天责罚吗!”
李暮歌说罢,伸手狠狠一推,魏王身体失去平衡,倒向窗外。
他在坠落之时终于恢复了理智,但就像李暮歌曾经那样,神智清醒却无法控制身体,犹如被“鬼压床”,意识根本没法控制身体。
于是不做任何挣扎,从高空落下,怀中瓷瓶受到撞击,碎裂开来,里面的粉末暴露在空气中,触碰到人身上的温度后,散发出浓浓白烟,随后是绿色的火光出现。
那火像是天降神罚,就在魏王身上燃烧,转瞬魏王整个人都被白烟笼罩,在清醒之中,他被火舌吞噬。
“天罚!天罚!”
魏王疼痛之下叫喊出声,他见过这种绿色的火,坟场附近总会出现的鬼火。
是恶鬼索命来了,索他的命来了!
“啊啊啊!有鬼啊!”
“快救人快去救人!”
“是谁坠楼了?快来人救火啊!我的摊子,我摊子也着了!”
楼下一片混乱,李暮歌退后两步,确定底下的人看不见她身影,她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晴空之下,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李暮歌畅快地笑了两声,转身从屋中出去,脸上的表情在遇见人之前,变为惊恐。
“快来人!皇兄掉下去了,快救人啊!”
魏王李时天于文绮楼当众坠亡,随后自燃,疑似上天责罚的消息,转瞬就传遍了整个长宁城。
李暮歌作为最后接触李时天的人,很快就被皇帝请到了宫里,入宫前,大公主还特意派人过来同她传话。
说让李暮歌放心,李时天是受天罚而亡,大公主决不允许荣阳将谋害兄长的罪名,扣在李暮歌头上。
李暮歌当然放心,她其实觉得这次动手有很多不足之处,她虽说死了那么多次,但还是第一次用这种法子杀人,难免有疏漏。
如果不幸被发现了,那就重开,下次她绝对能做得更好。
颜士玉听说了此等奇事发生,甚至还亲眼目睹了魏王自燃现场,被吓够呛。
李暮歌离开文绮楼前,颜士玉过来求见,李暮歌腾出时间跟她见了一面。
颜士玉见到李暮歌的第一句话便是,“那瓷瓶呢?”
别人不知道李暮歌都干了什么,颜士玉却全知道,李暮歌在庄子里烧骨头,根本没想过瞒她。
“你不是见过吗?天罚啊。”李暮歌刚杀了个人,心情很美好,她不知道过往数次死亡里,魏王有没有动过手,但她知道,魏王绝不无辜。
单凭他是荣阳弟弟,李暮歌杀他如斩荣阳一臂,就足够李暮歌高兴了。
颜士玉确实见过那粉末在空中燃烧,形似鬼火,但她没见过这么大阵仗,甚至能将一个人活生生烧死!
“天降神火就够了,为何还要亲自去……”推人啊!这要是被人看见,几张嘴都说不清楚。
颜士玉完全不明白李暮歌在想什么。
李暮歌沉思片刻,说道:“这是仪式感,你不懂。”
颜士玉是真不懂,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选择追随李暮歌,是不是选错了?
“选错你也没法重选,别忘了,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看见了,旁观等于协同,你我是同伙。”李暮歌看出颜士玉后悔了,她直接打散颜士玉的侥幸。
李暮歌从不觉得她能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忠诚,她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公主,母家都不支持她,别人凭什么全身心帮她?
她和颜士玉本就是不得不绑在一起,颜士玉看见了她杀十一皇子,还没有当众揭穿她,自那一刻起,颜士玉的命就跟她绑在一起了。
李暮歌的话实在有点儿无耻,颜士玉无奈,“殿下说得是,那殿下可有脱身之法?”
“放心吧,不光不会有事,顺利的话,我还能为你我挣一份新的前程。”魔.蝎`小`说 M`o`x`i`e`x`s.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