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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5)

    江献之厌恶盛雯笛。


    他厌恶盛雯笛的胡搅蛮缠,厌恶盛雯笛仗着自己有钱就胡作非为。


    她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可是怎么办?


    明明他有千万个理由厌恶盛雯笛,但是每当盛雯笛靠近他的时候,江献之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她的那些缺点在耀眼的光芒下,全都化为了乌有。


    他喜欢盛雯笛。


    他爱上了盛雯笛。


    听见江献之说喜欢上了她,盛雯笛的嘴角一点一点往上翘,那是一个灿烂至极的微笑。


    她的计划完成了!


    她成功让江献之喜欢上了她!


    接下来,就是在合适的时机甩了江献之,让江献之痛苦一辈子!


    叫江献之在梦中那么欺负她!


    盛雯笛眯了眯眼,如同一只狡黠的狐狸。


    很快,盛雯笛就等到了那个机会。


    两天后,村子附近的镇子上举办了一扬盛大的烟火表演。


    城里禁止放烟花,听说镇子上要放烟花,盛雯笛吵着要去。


    盛雯笛扯了扯江献之的衣服:“喂,江献之,我要去看烟花。”


    江献之想要将衣服从盛雯笛手中扯回来,然而盛雯笛的力气实在是太大,根本就扯不动,而且,江献之也不敢用力扯。


    盛雯笛气死了:“你之前还说喜欢我,现在居然连带我去看烟花都不愿意!罚你写五千字的论文!”


    江献之:“……”


    江献之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带盛雯笛去看烟花了。


    这次烟花表演,镇上做足了宣传,因此去的人很多,里面有不少情侣。


    盛雯笛环住江献之的胳膊,好奇的东张西望。


    盛雯笛长得太张扬了,一出扬,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轰动。


    “那人好漂亮。”


    “旁边的是她男朋友?真是羡慕。”


    江献之忍不住更加用力地握紧盛雯笛的手。


    江献之垂下睫毛,眼睛里涌现着某种情绪。


    这时,烟火大会开始了。


    “砰——”


    无数灿烂的烟花在天空炸开。


    盛雯笛:“哇,这烟花还挺好看的。”


    盛雯笛激动地扯着江献之的衣袖,她的眼里,仿佛藏满了星星。


    天空中的烟花极美,可是都没有眼前少女的眼睛好看。


    江献之的目光一点一点勾勒盛雯笛的脸颊、鼻子、耳朵。


    江献之一直都知道,自己和盛雯笛之间的差距比云与泥还要大。


    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可是,他依旧希望时间能够慢一点,让他能够有机会好好看看盛雯笛。


    “喂?你还要看多久?”


    江献之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是盛雯笛在说话。


    此刻,盛雯笛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乖巧可人,脸上也写满了不耐烦。


    因为盛雯笛觉得,现在,是狠狠打江献之脸的最好时机。


    为了今天,盛雯笛装乖了那么久,总算是不用再装下去了。


    盛雯笛舔了舔自己犬牙,如同小魔女一般地说:“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我喜欢你?”


    江献之:“……”


    见江献之的呼吸开始不稳,盛雯笛高兴坏了。


    盛雯笛点着江献之的胸口说:“我说我喜欢你,你就真的信了?拜托,别那么天真好不好?你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我这辈子,最厌恶的就是穷鬼,尤其是像你这样的穷鬼!”


    盛雯笛:“所以,我不喜欢你,我就是逗你玩的!你真可笑。”


    这一刻,所有不好的形容词似乎都能够用来形容盛雯笛。


    “所以,我现在要甩了你,你这个人渣!”


    盛雯笛抛下这句话,就决定离开。


    然而,她刚走一步,就被江献之握紧了手腕,像是要将盛雯笛融进他身体里。


    盛雯笛挑了挑眉,回头看江献之:“怎么还握着我的手腕?你知不知道,和你握手是多么的恶心!喂,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想想就起一身鸡皮疙瘩。”


    已经达到目的后,盛雯笛用最恶毒的话去形容江献之。


    盛雯笛要让江献之记一辈子。


    江献之声音沙哑:“所以,盛雯笛,你说你喜欢我,全部都是假的?”


    盛雯笛无所谓地说:“当然了。”


    江献之:“你没有爱我,哪怕一分一毫?”


    盛雯笛快速回答:“没有!”


    而盛雯笛话音未落,就被江献之捧住脸,狠狠吻住。


    湿漉漉的舌头蛮横地挤进盛雯笛的口腔,舔舐每一寸地方,仿佛要吸干净她全部的氧气,发出黏腻水声。


    叫盛雯笛戏弄他,叫盛雯笛那么坏。


    盛雯笛:“!!!”


    盛雯笛没有想到,江献之这个不要脸的,居然敢吻她。


    盛雯笛用尽全力咬了江献之一口。


    两人嘴巴里充满了铁锈味。


    盛雯笛奋力挣扎了许久,才把江献之推开。


    盛雯笛摸了摸被磨得胀疼的唇,心里顿时升起一股火气。


    盛雯笛气得差点跳脚:“江献之,你疯了吧?你居然敢吻我!”


    虽然之前,盛雯笛主动咬过江献之的喉结,但她可以咬江献之,江献之不能吻她。


    江献之擦去唇角血,又将唇角的血舔干净,如同一匹饿狼般,凶狠地盯着盛雯笛。


    江献之从小生活在农村,这里贫穷,寂寞,留不下任何东西。


    也正如此,江献之从小就知道一个道理,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死死将猎物咬住。


    江献之不会放手的,绝对不会!


    盛雯笛见江献之那凶狠的表情,突然有些后悔,后悔招惹了江献之。


    不过很快,盛雯笛就调整好了心态。


    她后悔?


    她可是傲慢的大小姐!绝对不后悔!


    现在江献之越是表现得这么痛苦,她就越高兴才对。


    对,就是高兴!


    看烟花的第二天,盛雯笛就坐车离开了这个地方,回了城里的家。


    因为戏耍了江献之,盛雯笛的心情很好。


    如今江献之肯定气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


    江献之痛苦,她就高兴。


    就算之后,江献之想要报复她,那也无所谓。


    她狠狠的刺激了江献之,这种感觉真不错。


    暑假过后,盛雯笛按部就班的上学。


    盛雯笛学习极好,考上的是名牌大学。


    盛雯笛是个作精大小姐,还是一个极其好面子的大小姐。


    她不会像其他富二代那样,仗着家里有钱,就胡作非为。


    在盛雯笛看来,那样做的富二代和蠢货没什么两样。


    在大学,盛雯笛表现得十分优秀,拿了好几次奖学金。


    盛雯笛在大学极受欢迎。


    无数男人前仆后继的追求她,想要做她男朋友。


    尽管盛雯笛是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并且有些作,但她的受欢迎程度,依旧高得可怕。


    渐渐的,盛雯笛听到了关于江献之的消息。


    “你听说了吗?江家从外面接回去了一个儿子。”


    “江家?哪个江家?”


    “就是京圈那个江家!”


    “什么?他们在外面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是啊,听说是当年走丢了。”


    “听说那接回去的人优秀得不得了,明明从小就没接受家族教育,居然很快就把上上下下打理好了,江家老爷子对他满意得不得了。”


    听到这些消息,盛雯笛放下手中正在挖冰淇淋的勺子。


    没想到这么快,江献之就被接回去了,也不知道江献之什么时候报复她。


    后来,盛雯笛又听说,江献之花了好几千万,买了一只手镯。


    好几千万的手镯?


    嘶……


    即便盛家有钱,但还是比不上江家。


    盛雯笛还没有买过那么贵的手镯。


    那江献之肯定在用手镯把妹,渣男。


    大三那年,盛雯笛回了趟家。


    作为这个圈里的人,盛雯笛免不了有许多应酬。


    很快,盛雯笛就被安排要参加一扬宴会。


    盛雯笛和盛父一起去的。


    盛雯笛挽着盛父的胳膊,她穿了一件黑色晚礼服,脖子上戴着一串颗颗圆润饱满的珍珠项链。


    晚礼服在腰部突兀的收拢,显得腰肢纤细,露出的后背如同千年白瓷。


    优雅,迷人,散发着让人窥探的欲望。


    即便知道这朵玫瑰带刺,依旧让不少人为之着迷。


    不少人想要邀请盛雯笛跳舞,但盛雯笛连个正眼都没有给他们。


    这时,人群渐渐开始骚动。


    众多千金窃窃私语,脸颊微红。


    盛雯笛循着人群的目光望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条被西装包裹的双腿。


    即便裹着西装,依旧能够感受到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浓烈的荷尔蒙。


    那身材,简直极品。


    随后,是一张野性十足的脸。


    看到那张脸,盛雯笛一愣。


    不是吧??


    江献之!!!


    竟然是江献之?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上这身衣服的江献之,居然也让人刮目相看了。


    自从盛雯笛狠狠羞辱了一番江献之后,她已经近三年时间没有见到江献之。


    盛雯笛突然想起,小说中,江献之在这时,已经在江家站稳了脚跟。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他。


    按照梦中的剧情,他就算是报复自己,也应该在两年后吧。


    因为三年前,她狠狠羞辱了江献之,所以江献之一直记恨,现在就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想要过来教训她?


    切,真low!


    宴会举办到一半,江献之突然走到盛雯笛面前。


    两人许久未见,盛雯笛瞪着眼睛看他。


    “喂?你想干什么?”


    熟悉的声音再度出现在江献之耳边,让江献之恍如隔梦,并且下意识捏紧了手。


    江献之如饥似渴地看着盛雯笛。


    不过过去三年而已,盛雯笛却像是一朵彻底盛开的玫瑰,美得糜烂。


    她可真是和表面上看起来的一样傲慢,三年时间,完全没有想起过他。


    江献之在兜里掏了掏。


    盛雯笛有些困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随后,盛雯笛发现,江献之的手里,有一个盒子。


    盒子一打开,里面是一只通透至极的手镯。


    是之前盛雯笛听说的,江献之花了大价钱买的手镯。


    盛雯笛古怪地说:“你将这手镯拿出来干嘛?不会是向我炫耀你现在很有钱了吧?”


    江献之气笑了。


    即便三年不见,他也总是会因为盛雯笛的一句话影响自己的心态。


    江献之握住盛雯笛的手腕,将那只手镯戴到盛雯笛的手腕上。


    直到手腕上传来冰凉的触感,盛雯笛才反应过来,江献之把那手镯给她了。


    盛雯笛深深地看了眼江献之。


    这江献之,居然把手镯给她?


    这是什么意思?


    盛雯笛有些分析不过来。


    盛雯笛看着手腕上的镯子,最终还是决定收下。


    拜托,江献之在梦中的后来那么对自己,就算是把他家产全败光,都是可以的。


    收下了好看的手镯,盛雯笛心情雨转多云,对江献之的态度也好了一些。


    但也只好了一些,只勉强给了江献之一个笑容。


    那笑容如春日第一束花朵绽放,能够拂去世间一切冬雪。


    江献之觉得很怪。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


    作起来,能够让人疯掉,但是只要看见她的笑容,就好像一切折磨都是值得的。


    盛雯笛:“你来这儿干什么?”


    江献之如饥似渴地看着盛雯笛:“见你。”


    盛雯笛奇怪地看着江献之。


    在盛雯笛思考的时候,江献之突然一把握住盛雯笛的手腕:“和我结婚。”


    盛雯笛一个激灵:“!”


    “你疯了吧?”


    当初,就是为了让江献之痛彻心扉,所以盛雯笛才演了那扬戏。


    可她没有想到,再见面,江献之张嘴就是结婚,简直和梦中一模一样。


    梦中,江献之总是用燥热的身体把她压在床上,亲吻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缝隙,一遍又一遍重复:“给我生个孩子……”


    想起这件事,盛雯笛的身躯就抖了抖。


    江献之比梦中更加疯狂了,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


    盛雯笛突然想起,梦中,好像有讲过一件事。


    江献之被接回江家后,他成为了香饽饽,甚至有人还向他下药。


    下了药之后,江献之中招。


    不过江献之是书中龙傲天,凭借超越常人的意志力,江献之最终挺了过去。


    如果江献之现在中了招,并且和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那他应该就会去找别的女人了,不会再缠着自己了。


    盛雯笛眼眸微弯。


    这可真是一个好主意。


    于是,盛雯笛就兴致勃勃地陪在江献之身边,等着看之后的好戏。


    没过多久,一个侍从端着一杯酒递给江献之。


    喝下酒后没多久,盛雯笛就看见江献之脸红的不成样子,脖子上的青筋也剧烈凸起。


    显然,药效开始起劲了。


    盛雯笛在一边幸灾乐祸地说:“哎呀,江献之,你怎么中招了?”


    盛雯笛看着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几个女人:“你福气真好,有好几个女人正等着你呢。”


    “接下来,你应该会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盛雯笛正想走,江献之却一把握住盛雯笛的手腕。


    上面的温度灼热难耐。


    江献之长时间地看着盛雯笛的脸,目光灼热,仿佛要把她的脸看融化。


    “在你眼中,我就是谁都可以上的男人?盛雯笛,你怎么可以这么刻薄!”


    盛雯笛眨了眨眼,意思显而易见。


    盛雯笛指着远处的女人们说:“快去吧。”


    “我谁都不要!我只要你!”


    下一秒,盛雯笛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腾空。


    江献之居然直接托住盛雯笛的臀部,直接把她带走了!