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库 > 都市小说 > 此间有光 > 1. 到站
    数学困住你,也救赎你。


    无数次的解题,却始终没有丝毫变化的窒息。而你又不甘愿就此放手,一次次奔赴这场孤独又盛大的热爱。


    严谨的逻辑,宏大的构想,自由的本质,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里,唯有数学,告诉你确定的答案。


    通往理想的灯塔,爱和勇气是唯一的通行证。


    ——


    蝉鸣不休,空气燥热,城市的天际线在热浪下几近扭曲。


    十五岁中考完那个暑假,谭思元一个人坐上去锦城的绿皮火车。


    她坐在靠近车厢连接处的位置,中年男人们在旁边高谈论阔,烟一根接着一根,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和泡面混杂的气息。


    她觉得很恶心。


    从和城到锦城,从北部边陲的四五线小城到省会都市,她还要被动、沉默地忍受这二手烟长达五个小时。


    谭思元打心里讨厌锦城这个地方。无论是爸爸在这里的遭遇,还是十五岁的她背着大包小包,独自一人前往锦城的这段旅程之初,她都由衷地对锦城抱着一种充满敌意的态度。


    二个小时后,坐在靠窗位置的谭思元终于忍不住想要叫醒旁边打鼾的大姨。


    烟味飘了多久,大姨的呼噜就响了多久。她胸前抱着蛇皮口袋当抱枕,面色酡红,嘴巴张得老大。


    谭思元想怪不得大姨的呼噜是如此激响又持久,她想起了妈妈小时候总要告诉她睡觉的时候嘴巴要闭起来,口呼吸会养成打呼噜的坏毛病的。


    她轻轻推了推,大姨当然是无动于衷。她又只好加大手劲,提高音量叫了她。


    “嬢嬢,麻烦让一下。”


    大姨终于醒了,一个激灵猛得点了下头,惺忪地揉了下眼睛,看见了旁边起身的谭思元。


    “嬢嬢,不好意思叫醒你。我实在是憋不住想要去上个厕所,你的东西太多堆在这里我出不去。能麻烦您帮我看下东西吗?”


    表情不算太热情,甚至带着一种拘谨的生涩,但里面又有一种让人不忍拒绝的真诚。


    “哦哦,哎哟这有啥呀小妹妹,你快去快去,我帮你看着。”


    谭思元朝大姨浅浅地笑了笑。


    唇角弯起的弧度恰到好处,眼尾微微下压,带着一种不自知的乖巧。


    她知道自己笑起来好看,那种好看不是浓烈的、侵略性的,而是淡淡的,像冬天窗户上融化的第一道霜。大多数人都很难拒绝这样一个笑容。


    十五岁的谭思元聪明漂亮,眼睛是标准的杏眼,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曜石,睫毛又极长,但不是那种刻意的、卷翘的长,而是极为自然地垂下来,在眼睑处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一双眼睛盯着你看时,好像总带着淡淡的柔光和水色,仿佛随时都在无声地询问着什么。


    她的皮肤很白,甚至有点病态、不健康,透过皮肤总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邻居家的张阿姨说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莹白的小脸常年没有血色,发尾微微泛黄,在灯光下看会泛着浅淡的棕。


    她不在乎别人说她什么营养良不良的,只要脑子还灵光就行。


    她时常觉得命运对她太差,聪明的大脑是留给她唯一的仁慈。如果有钱,谭思元想她一定要给自己的脑子买一份天价保险。


    “这孩子真聪明!”


    这是从幼儿园到初中都在和城长大的谭思元听过最多的一句话。


    每当别人这样说的时候,她总是微微垂下眼睛,有些沉默,不否认也不得意,嘴角带着一点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冷淡的弧度。


    她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承认呢,显得太过倨傲,衬得别人家的孩子太笨,否认呢,又太过清高,总之怎么说都会出错。


    她的数学成绩极好,在其他父母在小初阶段都在疯狂鸡娃给孩子补奥数的时候,谭思元的妈妈从来没有操心过这件事。


    一是没必要,二是穷。


    一个数学常年考满分的孩子不需要额外花钱参加培训班,一个贫穷的家庭也没有钱来给孩子做教育投资。


    在中国,梵高可能在餐厅当服务员,肖邦可能在电子厂打螺丝,C罗可能会去当保安,但一个有数学天赋的学生绝对不会被埋没。


    中考全市第一,数学满分。一个又穷又聪明的天才少女,谭思元妈妈的电话在中考结束后被和城所有的重点高中都打爆了。


    招生老师们抛出一个又一个极具诱惑性的待遇,语气一个比一个热切,仿佛慢一秒这个天才就会被别人抢走。


    她和妈妈商量后,最终决定选择去和城当地办学最悠久,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和城中学。


    这个时候却接到了锦城一中的电话,邀请她去参加锦城一中的求真少年班选拔。


    锦城一中她当然知道,整个西部地区最好的重点高中,理科强悍、竞赛成绩突出,是西部地区每年Top2高校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所中学。


    谭思元很意外,她不是省会锦城人,又怎么有资格去锦城上高中呢?


    “你好思元妈妈,是这样的。”电话那头的老师声音温和而笃定,语速不快不慢,像是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求真少年班是我们学校的竞赛特色班,面向整个西部地区的所有学生组织选拔,入学后的学生一般都不会参加普通高考,而是走竞赛路线,在各学科的大赛拿到奖项后基本都能直接保送Q大和B大。”


    他顿了顿,像是在翻看什么材料,然后又接着说:


    “我们学校注意到了思元的理科成绩相当优异,特别是数学,整个初中几乎都是满分,所以我们想邀请她来参加我们求真班的选拔,她是一个非常有灵气的孩子,我们锦城一中不想错过这样的苗子。”


    “当然,所有求真班的学生免各种学杂费,我们也会集中最好的竞赛师资好好培养这些学生。当然,不用现在就给我答复,如果你们有兴趣,两天内都可以给我来电,我姓彭,真诚地期待你们!”


    谭思元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大姨正抱着她的蛇皮口袋,歪着头又睡了过去。


    她轻手轻脚地挤回靠窗的位置,没有叫醒大姨。她的动作很轻,像一只猫,瘦削的肩膀在宽大的旧T恤里显得更加单薄。


    窗外是绵延的山和偶尔穿过的漆黑隧道。


    如果自己是一只鸟,她绝对不会选择在和城待着,这里的山太多又太高,即使自己能凌霄穿行,也一定要振翅很久很久才能到达一望无际的平原吧?


    “求真少年班。”


    “免各种学杂费。”


    “保送。”


    她盯着窗外,脑子里却转着彭老师电话里说的那些话。侧脸映在玻璃上,少女的轮廓清瘦而分明,眉眼间有一种不属于十五岁的沉静。


    有些念头一旦产生,就像水中的气泡,当沸点来临,终会浮上水面。


    和城中学虽然也是重点,但和省会锦城一中比起来,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她看过锦城一中的Q大和B大录取人数,每年五六十个,和城中学怕是几年才能出一个吧?


    她不是没信心在和城中学当第一名。她是怕,怕自己在这个小城里待得太舒服,忘了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


    她也舍不得妈妈,她的妈妈比她承受了更多的苦难,却始终把最好的托举留给自己。


    妈妈身体不好,去了锦城,她一年还能见上几次妈妈呢?


    “思元,去试试吧。妈妈就知道,我的闺女是最优秀的。”周春君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谭思元记得妈妈当时的表情,那是一种她很少见到的、近乎固执的笃定。


    “妈妈,可是......”谭思元低着头不敢看周春君的眼睛,声音有些闷闷的。


    “你就想自己愿不愿,其他的不用多说。妈妈已经亏欠你太多,这一次,其他的你不要考虑了好吗?”


    周春君这辈子不容易。丈夫谭俊林车祸去世后,她没有再婚,一直一个人抚养谭思元到了现在。


    一个没文凭、拖家带口的中年妇女,即使有丈夫事故后的赔偿金,日子也不算好过。


    服务员、保洁、工厂流水线......周春君十多年来一直辗转在这些地方,每一份都是体力活,四十岁的年纪,膝盖就开始疼,躺下的时候要慢慢地伸直腿,不能快,不然受不了。


    直到谭思元初一那年,她确诊慢性肾病,需要定期吃药治疗控制。从此之后她不能干重活,只能找一些轻松的零工,母女两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穷的骇人之处之一就在于,它会代际遗传。除非破釜沉舟,否则下一代的血液里依然渗透着穷的因子。


    周春君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女儿失去改变人生的机会。因为家里穷,成绩优异的周春君被父母无情地剥夺了上高中的机会。


    她到现在都记得她妈妈红着眼眶对她说“供不起,真的供不起”,十六岁的青春在工厂的流水线就那么残忍地被抹杀。


    这一次她决不能剥夺女儿的机会。


    谭思元从书包侧面摸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她给自己买的玉米馒头。最廉价而又极致饱腹的碳水,不算难吃,至少这是她喜欢的玉米味。


    她掰了一小块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着。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了五分钟,又开动了。大姨被广播吵醒了一次,迷迷糊糊地看了她一眼。


    “小妹妹回来了哦。”然后又歪头睡了过去。


    谭思元笑了笑,几不可闻地点了点头。她把还剩一个馒头的袋子收了起来,从书包里抽出一本数学题集。


    这是初三的竞赛题,是数学老师送给她的,她已经刷了不知道多少遍。


    书页的边缘已经起了毛,边角被翻得卷曲,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铅笔字,字迹清秀而工整,像她这个人一样,不张扬却一丝不苟。


    她翻开一页,是几何。


    她喜欢几何,喜欢那种在一个确定的系统里,用逻辑一步步逼近结论的感觉。已知条件在那里,公理在那里,只要每一步都走得对,答案就只有一个。


    不像生活,不像命运,不像那些她控制不了的东西。


    她垂下眼睛,睫毛在脸颊上投下淡淡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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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情专注而安静。


    那一刻,她莹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颜色。不是因为羞涩或激动,而是因为数学。


    对谭思元来说,解题时的兴奋感是唯一能让那张莹白的脸泛起红晕的东西。


    绿皮车摇摇晃晃向前,她举着书靠在窗边,用橡皮擦掉写过的铅笔印,一笔一划又开始低头做题。


    关于时间的哲学至今仍争执不休。有时你嫌它太慢,有时你拼命想抓住它,有时你希望它永远停下来。


    如果要让二十多岁的谭思元在她的人生按下暂停键,她想不如是此刻。


    在她和陈湛故事尚未开始的时候,在十五岁那个怀揣着一生中最大的勇气与纯粹的时候,她抱着几尽磨破的竞赛题,在嘈杂的绿皮车上,完整地享受着数学给自己带来的平静。


    两个小时后,广播响了:“各位旅客,锦城站到了,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谭思元合上题集,塞回书包。她推了推大姨:“嬢嬢,到锦城了。”


    大姨猛地惊醒,抹了一把嘴角,慌慌张张地开始收拾东西。


    谭思元帮她把散落的袋子拢到一起,大姨连声道谢,嗓音大得半截车厢都能听见:“哎哟谢谢你啊小妹妹,你一个人来锦城啊?家里人没来接你?”


    她说话的时候上下打量谭思元,目光在她发白的灰色T恤和旧帆布行李箱上狐疑地看看了看,脸上却依旧挂着热络的笑容。


    “没有,我自己去。”


    “你胆子可真大,我女儿跟你差不多大,出个门我都要跟着。”


    大姨一边说一边把蛇皮口袋扛上肩膀,“那你小心点啊,锦城大,别迷路了。”她拍了拍女孩的背,手掌粗糙而滚烫。


    “好,谢谢嬢嬢。”


    谭思元背起书包,拎着那个旧帆布行李箱,跟着人流往车门走。她的背影很瘦,脊背却挺得笔直,像一竿修竹。


    旧帆布箱子的拉杆上缠着几圈胶带,轮子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咕噜声,她不紧不慢地走着,步伐不大,却很稳。


    下车的那一刻,一股潮湿闷热的空气扑面而来,和和城的干燥完全不同。谭思元觉得自己想得没错,她果然讨厌锦城——精神上讨厌,实际上也讨厌。


    七月的锦城,热得像蒸笼。和城的夏天是干燥而又炙热的,锦城则完全不同,是一股郁热,带着一股说不明道不尽的意味。


    从气候开始,这座城市就有太多的东西还尚未告诉你。


    她站在站台上,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背着大包小包务工来务工的农民工,拖着行李箱匆匆走过的中年男子,牵着小孩骂骂咧咧的女人,凶巴巴的语气大声喊着“这边这边”......


    人来人往,没有人会注意到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停下了脚步。


    谭思元眯着眼睛,阳光有些刺眼,“锦城站”,普普通通的三个字,却像命运的审判者。


    她不知道为什么,鼻子突然有点酸。那双杏眼里氤氲出一层薄薄的水雾,但她没有让眼泪落下来。


    她咬了咬下唇,下唇被咬出一道浅浅的白印,很快又被血色填满。


    就是这个地方。爸爸当年开车经过的地方。关于锦城的记忆,几乎都和爸爸有关。


    谭思元三岁的时候谭俊林就去世了,她太小了,对妈妈口中那个最喜欢她、每次回家都要给她买糖的爸爸几乎没有任何印象。


    后来她记事开始,她每次回家总会听到邻居们偶尔的谈论:


    “思元她爸啊,开大卡车的,那年从锦城回来的路上……”


    “多好的一个小伙啊,人就这么没了,你说,留下孤儿寡母的,这日子怎么才好过呢......”


    每一次她都假装没听到。但每一个字,她又都记得清清楚楚。


    妈妈的泪水,被邻居不断咀嚼的痛苦,这是谭思元童年最不愿意面对的两件东西。


    她来了。


    她要去更好的学校,考上更好的大学,让自己和妈妈都过上好日子。


    谭思元拖着行李箱,跟着指示牌往出站口走。


    二十一世纪,聪明的大脑就是最大的资本。靠自己拯救自己,这是属于谭思元十五岁的英雄主义。


    夏天的风裹挟着锦城特有的潮湿,扑向谭思元的脸颊。


    那风里有这座城市千百年来积攒的烟火气,有远处火锅店的牛油香,有梧桐树叶被晒透后散发的微苦,还有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风吹起她微黄的发尾,露出后颈一小截白皙的皮肤,像一截刚剥开的嫩藕。


    像是某种催促,又像是某种应允。


    谭思元站在出站口,逆着人流,深吸了一口气。


    那双杏眼微微阖上又睁开,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这座陌生城市的光影。


    她的表情平静得像一面湖水,湖面之下却有暗涌在翻腾。


    她抬起手,把耳边被风吹乱的碎发别在耳后,手指很细,指甲短圆,被修剪得干干净净。


    风灌进她的胸腔,带着这个城市全部的重量和温度。


    她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