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库 > 都市小说 > 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 29.第 29 章
    乐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条狗,有朝一日会出现在城市宣传海报上。


    事情要从市政厅的一封信说起。那天早上,刘叔像往常一样去开信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堆账单、广告和报纸。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张中间,有一个白色的信封显得格外突出。信封是那种高档的、纸质很厚的、摸起来滑溜溜的材质,左上角印着市政厅的徽章——一个盾牌形状的标志,上面画着城市的象征性建筑。信封的正面用漂亮的楷体字写着“乐乐先生收”。


    刘叔拿着信封在花园里找到乐乐的时候,乐乐正在追一只蜻蜓。那只蜻蜓是蓝色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飞起来忽高忽低,像一架不按套路出牌的小型直升机。乐乐被它遛得团团转,舌头伸得老长,但就是不放弃。刘叔在旁边站了足足两分钟,乐乐才注意到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歪着脑袋看着那个白色信封。


    “乐乐,市政厅给你的信。”刘叔蹲下来,把信封举到乐乐面前。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信封,闻到了油墨的味道、纸张的味道,还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像是某种仪式感的味道——大概就是“官方文件”特有的那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气味。他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信封的封口,刘叔帮他拆开了,从里面抽出一张对折的、同样印着市政厅徽章的卡片。


    卡片上写着几行字,乐乐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用了好几分钟才读完。大概的意思是:乐乐因为在城市安全和社会公益方面的突出贡献,被评选为“城市形象大使”,市政厅将在下周五举行授牌仪式,邀请乐乐出席。


    乐乐把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城市形象大使”,这个词他听说过,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在电视上看到过,那都是人类当的,而且都是那种长得很好看、说话很好听、笑起来牙齿很白的人类。他一条狗,耳朵比脸还大,吃东西会漏渣,追蜻蜓的时候像个小疯子,怎么就成了城市形象大使了?


    沈念从房子里出来,接过卡片看了看,笑了。“乐乐,你出息了。城市形象大使,这是多大的荣誉啊。”


    乐乐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尾巴也不摇了。他觉得这件事有点太离谱了。之前被市监局调查已经够离谱了,上法庭作证更离谱,现在又来了一个城市形象大使。他是一条狗,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晒太阳、啃磨牙棒、偶尔帮人找找猫找找钱包,他真的不想当什么大使。大使要做什么?参加活动?发表演讲?跟人握手?他一条狗,怎么跟人握手?把爪子递过去让人捏吗?


    沈念看出了他的不情愿,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乐乐,你不用紧张。形象大使不需要你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不需要演讲,不需要握手,不需要参加任何你不喜欢的活动。你只需要——做你自己。”


    乐乐抬起头,看着沈念。她的眼神很认真,不像是在安慰他,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选你当形象大使吗?不是因为你会偷U盘,不是因为你会挂车底,不是因为你会破案。是因为你让大家看到了这个城市温暖的一面。你帮助过的人,你救过的狗,你找回来的猫,你找回来的钱包,你找回来的战友——这些故事被大家看到了,记住了,传递了。你让这个城市的人觉得,他们生活的地方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与人之间互不关心的地方,而是一个有温度的、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一条小白狗的地方。”


    乐乐听完这段话,沉默了很久。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情跟“城市的温度”有什么关系。他帮老太太找猫,是因为老太太哭得很伤心,他看不下去。他帮外卖小哥找钱包,是因为那三千块钱是他妈妈看病的钱,丢了他妈妈可能就没命了。他帮王大爷找战友,是因为王大爷找了几十年,眼睛里的光是那种“找不到我会死不瞑目”的光。他做这些事情,从来没有想过什么“城市形象”,什么“社会影响”,什么“正能量”。他就是觉得,这件事不对,或者这件事很急,或者这件事只有他能做,所以他就做了。


    但也许,在做的过程中,他真的改变了一些东西。不是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那种改变太大了,他说不出口——而是改变了一个人对这个城市的看法。老太太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大、很冷、没有人会帮她,但现在她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外卖小哥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忙、很乱、没有人会在意他的死活,但现在他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在意。王大爷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太老了、变得太快、已经没有他认识的地方了,但现在他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条狗愿意帮他找一个失散了几十年的战友。


    乐乐想到这里,尾巴不自觉地摇了摇。他站起来,走到沈念面前,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点了点头。那意思是:好吧,我去。


    授牌仪式在市政厅的大礼堂举行。乐乐到的那天,礼堂里坐满了人,有市政厅的工作人员,有媒体记者,有乐乐帮助过的那些人,还有很多乐乐不认识的、自发前来支持的市民。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礼堂的时候,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像潮水一样涌来,一波接一波,拍打在乐乐的身上,让他的耳朵不自觉地贴到了头皮上。


    乐乐蹲在台上,面前放着一个特制的、矮矮的讲台,讲台上放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一块金色的牌子,牌子上刻着他的名字和“城市形象大使”的字样。市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头发剪得很短,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她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双手捧着那块金色牌子,郑重地递到乐乐面前。


    “乐乐,感谢你为这个城市做的一切。你让我们重新认识了‘善良’这个词。善良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不是惊天动地的牺牲,而是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伸出你的爪子。”


    乐乐低下头,用嘴巴叼住了那块金色牌子。牌子有点沉,他的脖子稍微用了一点力才把它叼稳。台下又响起了掌声,这次比刚才更热烈,有人吹起了口哨,有人在喊“乐乐好样的”。乐乐叼着牌子,蹲在台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不是骄傲,不是激动,而是一种被看见的、被理解的、被珍视的温暖。


    仪式结束后,记者们围了上来。这次乐乐没有躲,因为他知道,这些记者不是来挖他的黑历史的,不是来质疑他的能力的,不是来拍他咬鞋子的视频的。他们是来记录一个时刻的,一个这个城市把“善良”具象化的时刻。乐乐蹲在台上,配合记者们拍了照片,甚至对着一个离得太近的镜头伸出了舌头——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他有点紧张,紧张的时候就会伸舌头,这是本能,控制不了。


    那张他伸舌头的照片后来成了城市宣传海报的封面。


    海报上写着几个大字:“这座城市,因你而暖。”右下角是乐乐的照片,他蹲在市政厅的台上,嘴里叼着金色牌子,舌头伸在外面,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不像是城市形象大使,倒像是一个刚刚偷吃了零食、被抓住现行、正在装傻的小捣蛋鬼。但就是这种不正经、不严肃、不摆拍的真实感,让这张海报火了。火到什么程度?火到每个公交站台都有,火到每个地铁站都有,火到每个路口的电子屏幕上都在循环播放。乐乐有一次跟沈念出门,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时候,抬头看到自己的脸印在广告灯箱上,舌头伸着,眼睛眯着,下面写着“这座城市,因你而暖”。他愣了三秒钟,然后把头埋进了沈念的帆布包里,拒绝再看。


    沈念笑得蹲在了地上。


    城市形象大使的身份给乐乐带来了一个新的变化——他开始收到各种公益组织的邀请。动物保护协会请他做“爱心大使”,儿童福利院请他做“快乐使者”,老年人协会请他做“陪伴大使”。乐乐来者不拒,但每一个邀请他都会加上一个条件:他不拍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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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不站台,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产品推广。他愿意去的地方,是那些真正需要他的地方——动物收容所、福利院、养老院。


    他第一次去养老院的时候,紧张得不行。养老院在城市的东边,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桂花树,树下有几把长椅。乐乐到的时候,正是下午三点,阳光透过桂花树的叶子洒在地上,形成一片片细碎的光斑。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晒太阳,有的在织毛衣,有的在看报纸,有的在发呆。


    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院子的时候,老人们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乐乐从未见过的光。不是好奇,不是惊喜,而是一种更深的、更安静的、像是很久没有见过新鲜东西的、带着一点点渴望的光。


    乐乐从沈念怀里跳下来,走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爷爷面前,蹲下来,歪着脑袋看着他。老爷爷的手搭在轮椅的扶手上,手指微微颤抖着,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和皱纹,像一张被揉皱了的纸。乐乐把下巴搁在老爷爷的膝盖上,尾巴轻轻地摇着。


    老爷爷的手慢慢地、试探性地放在了乐乐的头上。他的手指很凉,很轻,像秋天的风,但他的手势很温柔,很小心,像是在抚摸一件易碎的、珍贵的、怕弄坏了的东西。


    “好狗。”老爷爷的声音沙哑而微弱,但乐乐听得清清楚楚,“好狗。”


    乐乐在养老院待了整整一个下午。他陪老爷爷们晒太阳,陪老奶奶们聊天——虽然他说不了话,但他的耳朵会竖起来,他的尾巴会摇起来,他的眼睛会看着她们,好像在说“我在听,你说”。他让每个老人都摸了摸他的头,他舔了每一个伸向他的手。他走的时候,一个老奶奶拉着沈念的手,眼泪汪汪地说:“让它再来,让它经常来。”


    乐乐听到了这句话,回头看了那个老奶奶一眼,尾巴摇了摇。他在心里说:我会来的。


    从养老院回来之后,乐乐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把“乐乐探长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扩大——不只是帮人找东西、找猫狗、找真相,还要做一件事:陪伴。陪伴那些孤独的人,陪伴那些被遗忘的人,陪伴那些只需要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靠在膝盖上、就能感受到温暖的人。


    沈念帮他在事务所的小木牌下面加了一行字:“也提供陪伴服务,不收费,自带零食即可。”乐乐看到这行字的时候,觉得“自带零食”这个条件有点多余,但转念一想,三文鱼饼干确实挺贵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城市形象大使的牌子被乐乐挂在了狗窝的墙上,旁边是小女孩的画、小杨的感谢信、外卖小哥的纸条、王大爷的红烧排骨照片、老奶奶和小黑的合影。每一件东西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记忆,每一段记忆都是他在这本霸总文里留下的爪印。


    乐乐趴在狗窝里,看着墙上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想,他刚穿越进来的时候,只是一条懵懵懂懂的、只会拆家和咬鞋子的比格犬。他没有想过自己要成为什么“探长”,什么“教官”,什么“大使”。他只是在每一个当下,做了他觉得应该做的事情。


    这些事情串在一起,就变成了他现在的人生——不,狗生。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花园里的感应灯亮着,在夜风中微微摇晃。远处传来城市的喧嚣,汽车喇叭声、人声、音乐声,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低沉的、持续不断的嗡嗡声。乐乐在这片嗡嗡声中闭上了眼睛,耳朵慢慢地、慢慢地垂了下来,贴在了头皮上。


    他在想,明天去养老院的时候,要不要带一包三文鱼饼干。不是自己吃,是分给那些老人。他们可能没吃过三文鱼饼干,也许他们会喜欢。如果不喜欢,他就帮他们吃掉,不浪费。


    乐乐想到这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今天,他只想做一个甜甜的、关于三文鱼饼干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